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送:局内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金温公司:

抄送:铁道部科技、安监司,运输局,南京安全特派办,各铁路办事处,各公安处,路局机关行政各部门,上铁公安局,驻局军代处。

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运统-46”)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路局管内实际,现将《上海铁路局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技术规章编号:SHG/YS306-2011)公布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 1 —

SHG/YS306-2011

上海铁路局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运统-46”)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管辖各区段。下列区段及范围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其他区段一律在车站、动车运用所办理登销记。

1.在分散自律下,300~350km/h高速铁路在行车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为:

(1)沪宁高速铁路南京(城际场)(不含)~上海西站(不含)、虹桥联络线安亭北线路所~虹桥北线路所(不含)、南京联络线南京站(不含)、兴卫村(不含)~仙林线路所以及仙宁线仙林站至紫金山东站(不含);

(2)沪昆高速铁路(沪杭段)七宝线路所(不含)~笕桥线路所以及笕桥线笕桥线路所~笕桥站(不含);

(3)京沪高速铁路(虹徐段)徐州东站(不含)~南京南(京沪场)(不含)、南京南(京沪场)(不含)~上海虹桥(高速场)(不含)、蚌南联络线蚌埠南站~蚌埠站(不含)、合蚌客专线蚌埠南站~淮南东站、扬州联络线扬州线路所~花旗营线路所(不含)以及黄渡联络线黄渡线路所~南翔北线路所。

2.在分散自律下,200~250km/h客运专线在行车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为: (1)杭深线宁波东(不含)~苍南;

(2)沪蓉线南京南(不含)~三十里铺(不含)、长安集(不含)~六安(不含)、六安(不含)~墩义堂;

— 2 —

(3)永全线亭子山线路所~永宁镇(不含)。

3.路局调度所调度台设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时应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 4.无线闭塞中心、GSM-R网络、临时限速服务器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时应在相关行车调度台办理登销记。

第3条 “运统-46”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和恢复时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4条 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要点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运统-46”。

第5条 有关人员 在“运统—46”办理登销记时,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二章 设置与保管

第6条 车站、动车运用所行车室,客运专线、高速铁路车站行车监控室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分检修及故障处理、设备联合检查、信号机械室钥匙使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四种);调度所行车调度台以及与行车相关的专业调度台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使用用途。

第7条 “运统-46”封面上应注明开始使用时间,定置存放,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8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保管单位许可,不得将“运统-46”带出保管场所。有关人员需查阅“运统-46”时,应出示相关证件。

第三章 登记使用范围

第9条 凡在路局施工计划(包括有关施工电报以及临时增加的施工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其他作业项目均应在《行车设

— 3 —

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

第10条 调度台设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时,由调度员与相关人员办理登销记。 第11条 行车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在分散自律下,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登销记应在行车调度台办理,由综合维修调度员(未设综合维修调度员的调度台为助理调度员,以下统称为列车调度员)与驻所联络员办理登销记手续;转为非常站控时,需办理登销记时应在车站“运统-46”内办理,车站必须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登销记内容,列车调度员应根据车站的报告,立即在调度台设置的“运统-46”内做好记录,内容要完整、准确。

非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调度集中区段及非调度集中区段,遇区段内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登销记应在车站“运统-46”内办理,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车站应急值守人员、应急行车人员(以下简称“车站行车人员”)必须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登销记内容。

涉及联络线的施工、检修作业地点包含既有线调度台和高速铁路调度台管辖地段时,应在既有线调度台管辖的车站办理登销记,由既有线调度台发布施工或检修调度命令,并抄送给高速铁路调度台。

第12条 凡与行车有关的工务、电务(含通信,下同)、房建、给水、电力、牵引供电、车辆、信息系统等设备均应纳入行车设备的范畴,并按本办法办理登销记作业。

第13条 因施工、维修、处理故障以及现场准备进路需申请手摇把时,作业人员应在车站“运统-46”办理登销记。施工、维修项目需申请手摇把时,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其他作业项目需申请手摇把时,均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作业人员申请手摇把时,应先向车站行车人员提出申请,经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客运专线、高速铁路须转报列车调度员)后方可使用。

