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 下载本文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第三条 在国家出台停工留薪期规定标准之前,我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按《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附后,以下简称《目录》)执行,以后国家或我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所受伤害未列入《目录》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争议的,可报请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四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五条 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工伤职工,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六条 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发性损伤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

第七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第八条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对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接到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为最终确认结论。

第九条 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条例》施行之后至本办法施行之前,有关停工留薪期的问题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略)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试行)

伤害部位 头部浅表损伤S00 头部开放性伤口S01 颅骨穹隆骨折S02.0 颅底骨折S02.1 眼底骨折S02.3 颅骨和面骨骨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 折S02 牙折断S02.5 下颌骨骨折S02.6 累及颅骨和面骨多发性骨折S02.7 其它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 头部的关节和颌关节脱位S03.0 韧带脱位 扭伤S03 鼻中隔软骨脱位S03.1 牙脱位S03.2 视神经经和视路损伤S04.0 动眼神经损伤S04.1 滑车神经损伤S04.2 三*神经损伤S04.3 头部损伤 S00-S09 颅神经损伤S04 展神经损伤S04.4 面神经损伤S04.5 听神经损伤S04.6 副神经损伤S04.7 其他颅神经损伤S04.8 结膜和角膜擦伤S05.0 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1 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2 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3 眼和眶损伤S05 眼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眼撕脱伤S05.7 眼和眶的其它损伤S05.8 脑震荡S06. 硬膜外出血S06. 颅内损伤S06 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 其他颅内损伤S06. 停工留薪期 1个月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3个月 4个月 4个月 4个月 4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4个月 4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3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3个月 4个月 一度烧伤T21.1

1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试行)

伤害部位 头部挤压伤S07 头的部分创伤S08.0 头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08 耳创伤性切断S08.1 头部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2 头部未特指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3 头部血管损伤S09.0 头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09 头部肌肉和肌腱损伤S09.1 耳鼓膜创伤性破裂S09.2 头部多发性损伤S09.3 颈部浅表损伤S10 颈部开放性伤口S11 第一颈椎骨折S12.0 颈部骨折 S12 第二颈椎骨折S12.1 颈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12.2 颈部其他多发性骨折S12.3 颈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13.0 颈部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 颈椎脱位S13.1 颈部多发性脱位S13.2 颈部扭伤S13.3 甲状腺区扭伤S13.4 颈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14.0 颈部水平的神经颈部脊髓神经根的损伤S14.1 和脊髓损伤 S14 臂丛神经损伤S14.2 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3 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4 颈部水平的血管颈动脉损伤S14.0 损伤S15 颈部多处血管的损伤S14.1 停工留薪期 1个月 6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1个月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6个月 8个月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8个月 2个月 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个月 2个月 2个月 2个月 2个月 6个月 12个月 头部损伤 (S00—S09) 颈部)损伤(S10—S19) S13 颈部挤压伤S17 乳房挫伤S20.0 胸部浅表损伤胸部损伤(S20—S29) S20 胸部挫伤S20.1 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 胸部开放性伤口S21 肋骨、胸骨和胸胸椎骨折S22.0 部脊柱骨折 胸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22.1 S22 胸骨骨折S22.2 肋骨骨折S22.3 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 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8 3个月 3个月 4个月 3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3(试行)

伤害部位 胸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23.0 胸部的关节和韧带胸椎脱位S23.1 脱位扭伤S23 胸部脊柱扭伤S23.2 肋骨和胸骨扭伤S23.3 胸部脊髓震荡和水肿S24.0 胸部水平的神经的胸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24.1 脊髓损伤S24 胸部周围神经根损伤S24.2 胸部交感神经根损伤S24.3 胸部血管损伤S25 心脏损伤S26 胸部损伤(S20—S29) 创伤性气胸S27.0 创伤性血胸S27.1 创伤性血气胸S27.2 其他和未特指的胸肺的其他损伤S27.3 内器官损伤S27 支气管损伤S27.4 胸部气管损伤S27.5 胸膜损伤S27.6 其它胸内器官S27.8 胸部挤压伤和胸的胸部挤压伤S28.0 部分创伤切断S28 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1 胸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29 下背和骨盆挫伤S30.0 腹部、下背和骨盆浅表损伤S30 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腹壁挫伤S30.1 外生殖器挫伤S30.2 下背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0 腹部、下背和骨盆开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 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 腰部椎骨骨折S32.0 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S32 骶骨骨折S32.1 尾骨骨折S32.2 放性损伤S31 (S30—S39) 髂骨骨折S32.3 髋臼骨折S32.4 耻骨骨折S32.5 腰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33.0 腰部脊柱和骨盆的腰椎脱位S33.1 关节韧带脱位、扭伤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2 S33 腰部脊柱扭伤S33.5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4(试行)

