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良种繁育与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2)应用产卵、受精及孵化技术。

(3)开展虾苗培育的饲养管理和虾病预防工作。 (4)示范推广中国对虾健康养殖技术。 4、实施进度安排

(1)2014年2月-3月:育苗室的检修维护等准备工作。 (2)2014年3月-4月:购进亲虾,暂养培育,促进性腺发育。养殖技术培训,做好养殖实施计划,做好放养前的准备工作。

(3)2014年4月-5月:亲虾产卵、孵化、培育仔虾至1cm。养殖池塘清淤、消毒、进水、施肥、养水、放苗。

(4)2014年5月-9月:按无公害生产要求进行大规格对虾养殖。

(5)2014年9月-10月:现场验收,适时出售,做好出塘情况统计,项目总结。

(五)应用推广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 1、项目目标

引进并应用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示范推广稻田养殖、水库养殖技术,提高中华绒螯蟹的生长速度和成活率,提高水稻种植经济效益和大水面利用率;改善河蟹生存环境,科学养殖,合理投饵,增大商品成蟹规格,提升辽宁河蟹品质,推动全省河蟹养殖产业发展。

2、实施地点和范围

(1)沈阳地区项目由沈阳市渔业工作总站(沈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承担。采购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5000公斤,稻田养殖成蟹示范150亩,大水面养殖成蟹示范2万亩,辐射范围在新民、康平、法库、浑南新区。

(2)鞍山地区项目由鞍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采购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5000公斤,稻田养殖成蟹示范2300亩,辐射范围在海城西四镇和高坨镇、台安县新台镇。

(3)抚顺地区项目由抚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采购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5000公斤,以水库养殖成蟹为主,稻田养殖成蟹为辅,共计示范推广7000亩,辐射范围在清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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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和抚顺县。

(4)辽阳地区项目由辽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承担。采购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5000公斤,稻田养殖成蟹示范1700亩,坑塘养殖成蟹示范300亩;辐射带动稻田养殖成蟹1.5万亩,辐射范围在辽阳县和灯塔市。

3、实施内容

(1)河蟹苗种购进。从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选育单位采购扣蟹,根据协议分发给具有河蟹养殖条件的企业或养殖户。

(2)借鉴盘锦河蟹养殖经验,结合本地区稻田、水体环境、饲料来源等实施情况,组织技术培训,指导养殖生产。

(3)开展饲养管理、水质管理和病害防治等工作。 (4)示范推广中华绒螯蟹健康养殖技术。 4、实施进度安排

(1)2014年1月-4月: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和规模,项目承担单位深入项目实施地点,组织签订实施协议,开展技术培训。

(2)2014年4月-5月:购进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扣蟹,按照计划组织放养。

(3)2014年5月-9月:河蟹养成期间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巡回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4)2014年9月-10月:适时出售,现场测产验收,做好出塘情况统计,进行项目总结。

四、经费使用计划

财政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在科研攻关、技术服务等方面,企业或大户在购买亲体或苗种、繁育生产或养殖生产等方面。资金的补助方式可采取现金补助、实物补助、定额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出范围: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臵补助,推广科研攻关、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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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良种繁育与示范推广项目资金分配表

实施 地区 沈阳市 大连市 大连市 大连市 鞍山市 抚顺市 丹东市 锦州市 营口市 辽阳市 盘锦市 葫芦岛市 合计 承担单位 沈阳市渔业工作总站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市水产研究所 具体项目 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引进与应用推广 岩扇贝引进繁育及增养殖开发 厚叶海带引进培育及高效利用 刺参“水院1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项目资金 (万元) 40 6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500 鞍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引进与应用推广 抚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引进与应用推广 丹东市水产研究所 中国对虾“黄海1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锦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刺参“水院1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营口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中国对虾“黄海3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辽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中华绒螯蟹“光合1号”引进与应用推广 盘锦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 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 中国对虾“黄海2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刺参“水院1号”引进繁育与应用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辽宁省财政厅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水产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在科研攻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集中科研、推广、生产等各方面的力量,成立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市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科研和推广机构领导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在组织、人力、物力、技术和资金上给予充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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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魏跃晖 省财政厅 副厅长 陈来钊 省海洋与渔业厅 副巡视员 副组长 靳伟强 省财政厅农业处 处 长

王新宇 省财政厅农业处 副处长 周 丽 省海洋与渔业厅计财处 处 长

成 员 崔高英 省财政厅农业处 高级会计师

钱 劲 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 处 长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 阳、盘锦、葫芦岛市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2、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 钱 劲 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 处 长 成 员 孙铁鸥 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 副调研员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 阳、盘锦、葫芦岛市科研或推广机构领导,大连海 洋大学项目负责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央财政农业推广项目有关要求,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和目标管理制,建立层层负责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参加项目单位和人员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区各地签订的任务指标,合理考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等形成绩效考评报告,由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本项目通过实施项目的水产高等院校、有关市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的申报,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的企业或养殖户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织项目区10个市水产科研和推广的骨干力量,加强项目与科研和推广部门、养殖企业、养殖户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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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技术推广网络,强化技术集成,确保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加强管理,保证质量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承担项目各单位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组织有关人员对参加项目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经费保障。

(五)加强培训,做好服务

各项目单位要通过建立示范点、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明白纸”、制作技术光盘、专家巡回指导等多形式、多手段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使广大渔民充分认识并掌握优质苗种健康养殖技术,加大技术示范、集成和推广的力度,促进技术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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