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功利主义浅析 下载本文

边沁功利主义浅析

边沁首先是被看做一名法学家,其次才是一名伦理学家。边沁的伦理思想可以归结为功利论伦理思想,它与道义论和美德论共同构成了规范伦理学。边沁把功利主义作为一项批判一切旧的政治法律制度的思想武器加以阐释,从而使功利主义作为一场改革政治法律制度的思想运动,边沁由此成为了功利主义者或“哲学激进主义”的思想领袖。边沁的功利主义对西方伦理学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主要贡献如下:

第一,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哲学流派的产生,意味着伦理学的的两大阵容的形成:一种是康德的先验义务论,另一种则是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出现使西方伦理学界空前地活跃起来,为伦理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

第二,边沁的功利主义把道德原则与社会立法、公共福利、政治制度结合起来,使功利原则不仅成为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也成为批判制度优劣公共政策好坏的准则。功利主义提倡的“人人价值平等,绝无尊长显贵。”将一切人当作平等的人来加以尊重。以及功利原则的务实性,使它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最重要的道德思想资源之一,对于整个欧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边沁的学生密尔对他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进行的继承和发展,是以边沁的伦理思想做基础的。密尔在其老师的基础上提出,快乐不仅有量的规定性,而且也具有质方面的规定性,从质方面来衡量有精神和肉体两种。此外,边沁之后的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作为新的伦理学分支是对边沁伦理思想的直接继承和发展。 (三)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在政治学上的贡献

边沁以功利主义道德规范为基础,提出了他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改革的一系列主张,对当时的政治局面及政治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一,边沁的一生致力于改革英国的法律,他的第一部著作《政府片论》是专门为反对当时的《英国法释义》而作的。边沁试图从法律的本质及法的形式上对法律实施改革。因而他提出立法的目的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他曾经草拟了宪法、刑法、民法,主张实行男子普选制,设立单一的议会,文官任用制。这些都有助于推动英国的政改革的发展

其二,推动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边沁功利主义的提出,使当时被宗教神学和禁欲主义压迫下的人们,通通打破旧思想和制度的束缚,挣脱一切旧势力的禁锢,开始追求尘世的快乐,获得新生。这样不仅当时的人们打破了精神的枷锁成为自由的人,而且也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扫清了封建和保守势力的障碍。

其三,推动政府的改革。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这样写道:“边沁及其学派的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哲学上的,不如说是政治上的;在于他们是英国急进主义的领袖,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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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之间为社会主义学说铺路的人。”[7]边沁提出的建立“符合大多数人功利”的政府,以及他的“最大幸福原则”的提出,为社会主义学说的产生提供了启示。这正如罗素所说:“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是一个过渡的学派,他的学说产生了两个比它本身更加重要的别的学说体系,即达尔文主义和社会主义。”[8] (四)边沁功利主义在经济学方面的贡献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当时和以后英国及欧洲大陆上许多经济学家如J.B.萨伊、D.李嘉图、J.密尔、J.S.密尔、A.L.C.德斯蒂·德·特拉西(1754~1836)、W.S.杰文斯、A.C.庇古等。经济学理论与功利主义有以下联系:

第一方面表现为个体意义上的功利主义对经济学理论的影响。亚当?斯密正是受功利主义的影响,把趋利避害的人性引入经济学当中,创立了经济学。受边沁功利主义的影响,约翰?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当中提出了经济人的特性是趋利避害和实现效用最大化,这就是著名的理性经纪人假设。

另一方面表现为集体意义上的功利主义。最能体现功利主义原理的经济学是福利经济学。其创始人屁古直接受到了功利主义的影响,他认为个人的福利是其感受到的满足的总和,社会福利则是所有人的福利的相加,每个人总是希望自己得到最大的满足,其经济学的逻辑原理与功利原理相一致的。新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帕累托提出了著名的“帕累托最优原理”也是借鉴的功利主义原理。

由此可以看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对当时的经济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四、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局限

