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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组织、开展第四次全省中药资源普查

一、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的现实意义

1、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至今,已近三十年了。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改革开放带给了我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24.95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8%,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的3倍多,我国经济总量上升为世界第四。经济的快速增长推动了城镇化的建设,一座座水电站拔地而起,大都市的面积以数以倍计的速度快速发展,一个个小城镇从无到有、欣欣向荣。人类活动的加剧必然带来生态环境的变化,从而影响动植物生存和分布改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流动性特点也带来中药资源品种种植地的迁移,从而影响其分布。因此,实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很有必要。

2、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有利于通过对野生资源的保护,确保中医、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中医、中药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中成药、保健品行业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这种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需要。但是,也应该看到,正是由于这种快速发展,再加上经济的繁荣带来出口的猛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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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内的中药资源带来过重的负担,有个别品种甚至是毁灭性的。如金钗石斛,又名金耳环(土名),有滋阴养胃清热生津之功能。经多年无限制采挖,再加之森林采伐破坏了原始生态,现在已鲜有发现。动物资源的破坏情况更为突出,在阿坝、甘孜两州,再无复见到满坡香獐的景象,獐子的稀少使麝香资源面临断档的危险。

中药资源的断档必然危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中医、中药产业,保护中药资源,才能维系其生命线,从而确保整个中医、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迅速而准确的实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掌握中药资源分布现状,特别是濒危物种分布现状,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以维系中医、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有利于确保中医的治疗效果、保证中成药产品的质量。

中医的治疗效果、中成药的质量与中药材来源的稳定性息息相关。例如,8家16批丹参针注射液中原儿茶碱含量相差近10倍,联想近年来出现的“鱼腥草注射液”事件,都存在药材原料的一些问题。中药材属于天然药物,诸如品种、产地、生长环境、生长年限、采收时间、产地加工方法、储存、炮制等因素,都会影响药材质量。尤其中药材生产中的重金属含量和黄曲霉素等问题,一直困扰国内中药材生产。通过中药资源保护,就是要在源头上保证质量,使中医的治疗效果、中成药的生产质量能够得到保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类似“毒奶粉”事件,既危害人民的健康,又对整个产业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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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有利于优化、优育种质资源,改进传统中药生产技术,提高中药的品质与产量。

中药来源于自然界,药用植物在长期的生存竞争及自然界双向选择过程中与产地生态环境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呈现出千变万化的多样性变化的特征。多样性的存在带来产品的不确定性,以大黄为例,尽管目前的产量较高,但是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不能满足药典的要求,带来社会财富的浪费和应用的不确定性。

野生亲缘植物和古老的地方种是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的产物,具有独特的优良性状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优化、优育,得到优良的种质资源,可以提高中药的质量和产量,以满足中医用药和中成药生产的需要。

5、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药资源保护,有利于实现生态现代化,把发展中药生产和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造福子孙后代。

我国每年消耗几百万吨中药材,一些药材的滥采滥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极大,我国沙漠、戈壁及沙漠化土地为160多万公里。被誉为“地球之肾”的若尔盖湿地,由于无节制的放牧和滥挖,目前也面临沙化威胁,通过种植大黄,可以以其根系的发达起到固沙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其较高的经济效益,同时种植大黄是过去种青稞、种油菜的5倍以上,可以帮助“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农牧民解决生活问题,从而帮助解决若尔盖湿地沙化问题。 二、开展四川省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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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比照国家的组织模式,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卫生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经委、省药监局参加,组建四川省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统筹,决定全省中药资源普查的部署和运行方案。在省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四川省中药资源普查的实施。

1、组建“四川省中药资源保护与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在国家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组建中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次四川省中药材资源普查工作,并在广泛普查形成对策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控机制,利用常规和现代生物技术,实施四川省中药资源保护及中药材品种的创新工作,建立自然和人工保护措施,提供中药材优质种苗(种子),确保中药材品质,促进中医药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中心的管理、运作模式

⑴“中心”由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家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投资建立,配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承担行使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保护组织和日常监控、管理职能。在公司所在地增挂“四川省中药资源保护与创新中心”牌子。

⑵联合省内相关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成立“第四次四川省中药资源普查专家组”,并在在此基础上形成“四川省中药资源保护与创新中心专家组”。负责制订全省中药资源普查规划、形成全省中药资源分布情况报告及相应保护对策、指导各地实施中药资源普查及日常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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