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地热单(对)井资源评价技术要求 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天津地区地热单(对)井资

源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国土房热〔2006〕239号

各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地勘单位、地热开发单位:

现将《天津地区地热单(对)井资源评价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天津地区地热单(对)井资源评价技术要求

1 总则

1.1地热资源是一种清洁的能源,它的开发利用对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地热资源已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为可再生资源,因此必须在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开发,以达到可持续开发的目标。单井资源评价是以此

为指导目标,通过评价其合理单井可开采量,为地热资源评价和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天津地热资源从勘探到开发、利用已有20余年历史。当前地热开采井群已遍及各地热田范围,并且申请开凿地热井用户有逐年增加势头。形势需要我们对地热资源量再度审视,尤其对新开发地热井组、开采与回灌的动平衡把握,需要对单(对)井资源量进行切合实际的资源评价工作。

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科学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尽量做到只采热能,不改变承压热能的水头压力,有效保护地热资源,长期造福于人民,为地热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2 编制本《要求》依据:

(1)《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89); (2)《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0×); (3)《地热资源评价方法》(DZ40-85);

(4)《地热单井勘查报告审批要求》(储办发[1996]51号); (5)依据地热井地热地质条件及产水层类型,参照有关书刊、文献进行评定。

1.3 单(对)井评价原则:

要维持连续、稳定的开采量,以最少50年的地热井寿命考虑,其地热流体资源量必须得以保证。为此在计算储存量的同时,也要考虑回灌井的调节作用。一般情况下,一是根据需求量和地热地质条件首先拟定开采方案,以此计算出允许开采量;二是通过回灌量的补给,对储存量的调节作用,并以此来评价开采量的稳定性;三是出于地热资源的特点,要强化保护,限量开采,保持久用不衰的原则。

1.4 本要求中的热储层顶、底板埋深、水位(水头)埋深均以自然地面起算。

1.5 本要求中的静止水位埋深、动水位埋深均按热储平均温度下的水密度换算。

1.6 评价热储层导水性能时,为消除温度的影响统一用渗透率表征。

1.7 为获得热储层全面、准确的水文地质参数,应充分利用周围已有的地热井做观测孔(如对井)。

1.8 单井抽水试验时,最大降深试验应按非稳定流方法进行,初步了解热储层全面的水文地质参数。

2 地热井单(对)井资源评价抽水试验技术要求 2.1单井抽(放)水试验前期要求

对负水头承压井采用定流量抽水试验,对自流井(正水头)采用定降深(压)放水试验。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压力观测进行抽水降压试验。

2.1.1洗井对比及水位天然动态观测要求

2.1.1.1 洗井的目的:疏通含水层,使热储层达到最佳出水能力、初步确定抽水最大降深(Smax)及采用水位恢复法初步确定热液静止水位(水头)埋深。 2.1.1.2 洗井方法及技术要求

抽水试验前必须采用机械、化学方法进行充分洗井。一般采用空压机或空压机与大型水泵联合震荡洗井,在产水量较小的碳酸盐岩地层,如在空压机洗井效果欠佳的情况下,需进行地层压裂、酸化处理。

洗井对比次数必须三次以上,相邻两次对比其单位涌水量平均相对变化小于5%且达到水清砂净,方可进行抽水试验。

2.1.1.3抽水试验设备的选择及准备工作

根据洗井、试水情况,选择扬程、出水量、耐温度、功率等技术指标相适宜的水泵型号。检查观测水位、水量、水温等用品和工具,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做好记录,并在现场绘制必要的草图。一切按预定方案执行,试验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1.2 地下热水天然动态监测

为消除地下热水位天然动态对抽水试验的影响,抽水试验前必须对地下水位进行24小时天然动态观测,观测频率为1次/h,观测精确到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