作为传统功利主义的奠基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有着不可忽略的价值和意义。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了其理论不容忽视的缺陷。 (一) 对善恶的划分片面

边沁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恶,划分善恶的标准是看是否增进快乐或者减少痛苦。这样划分善恶是片面的,因为善恶的定义还包括很多的内容,如在帮助他人时,虽然提供帮助的人肉体上也许会有痛苦,但是其内心是快乐的,这样的行为也可以看做是善而并非恶。再如,一个人在欺负了比自己弱小的人之后,施暴者得到了满足和快乐,但是给受其负责带来了痛苦,这样的行为往往被看做是恶而善。所以,边沁对善恶的划分是片面的,因当在其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限制和拓展。 (二) 对道德的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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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27 西方哲学史下卷.[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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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在《政府片论》中指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政府要遵循趋了避苦的原则进行立法,一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把趋利避苦当作人的本性,而忽视人类的美德精神。人类是否除了这种功利性的追求之外,就没有其它更为神圣的价值追求,没有某种另人仰慕的道义精神?诸如,人格尊严、正义等?边沁的提法显然是不全面的,人的本性不是由完全的他律的结果,而且也包括了自律的成分,而自律的最大的表现就是人的精神美德。 (三) 产生多数人的暴政

边沁功利主义的目标可以被表达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简称最大幸福原则。这一原则蕴含着集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结论,要求为了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这样势必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难道多数人的幸福就是正义的、合理的?这里存在多数人对少数人权利侵犯的可能。(人活着追求幸福与快乐,幸福可以量化)假定在一个由10人总成的社会中有8人是虐待狂。这八人联合起来虐待其他两人,使他们获得极大的满足与快感。这8个人所获得的快乐与快感较那两个人的痛苦,在量上要大的多。根据功利主义关于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原则,这八人的满足与快感较之那二人的痛苦在量上要大的多,根据功利主义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这八个人的虐待行为岂不是正当与善的?这显然是荒谬的。

五、边沁功利主义主义思想对我国的启示

马克思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对于人类历史上的精神文化,我们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具有不可忽略的价值,对我国的建设具有启示作用。 (一)边沁功利主义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边沁的一生都在致力于立法理论的研究和法律的改革,他的许多立法思想对我国具有指导意义。首先,边沁指出立法的目的在于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的目的的。其次,边沁主张的普选制度和议会制度,是民主法制的体现,目的在于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我国的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启示作用。第三,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的关于法律的分类学说,对我国法制的完善具有极好的借鉴意义。最后,边沁提出的“罪刑相应”的原则:犯罪不同,危害不同,受害人的多少不同,应给与不同的惩罚。这些刑法思想对我国刑法制度的完善具有启示意义。 (二)边沁功利主义对我国道德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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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的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哲学,对我国的道德建设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首先,根据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其逻辑结论应当是集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所以,我们汲取“最大幸福原则”的思想精华,对于我国公民的集体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其次,边沁指出道德的、正义的行为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绝大多数人幸福的行为,这一思想对鼓励公民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求人们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调整人际关系是意义重大的。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把边沁的功利原理引入市场经济中来,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遵守“功利原则”,那么,我们今天困扰整个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三)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启示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虽然粗糙,没有科学地解释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但是他也初步地肯定了社会利益的现实性和合理性,这使得功利主义不同于一般的利己主义,他肯定了个人利益的和法性,促使人们的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激发了人们的经济积极性,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打破了追求个人利益就是不道德的观念,开始充分发挥自己的创作性,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正是由于边沁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增强,使人们认识到经济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的地位,有了行动的方向,从而调动了人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六、结论

本文简要的论述了边沁功利主义的理论来源和产生的背景,并分析了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边沁功利主义的主要贡献及对我国建设的指导意义。边沁的功利主义在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方面贡献很大,但其中的一些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如:对善恶划分的片面、对人的道德的忽略、产生多数人的暴政等等。对于边沁功利主义思想,我们采取的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当中更应当如此。

参考文献:

[1] 张宏生.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349

[2]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57-58 [3] 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43 [4]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2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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