第14条 因运输特殊要求和《技规》规定,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时,由车务站段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设备联合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运统-46(设备联合检查)”内,对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部门尽快解决。

— 4 —

第四章 登记方法与要求

第15条 登记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晰。登记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停用(影响)范围及要点时间等内容要如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人员严禁刮抹、涂改、撕页和篡改“运统-46”登销记内容。

第16条 施工、维修、处理故障完毕,如设备已恢复正常使用时,销记内容应有“××作业(××故障处理)完毕,(经试验良好),恢复正常使用”的字句;如设备已达到行车条件,但需要限速运行或对行车条件有限制的,销记内容应有“××作业(××故障处理)完毕,恢复使用”的字句,并写明行车限制条件(如限速××km/h),同时,将上述行车限制条件应重新进行登记(分时段限速时应分别登记,并在限速前20分钟完成登记)。

第17条 施工、维修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点,在车站办理登记时,驻站联络员应提前30分钟通知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提前20分钟完成续点登记;在调度台办理登记时,驻所联络员应提前30分钟通知列车调度员,提前20分钟完成续点登记。

第18条 需轨道车(含接触网梯车,以下同)配合施工、维修作业时,须在“运统-46”上写明作业地点。作业地点在区间时,须写明区间、行别、公里数和米数;作业地点在站内时,须以信号机(道岔)、股道等具体的设备名称写明作业地点;作业地点同时跨区间和站内时,区间端应写明区间、行别、公里数和米数,车站端须以信号机(道岔)名称写明作业地点,具体格式如下:

1.作业地点在区间时:×站至×站间××线K××+××m~K××+××m。 2.作业地点在站内股道时:×站×道(线)。

3.作业地点在站内岔区时:×站×信号机(道岔)至×信号机(道岔)(含×信号机、×道岔)。

— 5 —

4.作业地点在站内岔区并跨股道时:×站×道(线)及×信号机(道岔)至×信号机(道岔)间(含×信号机、×道岔)。

5.作业地点在站内跨区间时:×站×信号机(道岔)(含×信号机、×道岔)至×站至×站间××线K××+××m~K××+××m。

工务、接触网作业如有限速要求时,应写明起止公里数和米数,具体格式如下:

(1)限速地点位于站内侧线股道时:×站×道(对应里程为××线K××+××m~K××+××m)。

(2)限速地点在站内正线时:×站内××线(×道)K××+××m~K××+××m。 (3)限速地点在区间时:×站至×站区间××线K××+××m~K××+××m。

(4)站内正线跨区间时:×站(含站内?)至×站间××线K××+××m~K××+××m。 第19条 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须停用设备时,应完整、正确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工务专业应登记具体封锁区段(包括线路、道岔编号,具体公里数等);电务专业应根据施工范围、故障现象确定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登记是否停用闭塞设备、联锁设备、列控限速功能、接车进路预告功能、发车预告功能、自动报点功能、调度命令无线传输功能、CTCS-2/3列控系统、调度集中系统等,以及停用信号的范围[如经由×道岔(定/反位)或×轨道区段的列车和调车信号];供电专业应登记封锁线路的具体里程、停电单元的编号,是否需要降弓通过、单弓通过等。

第20条 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驻站(所)联络员销记时应按规定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第21条 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作业点在站内时,应在作业站办理登销记;在区间时,应在向区间正方向发车端的车站办理登销记(施工、维修计划注明在另一端办理登销记以及处理故障时除外);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作业点包含站内和区间时,应在作业站办理登销记。

第22条 签认“运统-46”的有关规定

1.给点签认时,给点的起止时分应为具体的起止时间,不得出现“自××次列车到达××

— 6 —

站起”、“自××次列车××站出站时起”等字样。未到规定的时刻,严禁提前签认。

2.供电部门因设备故障需检修相邻供电臂间的电分相、电分段时,列车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必须通过停电调度命令确认两端供电臂均已停电时,方准签认“运统-46”。

