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
各作业单位、物资供应站、相关科室:
为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装备生产企业资质认可实施细则》(中油资质委【2010】1号)文件要求,保证新购进井控装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对井控装备的采购做如下规定:
一、井控装备
包括防喷器、旋塞阀(内防喷工具)、液控箱、高压耐火柔性管线、节流和压井管汇、三通、120弯头等。
二、采购程序
1、需求方填写井控装备采购“申请表”并领导签字,厂井控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厂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上报采购计划。
2、物资供应站要依据上报的采购计划和批准后的采购“申请表”组织采购。防喷器、旋塞阀(内防喷工具)、液控箱、节流和压井管汇等,要符合《关于公布2015年井控装备生产企业资质复审结果的通知》中油资质委办【2015】20号规定的厂家;高压耐火柔性管线,要符合《关于公布钻井防喷器等井控装备资质年审结果的通知》中油资质委办【2013】29号规定的厂家;三通、120弯头要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锻造钢质产品。
3、装备到货后,由井控管理部门把关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发放使用。
以上规定望相关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井控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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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年井控装备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