伤害部位 腰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34.0 腹部、下背和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34.1 骨盆水平的神马尾损伤S34.2 经和腰部脊髓腰骶丛损伤S34.3 损伤S34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4 腰部、骶部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5 腹部、下背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 脾损伤S36.0 肝或胆囊损伤S36.1 胰损伤S36.2 胃损伤S36.3 腹部器官损伤S36 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 小肠损伤S36.4 结肠损伤S36.5 直肠损伤S36.6 多个腹内器官损伤S36.7 其他腹内器官损伤S36.8 肾损伤S37.0 输尿管损伤S37.1 膀胱损伤S37.2 盆腔器官损伤尿道损伤S37.3 S37 卵巢损伤S37.4 输卵管损伤S37.5 子宫损伤S37.6 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8 腹部下背骨盆外生殖器创伤性挤压伤S38.0 部分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 外生殖器创伤性切断S38.2 6个月 停工留薪期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4个月 12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4个月 4个月 4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2个月 腹部、下背和骨盆其他未特指的损伤S39 肩和上臂浅表性损伤S40 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 锁骨骨折S41 肩胛骨骨折S42. 肩和上臂骨折肱骨上端骨折S42. 肩和上臂损伤S42 (S40—S49) 肱骨干骨折S42. 肱骨下端骨折S42.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 肩关节脱位S43.0 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 肩锁关节脱位S43.1 胸锁关节脱位S43.2 肩关节扭伤S43.4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5(试行)

伤害部位 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肩锁关节扭伤S43.5 位扭伤S43 胸锁关节扭S43.6 上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44.0 肩和上臂水平的神经损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 伤S44 肩和上臂损伤上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44.2 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4个月 6个月 6个月 5个月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S40—S49) 肩和上臂其他血管的损伤S45 肩和上臂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46 肩和上臂挤压伤S47 肩和上臂创伤性切断S48 肩关节处创伤性切断S48.0 肩和肘之间水平的创伤性切断S48.1 肩和上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49 前臂浅表损伤S50 前臂开放性伤口S51 尺骨上端骨折S52.0 桡骨上端骨折S52.1 尺骨干骨折S52.2 前臂骨折S52 肘和前臂损伤(S50—59) 桡骨干骨折S52.3 尺骨和桡骨两者骨干的骨折S52.4 桡骨下端骨折S52.5 尺骨和桡骨两者下端的骨折S52.4 桡骨头脱位S53.0 肘关节和韧带脱位、扭肘关节脱位S53.1 伤S53 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 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3 肘关节扭伤S53.4 前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54.0 前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54 前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54.1 前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54.2 前臂神经的其他神经损伤S54.8 前臂水平的血管损伤S55 前臂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56 前臂挤压伤S57 前臂创伤性切断S58 肘切断S58.0 肘和腕之间切断S58.1 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前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59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6(试行)

伤害部位 腕和手浅表损伤S60 腕和手开放性损伤口S61 手舟骨骨折S62.0 其他胸骨骨折S62.1 腕和手水平的骨折S62 第一掌骨骨折S62.2 其他掌骨骨折S62.3 拇指骨折S62.5 其他手指骨折S62.6 腕关节脱位S63.0 指关节脱位S63.1 腕和手水平的关节腕和手损伤和韧带脱位、扭伤(S60—S69) S63 腕和腕关节韧带创伤性破裂S63.3 掌指和指间关节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裂S63.4 腕关节扭伤S63.5 手指关节扭伤S63.6 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 拇指的指神经损伤S64.3 其他手指的指神经损伤S64.4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 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 腕和挤压伤S67 停工留薪期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4个月 4个月 4个月 3个月 6个月 3个月 6个月 3个月 2个月 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拇指切断S68.0 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1 腕和手创伤性切断S68 多个手指切断S68.2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68.3 腕关节切断S68.4 髋和大腿浅表损伤S70 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 股骨颈骨折S72.0 经大转子骨折S72.1 髋和大腿损伤股骨骨折S72 (S70—S79) 转子下骨折S72.2 股骨干骨折S72.3 股骨多发性骨折S72.7 髋的关节韧带脱位、髋脱位S73.0 扭伤S73 髋扭伤S73.1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7(试行)