3.驻站(所)联络员登记“停用(影响范围)”栏后,车站行车人员(列车调度员)应及时签认。

第23条 “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填记要求 1.“月日”栏:按实际填写。

2.“时分”栏:填写工务、电务、供电等部门检查、停用设备,车站负责安排的维修作业(指不影响接发列车作业的行车设备维修)以及发现设备故障进行登记时的时分。

3.“检查试验结果所发现的不良及破损程度”栏:

(1)车站信号电源有计划检修、技表作业二路电源需停用一路电源时(影响车站信号时),给点1分钟,由驻站(所)联络员办理登记,经列车调度员同意后签认给点。

(2)设备管理单位发现行车设备隐患危及行车安全时,须临时要点作业或进行封锁作业进行克服整治,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记同意作业的起止时分(发布封锁调度命令时,在起止时间后还需填记封锁调令号码),并签认后方可开始作业;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报经列车调度员同意后填记同意作业的起止时分(发布封锁调度命令时,在起止时间后还需填记封锁调令号码),并签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3)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设备时,应在本栏内登记,并注明“不影响行车”。

(4)车站行车人员(调度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或不良时,应将情况在本栏详细记载,并填写登记人姓名。驻站(所)联络员对车站(调度台)的登记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名。

(5)凡破封使用设备(故障通知按钮除外)以及使用故障、总辅助按钮时,列车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应将破封的名称或编号及破封原因在本栏内详细登记;车站行车人员使用故障、总辅助按钮时,还应登记调度命令号码、使用后计数器号码。驻站(所)联络员对车站(调度台)

— 7 —

的登记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姓名。

(6)未纳入路局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按规定应由车站负责安排的站场维修作业(指不影响接发列车作业的行车设备维修),设备管理单位应在本栏详细登记,车站行车人员(驼峰作业区为车站规定人员,以下同)填写同意作业的起止时分并签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7)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区段遇设备发生故障需上道检查抢修时,驻站(所)联络员应填记申请上道检查抢修封锁的范围,以及邻线限速不得超过160km/h。具体登记格式如下:

故障地点在区间时:

①电务(工务、供电、通信)发现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至X站间X行线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

②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至X站间X行线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

故障地点在站内时:

①电务(工务、供电、通信、铁建)发现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X号、X号道岔(X道)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②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X设备存在XX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需封锁X站X号、X号道岔(X道)上道检查抢修,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8)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区段遇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非正常接发车进路时,驻站(所)联络员应填记申请上道准备进路,以及邻线限速不得超过160km/h。具体登记用语如下:

①因X站X号、X号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接发车进路,相邻X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②接调度员(车站)通知,X站X号、X号道岔发生故障,需上道准备接发车进路,相邻X

— 8 —

行线K××+××m至K××+××m限速160km/h(限速里程为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

4.“通知时间”栏:在车站登记时,车站行车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或不良、破封使用设备(故障通知按钮除外)、使用故障、总辅助按钮以及手摇把时,均须在本栏填记,将通知的月、日、时、分、通知方法(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下同)、通知的单位和被通知人的姓名逐项记录;调度台设备故障由调度员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通知多家设备管理单位时应分别填记。

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在调度台登记时,列车调度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或不良以及使用总辅助按钮时,应立即通知驻所联络员,由驻所联络员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将通知的月、日、时、分、通知方法、通知的工区和被通知人的姓名逐项记录。

5.“到达时间”栏:在车站以及调度台设备故障登记时,该栏指第4项接到通知的单位前来检查处理的到达时间,由接通知单位人员填记。在调度台由驻所联络员登记时,该栏指第4项接到通知的工区前来检查处理的到达时间,由接通知工区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向驻所联络员报告,由驻所联络员填记。

