《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下载本文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已于2009年5月20日下发实施,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标准和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用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 每人每月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标准如下:

1、 公司机关每人每月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设置标准为: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 公司董事长、书记、总经理 600 公司生产副总 公司其余副总 安全部责任人 安全部副职 机其部负人 200 关余门责机关其余部门副职 150 安全部管理人员 150 其余部门管理人员 100 机关自有职工 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元/月) 400 300 300 200 50

2、 分公司每人每月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设置标准为: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 分公司经理、书记 400 分公司副职 分公司部门负责人 200 分公司项目一般管经理 理人员 100 600 项目副经项目一般分公司理、技术负管理人员 及项目责人、书记 部自有职工 300 200 50 安全生产责任绩效工资(元/月) 300 备注:综合加工厂等二级单位均按分公司标准执行。 二、 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及使用

1、 安全专项基金来源:

1)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其中一半交集团,一

半由公司掌握使用,此费用由公司在管理费用中直接提取,不再向项目部另行收取。 2) 公司种类安全罚款等。 2、 安全专项基金使用

安全专项基金的使用由安全部提出用途,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其主要用途如下:

1) 公司购买安全检查工具检测仪器; 2) 对公司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 3) 安全培训学习;

4) 购买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等。

3、 安全专项基金由财务部单独建立安全专项台账,监督和保证安

全费用专款专用。 附:

1、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重庆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