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11土地治理项目的配套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群众自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纳入“一事一议”范围。2011,项目村在县农发办及镇政府的主持下召开了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制定了本项目各村群众自筹资金筹措方案,实行专项管理。**县201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筹资投劳情况,全部纳入村民代表大会 “一事一议”的范围,其中以物折资的筹资方案,得到了所在村90%以上的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并形成了决议。
对于项目村制定的筹资投劳方案和形成的决议,县开发办采取访农户、听意见等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各项目村村民代表大会符合法定程序,方案切实可行。
第八章 综合效益分析
8.1 效益分析 8.1.1 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后,粮食增产176.45万kg,棉花增产2万kg。新增灌溉面积0.2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6万亩,新增节水面积0.76万亩,年节约水量30.4万m,增加农田防护林网面积0.88万亩。新增农业总产值501.2万元,农民纯收入总额增加378.15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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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社会效益
该项目完成后,农田灌溉面积增加,抗旱保水能力增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通过生产条件的改善,可促进该区粮食和经果林两大优势主导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可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项目有机结合的现代农业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节水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节水意识;通过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农民科学种田的本领,使良种培育、生物技术、农业节水、疫病防控,无公害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扎根于项目区农民的脑海里,应用到实践中,将使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大大提高;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的建设,也促进了相关产业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形成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工程的具体施工,各级干部深入工地,深入群众,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将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拥护党的农村政策,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将大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
8.1.3 生态效益
通过防护林网建设,在环境生态效益上发生变化,降低风速,气流遇到林带受阻流畅的结构发生变化,大部分气流被迫抬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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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带后背风面动能量明显降低;防护林是风沙的障碍物,可以阻止风蚀发生;在气象效益上达到增加空气湿度1~20%,降低植物的无效蒸腾18~33%,改善农田的温度状况;昼夜温差降低3℃左右,热量交换大为改善,对于减轻霜冻大有好处;农田林网的增产效应,还表现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据测试,在林网防护下冬小麦的蛋白质及面筋相对提高10.7%~31.2%。通过实施农业设施,土壤有机质普遍上升,土壤结构合理,逐渐步入高产稳产良性循环。
8.2 经济(财务评价) 8.2.1 基本依据
根据国家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要求,只进行财务评价。
(1)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预算688万元。其中:
水利措施投资529.92万元(其中监理费4.1万元),占总投资的66.24%。
农业措施投资161.09万元(其中监理费1.8万元),占总投资的20.14%。
林业措施投资38.73万元(其中监理费0.1万元),占总投资的4.84%。
科技推广措施投资41.66万元,占总投资的5.21%。 项目管护费用7.44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管理费用21.16万元,占总投资的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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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期和折现计算基准点
财务盈利分析。从建设开始年算起,建设期1年,正常运行期14年。
折现计算的基准点,选在建设期第一年的年初,其准点序号为0,各项费用和效益均按年末发生和结算。
(3)财务基准折现率及投资回收期
依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财务基准折现率i=8%;投资回收期从第一年算起,基准投资回收期暂定为6年。
8.2.2 经济评价依据
(1)国家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2)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49。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8.2.3 农作物亩产量及产出物售价预测
根据项目经济评价的投入产出取价原则,取当地农作物价格前三年平均价格为基础,小麦2元/kg,棉花16元/ kg,玉米1.8元/kg,水果2元/kg。单产也以前三年平均值为基准,并假定在计算期内保持不变。按种植比例,预测农作物单产、总产及效益如下:
表8-1 表作物产量、产值、净收益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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