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项目提成办法 下载本文

EMC 项目经理提成办法

第一条 目的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 提成方式按照合同所列回款进度为标准。 第二条 任务设定

EMC项目经理在所签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应回款额达到50%时方算完成任务,提成比例按照实际回款比例发放。 第三条 提成设定

1. 业务费用部分不体现到提成中 2. 提成按照回款比例设定为2%

3. EMC项目经理在年底结算时回款达到当年合同应回款100%的另外奖励实际回款金额的0.5% 第四条 提成发放

1. 提成按照合同回款进度发放

2. 超出合同应回款周期三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回款额80%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50%计算

第五条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1. 业务员在得到潜在客户信息,做完节能方案后向公司提出立项,立项之申报材料应详尽列举客户信息,预计成单金额,申报前期费用等项目。

2.费用额度须不超过立项成单金额的5%。此销售费用包含:①.开发市场的长途车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费用内报销,车站去

往客户单位确实没有公交车或者需要紧急事务所乘坐的出租车票)飞机、火车软卧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②.住宿费、餐费(EMC项目经理的标准250元/天包干)③. EMC项目经理手机话费300元/月④.招待费(招待标准按80元/人计)等等。由公司安排的公务所产生费用不在立项资金所支出的不列入EMC项目经理费用。项目进行中由公司委派进行技术支援等费用算进立项费用,公司在项目进行中帮助EMC项目经理所动用之公司社会资源费用不算进立项费用。 3. 立项通过后由主管副总裁监督项目费用的使用情况,结余之费用算入第一次实际回款金额参与提成的计算发放。超出部分公司预支,在提成中扣除。

EMC 外协项目提成办法

第一条 目的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调动各方面资源,达到双方获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第二条 提成方式按照合同所列回款进度为标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外协单位在业务进行中,公司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之负责最后的签单合同完成。 第三条 提成设定

1. 由公司签合同,设备款全部由公司垫付的按照实际合同约定回款金额的5%按照执行进度发放。

2. 由公司签合同,设备款由个人部分承担的按照个人承担部分在提成中体现为5%+5%*外协单位承担金额/总金额来计算。 第四条 提成发放

1. 提成按照合同回款进度发放

2. 超出合同应回款周期三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回款额80%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50%计算

第五条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项目进行中由公司委派进行技术支援等费用算进外协单位提成,在发放提成时扣除。外协单位需要项目进行中动用公司资源产生的费用算进外协单位提成,在发放提成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