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含答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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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如何开除违纪或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开除员工公司应如何减少或不支付补偿金?(详细回答)

答:试用期内的,可提供试用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据,进行开除;合同期内的,需违反重大错误后方可开除,同时需要书面证据。开除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补偿金按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不支付补偿金需证明员工违反了公司的条例,如员工守则的部分,要规定更明确详细,且让员工签字。

十六、如何解除或续约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合同关系?(详细回答)

答: 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续约也应在一个月前发出续签合同的通知,如员工不愿意续签,则请员工上交离职单。续签合同发放给员工后,请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签收单,发出的合同超过七天未签订则失效。

十七、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是怎样的?在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中员工工资是怎样算的?(详细回答)- [8 | W3 b, l5 十八、如何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详细回答)

十九、招聘渠道有哪些?如何进行招聘?(重点回答如何招聘普工、技术和中高级人才)(详细回答)

二十、招聘应届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户籍成为本地户籍,企业应办理怎样的手续?(详细回答) + I; O3 f9 T3 a4 i6 L8 M

二十一、劳动仲裁个人和企业分别怎样办理?劳动仲裁过程是怎样的?(详细回答)8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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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过程:

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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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二十二、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想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企业应办理怎样的合法手续?(详细回答)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二十三、怎样成立合法的工会?(详细回答)

公司成立工会可以到市总工会或所属区总工会办理相关手续。

3 ]$ A+ ~ R6 W x# H% T: M: ~) Q/ q. \\成立工会的程序为:

1、成立工会筹备小组,宣传学习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发展工会会员。

2、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设3至7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并报送上级工会批复。

3、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4、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同意。

6、企业工会持上级工会成立批文到银行开设工会账户

二十四、怎样办理合法的集体《劳动合同》(详细回答)? 订立程序

( h9 s: K. } Y\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共享知识 分享快乐 会审议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

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公布

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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