6.“消灭不良及破损的时分及盖章”栏:本栏为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维修、检查、处理故障完毕能保证行车安全时,在登记相对应的作业项目内销记,必须做到登记一项,销记一项。经有关行车设备处理人员及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双方签名后,恢复使用。本栏目月、日、时、分为消除不良销记的时间。

在调度台由驻所联络员销记时,现场驻站联络员在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完毕能保证行车安全,并确认作业人员和携带工具已全部撤回后,方可向驻所联络员申请销记,由驻所联络员在登记相对应的作业项目内销记(驻所联络员应根据设备故障涉及的专业按工务、电务、供电专业分别进行销记)。

7.有信号工区或信号人员驻站的车站,电务接到车站破封使用设备的通知后,应立即加封、销记;无信号人员驻站的车站,应在24小时内加封、销记。

— 9 —

8.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相互配合作业时,应由作业主体单位牵头,提前通知,分别登记,登记单位不全,车站不予以签认。

9.工务在驼峰轨道电路区段内更换钢轨、尖轨、基本轨作业(包括单根轨)时,应提前进行除锈(故障临时更换时除外)。更换完毕应由电务人员登记要求压道检验,由车站安排调车作业压道。压道期间,禁止利用进路命令储存方式(自动、半自动)进行溜放作业。电务应在压道作业至测试分路良好后,方可销记。

10.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时由驻站联络员签名(注明具体××工区,如“杭州电务段嘉兴工区:×××”);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由驻所联络员签名(如“驻所联络员:×××”),未设驻所联络员时由管辖工区人员签名(如“上海电务段调度工区:×××”),管辖工区未设置在调度所时,由专业调度台调度员签名(如“工务调度员:×××”),专业调度台调度员应根据设备管理单位的报告(通过传真或录音电话)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

11.登销记填记时要左右对齐,不得错格,两个项目间必须空两格填记。班与班之间空三格填记。

12.电务、工务、供电专业在“运统-46 (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销记样张分别公布见附件1、2、3。登销记样张中未包含的项目,由调度所、车站结合实际,负责牵头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补充登销记样张,存放在调度台、车站行车岗位一并执行。

第24条 “运统-46(施工)”填记的有关要求 1.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1)本月“施工编号”栏:填写本月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中该项施工(维修)编号或有关施工电报号码,无月度施工计划号和电报号的临时增补施工填记日计划号码。

(2)“施工项目”栏:填写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或有关施工电报规定的该项目的简称。

(3)“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进行登记的月日时分。月日为一

— 10 —

格(月日间用顿号隔开),时分为一格(时分间用冒号隔开)。

(4)“影响使用范围(需要慢行或封锁条件)”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施工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规定的施工(维修)时间、地点、要求及其说明,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分别签名(注明具体××项目部或××段或××车间或××工区)。

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核对施工(维修天窗)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或有关施工电报内容正确后签认;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核对施工(维修天窗)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或有关施工电报内容正确后签认,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

(5)“所需时分”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批准停用(封锁)的时间。

2.承认施工

命令号及发令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号及发令时间;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及发令时间。

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认,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后方准开始施工;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认,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准许开始施工。

车站值班员签名、施工负责人签名:仅签姓名。 3.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

(1)“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销记的月日时分。月日为一格(月日间用顿号隔开),时分为一格(时分间用冒号隔开)。

(2)“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栏:由驻站(所)联络员填写施工(维修作业)完了后按设备实际恢复情况,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注明具体××项目部或××段或××车间或××工区)。

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签认;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向列车调

— 11 —

度员申请开通。

4.施工开通

开通命令号及开通时间:在调度台登记时,由列车调度员填写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列车调度员签认后方可开通;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开通。

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车站值班员签名:仅签姓名。

通信、铁建、给水、车辆维修作业以及指定时间段内仅工务、电务维修作业且接触网未停电情况下(轨道车、动车配合时除外),在维修作业完毕后,开通命令号为承认施工调度命令号码。

5.路局施工计划(电报)中公布的站场驼峰作业区的施工项目,由车站规定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登记,向车站调度员申请施工,并由车站调度员负责发布承认施工及施工开通的调度命令。

