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2)、分管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3)、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条例以及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安全技术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审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严格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进行检查和严格考核。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等。 6)、协助矿长织织好定期的防止重大事故专题会,研究制定防止重大事故的具体措施,平衡解决防止重大事故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7)、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深入井下现场调查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负责研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对矿井所出现的重大通风瓦斯事故和技术事故负责组织进行追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10)、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防灾治灾等重大安全课题进行攻关。 11)、抓好合理采掘布署,协调好掘、抽、采的关系,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当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抢救事故的方案、措施等,并积极组织实施。 13)、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1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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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矿井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及处理、防止重大事故、安全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范围内的顶板、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的调度作为指挥生产的前提,努力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 3)、定期组织顶板、机运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措施,防范未然。 4)、负责领导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对初采结束及末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负责指挥井巷的贯通工作,确保井巷的安全顺利贯通。 6)、抓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机运职工搞好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工作及防爆工作。 7)、组织追查重大顶板、机运事故,并制定防范措施。 8)、组织召开生产计划会和生产调度会,平衡系统内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人、财、物,及时组织消除事故苗头,创造或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条件。
3、安全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行政管理工作,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通报,主持制定和落实全矿安全生产目标、措施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矿各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 协助矿长组织好定期的安全现场办公会,负责日常的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防范未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和要求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4)、负责掌握和使用安全资金,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5)、负责安排全矿月度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召开安全、质量例会,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奖惩,不定期地组织查岗活动,开展好安全竞赛。 6)、负责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当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指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协助善后工作的处理,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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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任务,针对本矿的具体情况,部署并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4、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和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给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是全矿机电、运输、给排水安全运行工作直接责任者。
2、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
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每旬应对管辖范围以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4、全面掌握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运输系统运转情况,保证机电设备、运输系统运转正常,为生产提供强大的保障。
5、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6、负责制定机电、运输、排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7、严格对管辖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做到人员现场交接班。对违犯劳动纪律的予以经济处罚。
8、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制度,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20次。每次入井从严过细检查机电、运输、供排水系统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9、在机电、运输、供排水系统中出现故障,必须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并将检修情况报生产矿长和调度室。制定每月机电运输供排水的检修计划并提前3天报矿长及调度室。
10、在机电、运输、供排水系统需购置新产品或原配件时,必须提前向矿长报告并作出购置计划。
11、积极按时参加由安全矿长组织的每旬一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例会,负责管辖范围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2、参加机电运输及其它重大事故的抢修、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3、及时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议。
14、负责管辖范围内人员出勤考核及班前会议的召开。 15、负责对本范围“三违”现象的经济处罚。 16、负责对机电运输排水废旧设备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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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机电运输事故时,立即摸清情况赶赴现场并组织进行抢救抢险,及时将现场抢救抢险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追查事故发生(管辖范围)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矿长处。
18、负责对各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签署意见。 19、及时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5、防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
2、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计划,并落实防突计划工作。 3、对防突危险区域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4、负责编制矿井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工作。
5、做好本系统防突培训工作,并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6、经常深入一线,做好突出原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保存工作。 7、做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工作。 8、每月定期组织各个系统进行综合防突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
9、负责组织每旬召开一次防突分析会议,认真落实、解决防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0、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
11、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推广防突新技术,摸索出适合公司防突新路子。
6、经营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经营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全局性的地面安全生产工作,是矿长实施全公司战略性、战术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助手,对全矿地面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材料采购、物质供应、社会治安、环境协调的规范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本矿地面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自己分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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