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电子银行风险点 下载本文

关于城北支行银行卡、电子银行业务及自助设备管理

的风险提示

一、贷记卡风险控制提示:

(一)营销环节:从源头抓起,有效控制风险。

随着贷记卡种类的进一步细分,每一种贷记卡都有其特定的目标客户,如国际旅游贷记卡须为达到我行金卡标准的客户,大学生卡目前仅对23所高校的特定年级学生发卡等等。在营销时,应针对不同卡种的准入条件,做到有的放矢,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风险。

(二)受理环节:积极推进尽职免责,把风险控制落到实处。 初始受理人:受理申请表,负责核对身份证、本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录入人:负责录入信息真实准确;

调查人:负责人行、银联征信系统调查,公安、通信、工商、税务等系统联动核查,个人填报信息调查;

审批人:对前端环节的责任落实审核并抽查、依据现有信息,对照有关规定条件核定授信额度和审批;

催收人:对逾期不良客户按规范流程催收,做好记录; 风险监管人:进行风险监管和分析,做好预警监测。

二、金穗贷记卡团体客户营销风险提示:

(一)客户对象定位环节风险点

1.发卡对象选择不当,易造成对高风险人群批量发卡。 2.非法中介通过团体客户发卡渠道传递非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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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调查环节风险点

团体客户的受理和调查环节的工作重点是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个体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对,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单位信息不真实,如单位不存在、单位存在却无具体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人员等经营条件。

2.申请个体信息不真实,如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一致、工作单位电话无效或空缺、申请表上仅留手机号码无其他联系方式等。

3.申请单位与个体的关系不真实,如申请单位与个体之间没有所属关系,核实个体信息时申请人否认办卡等。

4.申请单位办卡目的不真实,如单位利用团体办卡进行套现或非法中介办卡。

(三)审批授信环节风险点

1.授信对象判断不准确,授信政策运用不当,加大授信风险的发生。

2.授信额度过高,超过申请人收入水平,还款能力没有充分有效的保障。

(四)邮寄领卡环节风险点

1.单位人员代为领卡、代为激活。

2.银行工作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代为领卡、代为激活。 3.不法分子冒领卡片。 (五)客服激活环节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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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客户卡片在短时期内大量激活并使用;激活方式大多为采用自动语音激活方式等。

2.卡片激活时间集中在某一固定时间段。

3.卡片激活大多通过一部固定电话采用人工方式激活。 (六)交易监控、调查环节风险点

1.欺诈申请,表现为开卡后短期内有多笔大额交易,交易类型多为取现、易变现或价值较高的商品类消费。

2.信用膨胀,表现为开卡后短期内持卡人不断申请提高信用额度。

3.还款能力不足,表现为持卡人经催收后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款。 4.疑似套现,表现为卡片交易集中在某个或几个商户,使用的额度较高、还款和消费的时间较有规律。

三、信用卡风险催收管理要点

(一)信用卡不良催收实行“条线管理、属地负责、严格操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催收责任明确,催收方式正确,催收记录及时,催收管理合规。

(二)市分行催收管理要求。坚持“信息统发、以户建账、按期催收、随时记录、严格分类、规范管理”的规定,催收岗位责任人具体做到:

1、每旬5日前通过邮件下发贷记卡属地催收名单(附件1)至各支行电子银行部(准贷记卡催收名单每月发送)。对总行下发的属地催收名单按户建立催收台账,每月收集支行催收情况表,贷记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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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笔登记入辅助管理系统(外挂),完善催收资料。

2、对催收三个月后仍没有还款记录的信用卡透支户,应上报省分行贷记卡中心,由贷记卡中心统一发放律师函。

3、对催收三个月以上没有还款的信用卡透支户,应督促支行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催收函,并将催收资料和邮寄回执联专夹保管。

4、对催收半年仍未能还清欠款的透支户,应责令支行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保证催收时效的延续。

5、对已达到损失类标准的透支信用卡,每月要上报省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处,及时确认信贷损失认定,并将信用卡透支分类情况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6、对完成催收程序的透支户,将全部催收资料按顺序整理,按户归档,入库专人保管。

(三)支行催收管理要求。坚持“逐户建账、按期催收、实时记录、按时报告”的规定,催收岗位人员具体做到:

1、各支行在收到催收名单后,在规定日期内按照贷记卡风险管理流程开展属地催收,并按照《信用卡透支追索台账》(附件2)及时登记催收记录,透支首月电话催收不得少于三次。对电话催收未能及时还款的透支持卡人应及时采取锁定、止付、调减信用额度等风险控制方式。

2、电话催收一个月仍未能还款的透支欠款,填写《金穗贷记卡催收通知单》(附件3),采取上门催收方式,并与持卡人签订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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