6.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配合施工作业时,应由施工主体单位牵头,提前通知,分别登记。配合登记时仅登记“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和“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类别栏,栏内“施工负责人签名”项不再填记。工务配合作业登销记用语为“工务配合施工主体单位进行××作业;工务配合施工主体单位作业完毕,恢复使用(遇有行车限制条件时须注明)”, 电务、供电等专业配合作业登销记用语比照办理。

7.非客运专线、非高速铁路区段,驻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有前慢行的施工,为前慢行开始时间,无前慢行的以施工开始时间)前40分钟完成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并进行签认。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区段,驻站(所)联络员应在施工点(有前慢行的施工,为前慢行开始时间,无前慢行的以施工开始时间)前2小时(驻站为1小时)完成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并进行签认。

— 12 —

8.在车站办理登销记的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施工计划中注明的施工负责人姓名,由施工负责人本人或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设备管理单位管辖该站区的工区负责人填记姓名,由工区负责人本人或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在车站办理登销记的维修作业项目,除“承认施工”类别栏中“施工负责人签名”项目栏内由驻站联络员签名外,其他类别栏中“施工负责人签名”项目栏均不填记,“设备单位检查人”项目栏内均由驻站联络员签名。

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施工作业项目,由驻所联络员办理时,“施工负责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施工计划中注明的施工负责人姓名,由施工负责人委托驻所联络员签名,“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驻所联络员;由施工单位办理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销记时,“施工负责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施工计划中注明的施工负责人姓名,由施工负责人本人签名;“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设备管理单位管辖该设备的工区负责人填记姓名,由工区负责人本人签名。

在调度台由驻所联络员办理的维修作业项目,除“承认施工”类别栏中“施工负责人签名”项目栏内由驻所联络员签名外,其他类别栏中“施工负责人签名”项目栏均不填记,“设备单位检查人”项目栏内均由驻所联络员签名。

9.登销记填记时要左右对齐,不得错格,两个项目间必须空两格填记。班与班之间空三格填记。

10.电务、工务、供电专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销记样张分别公布见附件4、5、6。登销记样张中未包含的项目,由调度所、车站结合实际,负责牵头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补充登销记样张,存放在调度台、车站行车岗位一并执行。

第25条 “运统-46(设备联合检查)”的填写要求

1.车务站段负责组织行车设备联合检查时,应写明检查的日期、时间、单位及人员姓名,检查后检查人员应写明检查的结果,对于故障或不良设备应写明情况,修复后及时销记。

— 13 —

2.“运统-46(设备联合检查)”应由参加检查人员本人填写并签认,不得代签。检查内容应该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第26条 “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填写要求按照《上海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和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办理行车有关规定》的登销记要求和标准用语执行。

第27条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要求,认真、正确填记,不得涂改。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要督促作业人员正确填记,如发现登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涂改,不得签认,应加盖“作废”章,重新登记;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已签认的登记,发现登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时,不得加盖“作废”章,应重新登记,并经列车调度员或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对前次登记进行销记,销记用语为“本项登记取消,已重新登记”。

调度员、车站行车人员如发现销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涂改,不得签认,应加盖“作废”章,重新销记。

第五章 调度台登销记特殊规定

第28条 调度台办理登销记区段的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台设驻所联络员,负责与列车调度员办理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登销记。驻所联络员与驻站联络员、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应使用固定录音电话进行联系。

遇行车设备故障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通知驻所联络员办理登销记,由驻所联络员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组织作业人员抢修行车设备。

第29条 有计划施工及天窗修需转为非常站控,在车站“运统-46”办理登记时,调度所施工室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

第30条 在分散自律下,遇行车设备故障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通知驻所联络员组织作业人员抢修行车设备;因行车设备临时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转为

— 14 —

非常站控时,在转为非常站控后,相关的检修人员应在车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设备修复后,检修人员应在车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销记后通知驻所联络员。经驻所联络员确认试验良好,并在调度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销记后,列车调度员方可恢复正常行车并布置车站转回分散自律。

