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练习题 答案 下载本文

消耗的饲料,包括草料及精饲料,而草料大部分为向农民收购或牧场自产的,其增值税税负较重。经过税务筹划,将牧场和乳品加工分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在生产协作上仍按以前程序处理,即牧场生产的鲜奶仍供应给乳品加工厂加工销售,但牧场和乳品加工厂之间按正常的企业间购销关系结算,结果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增值税税负。

试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对机构分设前后的增值税税负变化作出税务筹划分析。 答:(一)机构分设前

1乳品厂不是农产品生产单位,是工业单位,不能免缴增值税。 ○

2乳品厂只有向农民收购的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部分草料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 ○

因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导致该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过高。 (二)税务筹划:将牧场与乳品厂分开独立核算,分为两个独立法人。

1牧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免缴增值税。 ○

2乳品厂从牧场购进的鲜牛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因为鲜牛奶的价格大于收○

购的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部分草料的价格,所以因买进鲜牛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机构分设前因收购的饲养奶牛所消耗的部分草料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导致该乳品厂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从而导致乳品厂的增值税税负降低。

(三)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牧场与乳品厂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所以牧场销售给乳品厂的

鲜牛奶价格必须按公平交易进行合理定价。而不能为了增加进项税额而提高售价,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2、甲市血制品公司(以下称A 公司)主要生产流程为:从全国各地采血站采购新鲜人体血液,经过加工制作成血液制品(简称血制品),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各大医药公司,然后由医药公司再销售给医院。图示如下:

加工制造 销售 销售 采购血液----血液制品----医药公司----医院

由于血制品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从国内采血站采购的血液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原材料无法获得进项税额,唯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有公司水费、电费及修理用配件等少量外购项目。经测算公司的税负高达12.8%。为照顾血制品企业的高税负问题,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用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然而,该项政策A公司却无法享受。因为医药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医药公司要求A公司销售产品均需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只好“避轻就重”,一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某年A公司销售给医药公司的不含税销售额3亿元,医药公司销售给医院的不含税销售额3.3亿元。

A公司应纳增值税=30000×12.8%=3840(万元)

医药公司应纳增值税=(33000-30000)×17%=510(万元) 请根据题意,设计增值税节税方案,并分析说明其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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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方法:采取“二点一线” 法,即A公司根据医药公司提供的医院名单及价格开具普通

发票给医院,A公司仍根据约定售价与给医药公司结算,对于开给医院的价格超过约定售价部分,以佣金方式全部支付给医药公司。因医院无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按6%的简易征收方法缴纳增值税。而医药公司取得的佣金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

比较效果:A公司原含税销售额:33000×(1+17%)=38610万元

按6%征收率应纳增值税:38610÷(1+6%)×6%=2185.47万元 A公司节省增值税=3840-2185.47=1654.53万元

医药公司应纳营业税(33000-30000)×(1+17%)×5%=175.5万元 医药公司节税额=510(增值税)-175.5(营业税)=334.5万元

3、某一集团公司有若干个下属子公司,其中预计子公司甲在某年盈利1500万元,而子公司乙到上一年已3年累计亏损1800万元。集团公司经过纳税筹划,作了经营性调整,将甲公司的一个有年盈利600万元能力的生产流水线(正好是一个独立的车间)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并向乙公司收取每年100万元的租赁费,预计乙公司当年可以扭亏为盈。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暂不考虑乙公司原有项目的新增亏损和其他因素。

试分析纳税筹划前后甲、乙公司的税负差异。 (1)在纳税筹划前。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25%=375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375×3=1125万元 乙公司亏损,不缴所得税。 (2)在纳税筹划后。

2008年甲公司应缴所得税=(1500-600+100)×25%=250万元 3年累计应纳所得税=250×3=750万元 乙公司2008年的盈利=600-100=500万元 乙公司3年内累计盈利=500×3=1500万元

按规定乙公司实现的利润可以税前弥补5年内的亏损。3年内共盈利1500万元,全部可

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后没有余额,这3年均不缴所得税。

通过纳税筹划,该集团通过这笔租赁业务,既帮助乙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又使集团公司

减轻税收负担375 ( 1125-750=375)万元,节税效果显而易见。

4、某单位从事铝合金门窗生产并负责建筑安装,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以签订建筑合同的方式取得经营收入,其经营方式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分别成立独立核算的铝合金门窗生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假设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当年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全部销售给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建筑安装企业取得铝合金门窗建筑安装收入1400万元(包含购进材料成本1170万元)。

方案二:将生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当年取得混合销售收入1400万元,在对外签订建筑合同时,未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方案三:将生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在签订建筑安装合同时,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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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为230万元,铝合金门窗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

请比较三个方案的税负 (仅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方案1:生产企业缴增值税:1170÷(1+17%)×17%-120=50万元

建筑安装企业缴建筑业营业税:1400×3%=42万元。 合计税收负担:50+42=92万元

方案2:企业缴增值税:1400÷(1+17%)×17%-120=83.42万元 方案3: 企业缴增值税:1170÷(1+17%)×17%-120=50万元

企业缴营业税:230×3%=6.9万元 合计税收负担:50+6.9= 56.9万元

结论:根据计算结果可知,方案三总体税负最轻。因此,具备建筑资质的纳税人,在销

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时,应当减少纳税环节,同时注意在建筑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6、金鑫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星商贸公司的出资人为同一人,前者注册资本8000万元,后者注册资本40000万元。金星公司要投资兴建一座综合大楼于,但因无开发资质,只能由金鑫公司开发兴建,所需资金由金星公司转入金鑫公司,两公司均作“往来”账务处理。大楼竣工并办理了结算手续,总计投资总额5000万元。如由金鑫公司转至金星公司名下,则金鑫公司要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当地成本利润率为10%)。试根据现行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设计节税方案,并说明税收筹划效果。

答:(一)税法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

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份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的,投资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让到○

所投资的企业中,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3两公司均作“往来”账务处理,若科目是预收账款,则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支付利息;若科目是其他应付款,则要支付利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4如扩资,则增加有限责任;如减资,则要发放减资公告。 ○

(二)税务筹划:金鑫公司以综合大楼向金星公司进行投资,再向金星公司转让股份,

两公司“往来”账务处理科目是预收账款,则可以免缴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不需要支付利息。

(三)税收筹划结果

筹划前:金鑫公司将综合大楼转至金星公司名下,则金鑫公司应按“销售不动产”

缴纳3%的营业税。

1由金鑫公司以不动产对金星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金鑫公司则无需缴纳营筹划后:○

业税。入股行为属于股权转让,在投资后转让股份,不征收营业税。 2金鑫公司向金星公司转让股份,则无需联营的企业暂免土地增值税。 ○

3两公司“往来”账务处理科目是预收账款,则不需要支付利息。 ○

4金星公司扩资,则增加了有限责任;而金鑫公司由于减资,则要发放减○

资公告。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一、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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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肯定比采用加权平均法的有利。F

2、在免税期,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比采用加权平均法的更有利。F 3、固定资产折旧,税法只规定最低折旧年限。T

4、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后或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在所得税前扣除。T

5、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其发生额的60%部分可在所得税前扣除。F

6、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T

7、税法中的亏损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T

8、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亏损弥补期限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T

9、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连续亏损的,应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亏损期。T

10、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T

1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T

1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T

13、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T 1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F

15、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T

16、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F

17、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F

18、假定某企业某年度实现利润200万元,当年购置节能专用设备投资100万元,如无其他涉税事项,则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是25万元。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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