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 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 髂和大腿 髋和大腿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76 损伤(S70-S79) 髋和大腿挤压伤S77 髋和大腿创伤性切断S78 小腿浅表损伤S80 小腿开放性伤口S81 髌骨骨折S82.0 胫骨上端骨折S82.1 胫骨骨干骨折S82.2 小腿骨折,包括S82 膝和小腿损伤(S80-89) 胫骨下端骨折S82.3 腓骨骨折S82.4 内踝骨折S82.5 外踝骨折S82.6 小腿多发性骨折S82.7 髌骨脱位S83.0 膝的关节和韧膝关节脱位S83.1 带脱位、扭伤半个月板撕裂S83.2 S83 膝关节软骨撕裂S83.3 膝的多处结构的损伤S83.7 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 2个月 2个月 3个月 6个月 3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6个月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8个月 12个月 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 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86 小腿挤压伤S87 小腿创伤性切膝切断S88.0 断S88 膝和踝之间的切断S88.1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6个月 4个月 3个月 3个月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3个月 6个月 3个月 2个月 1个月 踝和足浅表损伤S90 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 跟骨骨折S92.0 距骨骨折S92.1 其他跗骨骨折S92.2 足骨折,除外踝S92 踝和足损伤(S90-S99) 跖骨骨折S92.3 拇指骨折S92.4 其他趾骨折S92.5 足多发性骨折S92.7 踝关节脱位S93.0 足趾脱位S93.1 踝和足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93 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S93.2 足的其他部位脱位S93.3 踝扭伤S93.4 足趾扭伤S93.5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8(试行)

伤害部位 足底外侧神经损伤S94.0 足底内侧神经损伤S94.1 踝和足水平的踝和足水平的腓深神经损伤S94.2 神经损伤S94 踝和足水平的皮感觉神经损伤S94.3 踝和足损伤(S90-S99) 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经损伤S94.7 踝和足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94.8 踝和足水平的血管损伤S95 踝和足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96 踝和足挤压伤S97 踝和足创伤性切断S98 头和颈的浅表损伤T00.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浅表损伤T00.1 累及身体多个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07) 部位的浅表损伤T00 上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2 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4 其他复合部位的浅表损伤T00.8 累及身体多个头和颈的开放性伤口T01.0 部位的开放性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开放性伤口T01.1 停工留薪期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2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2个月 伤口T01 上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2 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4 其他复合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8 头和颈的骨折T02.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1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 上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2 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4 其他复合部位的骨折T02.8 头和颈的脱位、扭伤T03.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脱位、扭伤T03.1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上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2 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3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4 其他复合部位的脱位、扭伤T03.8 头和颈的挤压伤T04.0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挤压伤T04.1 累及身体多个上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2 部位的挤压伤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3 T04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4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挤压伤T04.7 其他复合部位的挤压伤T04.8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9(试行)

伤害部位 双手创伤切断T05.0 一只手和另一臂创伤性切断T05.1 累及身体多累及身体多个部双臂创伤性切断T05.2 个部位的损位的创伤性切断双足创伤性切断T05.3 伤(T00-T07) T05 一只足和另一腿创伤性切断T05.4 双小腿创伤性切断T05.5 上肢和下肢任何组织创伤性切断T05.6 脊柱骨折,水平未特指T08 躯干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09.0 躯干、四肢或躯干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09.1 停工留薪期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身体未特指脊柱和躯干的其躯干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09.2 部位的损伤他损伤,水平未脊髓损伤T09.3 (T08-T14) 特指T09 躯干未特指神经、脊神经根和神经丛损伤T09.4 躯干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损伤T0.95 躯干创伤性切断,水平未特指T09.6 上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0 上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1.0 上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1.1 上肢的其他损T11 上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1.2 3个月 1个月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3个月 1个月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6个月 1个月 1个月 2个月 1个月 伤,水平未特指上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1.3 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1.4 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1.5 上肢创伤性切断T11.6 下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2 下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3.0 下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3.1 下肢的其他损下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3.2 伤,水平未特指下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3.3 T13 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3.4 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3.5 下肢创伤性切断T13.6 角膜异物T15.0 外眼异物T15 结合膜囊异物T15.1 外眼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5.2 耳内异物T16 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T15-T19) 呼吸道内异物T17 鼻窦内异物T17.0 鼻孔内异物T17.1 咽内异物T17.2 喉内异物T17.3 气管内异物T17.4 支气管内异物T17.5 呼吸道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7.8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0(试行)