第31条 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天窗修期间道岔扳动作业有关规定。

1.天窗修期间,无路用列车开行、轨道车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调移的车站因道岔整治需频繁扳动道岔试验时,设备管理单位根据维修计划安排申请转为非常站控进行操作。

2.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当日天窗修作业内容,对确需频繁扳动道岔的道岔整治作业,应在维修、施工计划中注明“因道岔频繁扳动,临时申请转为非常站控”,经调度所施工室审核确认后纳入施工、维修日计划实施。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频繁扳动道岔的数量确定是否申请转为非常站控,并严格控制申请数量,调度所施工室应从严审核。

3.设备管理单位应在天窗修命令下达后,需扳动道岔时通过车站向列车调度员申请转为非常站控;设备管理单位应在天窗修结束前30分钟通过车站向列车调度员申请转回分散自律。转为非常站控后,由设备管理单位电务人员负责扳动道岔。

4.天窗修期间,未转为非常站控的车站因道岔整治需扳动道岔时,驻站联络员(施工负责人)应向驻所联络员提出申请,驻所联络员应及时受理并在《道岔转换登记簿》登记。驻所联络员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提出道岔转换请求,列车调度员应在《道岔转换登记簿》签认同意时间,及时扳动道岔。《道岔转换登记簿》(式样见附件7)由驻所联络员负责保管。

5.现场施工负责人申请扳动道岔前,应通知并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全部撤出所需扳动的道岔后,方可向驻站(所)联络员申请扳动道岔。

第六章 附 则

第32条 设备管理单位指派到调度所(车站)登销记的驻站(所)联络员必须由具备相应资

— 15 —

质的职工担任,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标志,携带有关防护和联系的用品、工具。

第33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路局调度所指定专人每旬必须对调度台的“运统-46”检查一次,并在簿册内适当空白处填写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姓名。中间站站长(副)或运转干部每旬必须对“运统-46”检查一次,并在簿册内适当空白处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

第34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起实行,路局前发《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上铁运发〔2011〕149号)同时废止;路局前发《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行车簿册填记标准>的通知》(上铁运发[2005]367号)之三“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之四“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施工)”、附件1“电务部门作业在‘运统—46’上登记、销记用语”、附件2“工务部门作业在‘运统—46’上登记、销记用语”、附件3“供电部门作业在‘运统—46’上登记、销记用语”、附件4“电务单位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附件5“工务单位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停止执行。

第35条 路局前发文电与本通知抵触时,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电务专业作业在“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记、销记用语

2. 工务专业作业在“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记、销记用语

3.供电专业作业在“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记、销记用语

4. 电务专业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

5. 工务专业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

6.供电专业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 7. 道岔转换登记簿

— 16 —

附件3:

供电专业作业在“运统—46(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记、销记用语

序作业项目 号 信号备用电源技表,现确认信号设备使用常用电源,暂停信号备用电源。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要点1分钟,信号设备翻备用电源,暂停信号1 日常信号技表 常用电源。 起止时间:×:×~×:×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要点1分钟,信号设备翻常用电源。 起止时间:×:×~×:×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2 巡检 信号电源设备巡检,不影响信号供电。 ××供电段××工区:××× 翻电源作业完毕,信号设备使用常用电源。常、备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电源设备巡检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翻电源作业完毕,信号设备使用备用电源。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登 记 用 语 销 记 用 语 备 注 信号备用电源技表完毕,恢复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 17 —

车站值班员:××× 地方电源翻回贯通电源,现确认信号设备使用常用电源,暂停信号备用电源。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根据停电电报,现确认信号设备使用常用电源,停信号备用电源。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根据停电电报,现确认信号设备使用备用电源,停信号常用电源。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备用电源故障处理,不影响信号常用电源供信号备用电。 车站值班员:×××) 信号常用电源故障处理,不影响信号备用电源供信号常用电。 车站值班员:××× 电源故障 ××供电段××工区:××× 电源故障 ××供电段××工区:××× 5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地方电源3 翻回贯通电源 信号备用电源计划检修 4 信号常用电源计划检修 信号备用电源翻电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备用电源检修(施工)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常用电源检修(施工)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备用电源故障处理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常用电源故障处理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 18 —

