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下载本文

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其面积。

(2)严格保护耕地和农用地,按照不占或少占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规模。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必须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选方案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

(3)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的耕地不能破坏耕作层,重视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4)注重用养结合,提高耕地地力,防止耕地盐渍化、水土流失与污染。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农田环境综合治理,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深化农用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政策研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林业用地区 1、分布及用途

包括沿海防护林、山区水源涵养林及一般林地,林地主要分布在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的北部、东部以及沿海防护林带。区内土地主要用作林地及与林地保护相关的相关设施用地。总面积为4083.33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及其服务设施,加强造林和护林,不得擅自改变本区的林地用途。

(2)对于生态敏感区域的林地,实行封山管理,加快荒山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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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陡坡垦殖,禁止毁林开荒,不断提高水土涵养能力,切实改善生态质量。

(3)对25度坡度以下的稀疏林地和灌木林,加强树种改良与林相改造,积极发展浆纸林、一般用材林和乔木经济林等商品林,注意本土树种与外来速生树种的搭配,避免树种单一化。

(4)按照国家及海南省林权制度改革精神,规范集体商品林地林木权属流转行为,保障林地和林木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创新财政转移支付、生态移民等市场手段,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

四、木本园地区 1、分布及用途

主要分布于丘陵台地区,包括橡胶园、水果园、热作种植园及其他园地,总面积为2573.20公顷。其中,南田农场最为集中,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种植橡胶等热带作物及其种植园服务设施,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木本经济作物的种植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坡度35°以上的园地应逐步退园还林,防止水土流失。为了保护生态和涵养水源,本次规划将部分零散的木本园地规划为林业用地。

(3)鼓励建设热带现代特色农业园区,非本区服务设施的各类建设不得占用本区名、优、特种植园。

(4)加强园地管理的机制创新。一要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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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基本原则,鼓励农场园地按照市场机制运作,提高效益和效率;二是为搞活园地经营、促进园地流转创造条件,明晰产权,加强园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规模经营。

五、草本园地区 1、分布及用途

本区主要分布于低丘台地区坡度较为平缓的区域,包括菠萝、胡椒等其他园地以及用于开发的高尔夫球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草本经济作物的种植及其服务设施用地,本区总面积482.73公顷。

2、管制措施

(1)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2)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六、其他农地区 1、分布及用途

本区布局较分散。区内土地主要用作牧草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其他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包括镇域内分散的设施农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沿海一带,面积为79.9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现有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一般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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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4)应充分利用养殖水面、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坑塘、水库水面,在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布局水产养殖业。

七、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区 1、分布及用途

主要分布于博鳌镇城镇规划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城镇人口居住用地、城镇公共设施用地、工商业用地、公共绿地等城镇工矿发展用地,面积为108.42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博鳌镇镇区建设。区内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控制指标。本区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建制镇规模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2)优先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3)制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引导政策,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用地的成本,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城镇用地内部挖潜。

(4)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减少闲置用地和低效率用地。优化工矿用地布局,全面清理砖瓦窑厂或其他工矿废弃地,加强工矿用地复垦。

(5)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划定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用地限制在扩展边界内。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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