伤害部位 一度烧伤T20.1 二度烧伤T20.2 头和颈烧伤和腐蚀伤T20 烧伤和腐蚀伤T(20-32) 三度烧伤T20.3 一度烧伤T20.5 二度烧伤T20.6 三度烧伤T20.7 躯干烧伤和, 腐蚀伤T21 一度烧伤T21.1 二度烧伤T21.2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4个月 停工留薪期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三度烧伤T21.3 一度烧伤T21.5 二度烧伤T21.6 三度烧伤T21.7 一度烧伤T22.1 二度烧伤T22.2 肩和上肢烧伤和腐蚀伤,除三度烧伤T22.3 外腕和手T22 一度烧伤T22.5 二度烧伤T22.6 三度烧伤T22.7 一度烧伤T23.1 二度烧伤T23.2 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 三度烧伤T23.3 一度烧伤T23.5 二度烧伤T23.6 三度烧伤T23.7 一度烧伤T24.1 二度烧伤T24.2 髋和下肢烧伤和腐蚀伤,除三度烧伤T24.3 外踝和足T24 一度烧伤T24.5 二度烧伤T24.6 三度烧伤T24.7 一度烧伤T25.1 二度烧伤T25.2 踝和足烧伤和腐蚀伤T25 三度烧伤T25.3 一度烧伤T25.5 二度烧伤T25.6 三度烧伤T25.7 眼脸和眼周区烧伤T26.0 角膜和结膜囊烧伤T26.1 限于眼和附器的烧伤和腐烧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2 蚀伤T26 眼脸和眼周区腐蚀伤T26.5 角膜和结膜囊腐蚀伤T26.6 腐蚀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7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1(试行)

伤害部位 烧伤和腐蚀伤呼吸道烧伤和喉和气管烧伤T27.0 (T20——T32) 腐蚀伤T27 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烧伤 T27.2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6个月 6个月 12个月 6个月 6个月 12个月 停工留薪期 8个月 8个月 喉和气管腐蚀伤T27.4 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7.6 口和喉烧伤T28.0 食管烧伤T28.1 消化道其他部位烧伤T28.2 其他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T28 泌尿生殖器官内烧伤T28.3 口和喉腐蚀伤T28.5 食管腐蚀伤T28.6 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8.7 泌尿生殖器官内腐蚀伤T28.8 一度烧伤T29.1 二度烧伤T29.2 身体多个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T29 三度烧伤T29.3 一度腐蚀伤T29.5 二度腐蚀伤T29.6 三度腐蚀伤T29.7 一度烧伤T30.1 二度烧伤T30.2 烧伤和腐蚀伤,身体部位未特指T30 三度烧伤T30.3 一度腐蚀伤T30.5 二度腐蚀伤T30.6 三度腐蚀伤T30.7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1.0 10%-19%的烧伤T31.1 20%-29%的烧伤T31.2 30%-39%的烧伤T31.3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烧伤T31 40%-49%的烧伤T31.4 50%-59%的烧伤T31.5 60%-69%的烧伤T31.6 70%-79%的烧伤T31.7 80%-89%的烧伤T31.8 90%或更多的烧伤T31.9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2.0 10%-19%的烧伤T32.1 20%-29%的烧伤T32.2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腐蚀伤 30%-39%的烧伤T32.3 40%-49%的烧伤T32.4 50%-59%的烧伤T32.5 60%-69%的烧伤T32.6 70%-79%的烧伤T32.7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4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个月 4个月 4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2个月 80%-89%的烧伤T32.8 90%或更多的烧伤T32.9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2(试行)