信号常(备)用电源故障处理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6 信号两路电源故障 信号两路电源故障处理。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信号电源故障处理完毕,常、备用电源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XX站间接触网设备步行巡视,人员不上线路,7 接触网步行巡视 不影响供电及行车。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道)需“垂停”8 的接触网故障处理 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封锁XX-XX站间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道),接触网XX、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轨道作业车(梯车)配合作业。 ××供电段××工区:××× XX-XX站间接触网设备巡检完毕,确认正常。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之一: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道)适用于禁止KXX-KXXm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设备良好,恢复正“V”停区段作常使用。 业或上、下行××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接触网同时故适用于160km/h及其以下区段。 — 19 —

车站值班员:××× 之二: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道)障。 KXX+XXXm-KXX+XXXm接触网故障临时处理完毕,线路开通,XX-XX站上(下)行线KXX+XXXm-KXX+XXXm限速XX km/h。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 “V停”的接触网9 故障处理。 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临时处理,封锁XX-XX站间上(下)行线,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之一: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适用于抢修地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恢复正点邻线列车须常使用。取消相邻下(上)行线列车限速160km/h的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区电,轨道作业车(梯车)配合作业。相邻下(上)行KXX+XXXm-KXX+XXXm(XX站XX道)限速160km/h。 线列车KXX-KXX(XX站XX道)限速160km/h。 ××供电段××工区:×××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 20 —

车站值班员:××× 之二: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段。 道)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临时处理完毕,在调度台办理线路开通,XX-XX站上(下)行线KXX+XXXm-KXX+XXXm限速XX km/h。取消邻线下(上)行线列车KXX-KXX(XX站XX道)限速160km/h。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之一: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V停”接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封锁XX-XX站间上10 触网故障(下)行线,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轨道作业处理 车(梯车)配合作业。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60km/h的非常使用。 须限速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恢复正点邻线列车无适用于抢修地时,由调度员签认。 — 21 —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之二: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XX道)客运专线、非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临时处理完毕,线高速铁路区路开通,XX-XX站上(下)行线KXX+XXXm-KXX+XXXm限段。 速XX km/h。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接触网故障临时处11 理完毕,电力机车限速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接触网故障临时处理完毕,电力机车限速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临时处理完毕,KXX+XXX-KXX+XXX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取消XX-XXXX-XX站间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KXX+XXXm电力机车限速XXkm/h。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站间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KXX+XXXm电力机车限速XXkm/h。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 22 —

接触网故障临时处理完毕,12 电力机车降弓通过登记 XX-XX站间上(下)行线(XX站XX道)XX-XX站间上(下)行线(XX站XX道)KXX-KXX接KXX+XXXm-KXX+XXXm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取消触网XX问题临时处理完毕,XX-XX站间上(下)行线XX-XX站间上(下)行线KXX—KXX(XX站XX道)间降KXX—KXX(XX站XX道)电力机车降弓通过。 弓通过,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站XX道接触网(或XX渡线、XX线岔)XX问题,XX站XX道接触网(或XX渡线、XX线岔)XX问题处理完毕,允许电力机车通过。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禁止电力13 禁止电力机车通过。 机车通过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 23 —

XX-XX站上(下)行线KXX-KXX(或XX站XX道)接接触网XX问题处理完毕,取消XX-XX站间上(下)电力机车14 单弓运行 触网接触网由于XX原因,XX-XX站间上(下)行线KXX行线(XX站XX道)KXX—KXX间电力机车单弓通过,恢—KXX(XX站XX道)电力机车单弓通过。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接触网上有异15 物,进入线路处理。 适用于抢接触网上有异物,封锁XX-XX站间上(下)行线(XX站XX道)。(需停电处理时应同步登记“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接触网上异物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修地点邻线列车无须限速160km/h的非客运专线、非高速铁路区段。 — 24 —

