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及审批事项-2011 下载本文

的监督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组织拟订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局承担的重点工程施工方案、初步设计、设计论证的工作;组织局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牵头组织局承担的重点工程的前期手续;监督局承担的重点工程的隐蔽工程的日常检查和记录,监督局承担的城市维护工程的隐蔽工程的日常检查和记录,监督局承担的重点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成本;牵头组织局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局承担的重点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安排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工程款的拨付,合理控制工程建设资金;牵头组织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决算工作;负责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合同签订的审核工作。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处级)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人民防空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及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区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战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组织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民防空战备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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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开发利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党委书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4名。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兼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不占区城市规划建设局领导职数),副主任1名(正科级)。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城市规划建设局领导介绍

苟团年: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督查室、计财科工作。 焦萌:党委委员、副局长全面负责建管处工作,主管建筑业管理工作,分管基建科、质监站、建管处、装饰办、劳保站、招投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梁小平:副局长 主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分管规划处、人防办、开发办、城市化办、档案馆、报建大厅、信息中心、审图中心及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吕恒良: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局重点工程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物业办、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建热线服务中心、燃气供热管理 处,房产处、市政处、园林环卫处、公园管理处。

报建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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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办事程序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一)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土地权属证件或土地预审报告;

4、青岛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1:500现状地形图三套(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6、水利、环保、消防、人防、空港等部门书面审查意见书; 7、可行性研究报告。

注:重新申领《选址意见书》,须提交原审查意见书。 (二)办结时限:

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委员会例会会议纪要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同意办理规划选址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函复。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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