职业病停工留薪 职业病 Ⅰ期 尘肺病 Ⅱ期 Ⅲ期 轻度 职业病 放射性疾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急性 职业中毒 慢性 中度 重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轻度 物理因素所 致职业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皮肤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眼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耳鼻 喉口腔疾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肿留 中度 重度 轻度 生物因素所 致职业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其他职业病 中度 重度 12个月 12个月

, 腐蚀伤T21 二度烧伤T21.2

三度烧伤T21.3

一度烧伤T21.5

二度烧伤T21.6

三度烧伤T21.7

肩和上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腕和手T22

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一度烧伤1T22.个1 月

二度烧伤4T22.个2 月

三度烧伤8T22.个3

一度烧伤1T22.个5 月

二度烧伤4T22.个6 月

三度烧伤8T22.个7

一度1

髋和下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踝和足T24

烧伤个T23.月 1 二度烧伤4T23.个2 月

三度烧伤8T23.个3 月

一度烧伤1T23.个5 月

二度烧伤4T23.个6 月

三度烧伤8T23.个7 月

一度烧伤1T24.个1 月

二度烧伤4T24.个2 月

三度

烧伤8T24.个3 月

一度烧伤1T24.个5

二度4烧伤个T24.月

踝和足烧伤和腐蚀伤T25

限于眼和附器的烧伤和腐蚀伤T26

6 三度烧伤8T24.个7 月

一度烧伤1T25.个1 月

二度烧伤4T25.个2 月

三度烧伤8T25.个3

一度烧伤1T25.个5 月 二度烧伤4T25.个6 月

三度烧伤8T25.个7 月

眼脸和眼周区6烧伤个T26.月 0

角膜和结膜囊6烧伤个T26.月 1 烧

1伤,2伴有个眼球月 破裂和破坏T26.2 眼脸和眼周区6腐蚀个伤T26.5 角膜和结膜囊6腐蚀个伤T26.6 腐蚀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7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1(试行)

伤害部位 喉和气管烧伤T27.0 呼吸道烧伤和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烧伤 T27.2 腐蚀伤T27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喉和气管腐蚀伤T27.4 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7.6 其他内部器官口和喉烧伤T28.0 的烧伤和腐蚀食管烧伤T28.1 伤T28 消化道其他部位烧伤T28.2 停工留薪期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2个月 月 月

泌尿生殖器官内烧伤T28.3 口和喉腐蚀伤T28.5 食管腐蚀伤T28.6 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8.7 泌尿生殖器官内腐蚀伤T28.8 一度烧伤T29.1 二度烧伤T29.2 身体多个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T29 三度烧伤T29.3 一度腐蚀伤T29.5 二度腐蚀伤T29.6 三度腐蚀伤T29.7 一度烧伤T30.1 二度烧伤T30.2 烧伤和腐蚀伤,三度烧伤T30.3 身体部位未特一度腐蚀伤T30.5 指T30 二度腐蚀伤T30.6 三度腐蚀伤T30.7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1.0 10%-19%的烧伤T31.1 20%-29%的烧伤T31.2 30%-39%的烧伤T31.3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烧伤T31 40%-49%的烧伤T31.4 50%-59%的烧伤T31.5 60%-69%的烧伤T31.6 70%-79%的烧伤T31.7 80%-89%的烧伤T31.8 90%或更多的烧伤T31.9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2.0 10%-19%的烧伤T32.1 20%-29%的烧伤T32.2 30%-39%的烧伤T32.3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腐蚀伤 40%-49%的烧伤T32.4 50%-59%的烧伤T32.5 60%-69%的烧伤T32.6 70%-79%的烧伤T32.7 80%-89%的烧伤T32.8 90%或更多的烧伤T32.9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2(试行)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8个月 1个月 4个月 4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个月 4个月 4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8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职业病停工留薪 职业病 Ⅰ期 尘肺病 Ⅱ期 Ⅲ期 轻度 职业病 放射性疾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急性 职业中毒 慢性 中度 重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轻度 物理因素所 致职业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皮肤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眼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耳鼻 喉口腔疾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职业性肿留 中度 重度 轻度 生物因素所 致职业病 中度 重度 轻度 其他职业病 中度 重度 停工留薪期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