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适用于抢接触网上有异物,16 进入线路处理。 接触网上有异物,封锁XX-XX站间上(下)行线(XXXX-XX站上(下)行线(或XX站XX道)KXX+XXXm修地点邻线列车须限速站XX道),邻线下(上)行线列车KXX-KXX(XX站XX道)接触网上异物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取消邻线下限速160km/h。(需停电处理时应同步登记“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60km/h的客(上)行线列车KXX-KXX(XX站XX道)限速160km/h。 运专线、高速铁路区段。 ××供电段××工区:××× 在调度台办理车站值班员:××× 时,由调度员签认。 — 25 —

附件6:

供电专业施工(维修)作业在“运统—46(施工)”上登记、销记用语

序号 施工项目 登 记 用 语 供电申请X站(场)上行(下行)线XX股道XX道岔“V型天窗”X分钟,进行设备检修1 站内“V型”天窗修 作业,申请上述线路封锁,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轨道作业车(或车梯)配合。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供电申请XX~XX站区间KXX+XXXm-KXX+XXXm上行(下2 区间“V型”天窗修 行)线(含XX站XX道岔)“V型天窗”X分钟,进行设备检修作业,作业车(或车梯)配合,申请上述线路封锁,接触网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轨(1)××;×× (2)××~×× (3)××× XX~XX站区间上行(下行)线(含XX站XX道岔)“V型天窗”供电设备检修作业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 (3)××× (4)××× 1.设备单位由驻站联络员签认。 2.如计划未兑现时,销记:天窗修作业调度未安排。 (1)××;×× (2)××~×× (3)××× X站(场)上行(下行)线XX股道XX道岔“V型天窗”供电设备检修作(1)××;×× 业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3)××× (4)××× 1.设备单位由驻站联络员签认。 2.如计划未兑现时,销记:天窗修作业调度未安排。 承 认 施 工 销 记 用 语 施 工 开 通 备 注 — 26 —

道作业车由XX站进入封锁区间,作业结束返回XX站。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供电申请XX站XX、XX、XX股道及XX、XX道岔“垂直天窗”X分钟,进行设备检修作业,(1)××;×× 3 站内“垂作业车(或车梯)配合,申请(2)××~×× 直”天窗修 上述线路封锁,接触网XX、XXX供电单元同步停电。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供电申请XX-XX站间区间上下行 “垂直天窗”X分钟,进行X设备检修作业,作业车(或车梯)配合,申请线路封4 区间“垂锁,接触网XX、XX供电单元直”天窗修 同步停电。轨道作业车由XX站进入封锁区间,作业结束返回XX站。 ××供电段××工区:××× (1)××;×× (2)××~×× (3)××× XX-XX站间区间上下行 “垂直天窗” 供电设备检修作业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 (3)××× (4)××× 1.设备单位由驻站联络员签认。 2.如计划未兑现时,销记:天窗修作业调度未安排。3.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3)××× XX站XX、XX、XX股道及XX、XX道岔“垂直天窗” 供电设备检修作业完毕,恢复正常使用。 ××供电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 (3)××× (4)××× 1.设备单位由驻站联络员签认。 2.如计划未兑现时,销记:天窗修作业调度未安排。3.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 27 —

车站值班员:××× 按施工计划(电报)中的内容填写 施工时间: 施工停用5 或封锁线路、道岔 地点: 施工内容: 停用(封锁)范围: 要求及其说明: 施工负责人:(姓名) 设备单位检查人:(姓名) 车站值班员:(姓名) (1)××;×× (2)××~×× (3)××× (4)××× 填写施工完了后设备实际恢复情况的内容。 施工负责人:(姓名) 设备单位检查人:(姓名) 车站值班员:(姓名) (1)××;×× (2)××× (3)××× (4)××× 在调度台办理时,由调度员签认。 — 28 —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