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下载本文

910万人,城市化水平为62%,其中,中心城市GDP总量达到1773亿元,三产比例为4:46:50。完成经济由“粗放”增长转为“集约”发展的成功转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中心城市和其他建成区结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力度,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潍坊市处于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区域,这给潍坊市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潍坊市目前处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其承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由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城市功能定位需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仍需要大量的土地投入。如何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解决土地资源供求矛盾,已经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压力增大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占用量将居高不下,农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害将继续造成部分耕地损失。而潍坊市土地开发程度较高,后备资源较少,可供开发为农用地的土地资源,特别是开发为耕地的土地资源已经很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潍坊市不同县(市、区)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因此,规划期间,要根据潍坊市的发展定位,充分考虑各区域的发展特点,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使潍坊市更加健康、和谐发展。 四、土地利用方式亟需转变

潍坊市现状人均居民点和工矿用地面积为286.71平方米/人,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处于较高水平,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利用集约度亟待提高。因此,在未来的建设中,应从潍坊实际出发,尽可能地从内部挖潜,充分利用城镇、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中的存量土地,强化各中心城市、集镇和居民点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和综合效益。

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潍坊市土地生态环境面临着生态维护和修复的重要任务。如潍北的海水侵蚀和南部山丘的水土流失,造成部分土地特别是耕地的质量下降。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造成部分耕地农业综合生产力下降,致使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不断加大。

第三章 规划战略和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 二、节约集约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三、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土地复垦的监管,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90万公顷(1168.51万亩)和78.24万公顷(1173.66万亩)。落实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69.10万公顷(1036.46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划定潍西平原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和潍东平原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 二、保障合理的建设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水平,有效保障合理发展的用地需求。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9.48万公顷(442.2万亩)和30.43万公顷(456.45万亩)。重点开发未利用地和潍北盐田为建设用地,建设北部沿海新型经济区。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平均每公顷建设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64万元、125万元,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分别比2005年提高45.5%和184.1%。 三、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重点发展北部沿海地区

着眼于城乡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从统筹全市土地利用的角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在全市范围内保障国家级、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地方特色产业的用地需求,实现区域性基础设施共享。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城乡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和时序进行引导、协调和控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充分利用北部沿海的盐田和未利用地。发挥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组合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区域支撑能力较强等特点,对这一区域实行优势资源整合及空间结构优化,在统筹规划和整体开发的基础上,把沿海地区建设成为一个生态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布局合理、比较优势突出的经济隆起带。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指标调控体系。大力实施空间管制等有效措施,努力减缓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在节约集约的前提下,优先供应清洁生产项目及现代服务业用地,推进废弃地复垦,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到2010年,中心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75%,城镇废气处理率90%,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95%,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到2020年,中心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90%,城镇废气处理率100%,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100%。 五、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加强“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理,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补充耕地不低于4647公顷(6.97万亩)和1.25万公顷(18.80万亩)。 六、强化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

制定和完善潍坊市规划实施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生态管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评价及反馈管理措施体系和违法惩处制度。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稳步增加农用地面积。到目标年全市农用地为116.28万公顷(1744.1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2.65%,比2005年净增加4923.80 公顷。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到目标年,全市耕地面积78.24万公顷(1173.6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48.89%,比2005年净减少679.85公顷,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

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引导新增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发展。到目标年,全市园地面积9.22万公顷(138.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76%,比2005年增加1166.47公顷。

逐步扩大林地面积,加快迹地更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到目标年,全市林地面积11.15万公顷(167.2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97%,比2005年增加7580.19公顷。

基本稳定牧草地面积。到目标年,全市牧草地面积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2%,比2005年减少48.26公顷。

合理缩减其他农用地面积,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到目标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17.63万公顷(264.4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7.01%,比2005年减少3094.75公顷。 二、农用地布局

根据潍坊市地形地貌,土壤条件等自然因素和交通、城镇体系发展方向等经济社会因素,充分考虑到区域优势和市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用地布局,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种植业,形成北部水产养殖区、中部现代农业发展区、南部生态涵养林建设区的农业用地空间布局体系。 1、北部水产养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