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介绍及案例分析 下载本文

由于分拆上市往往会导致母公司对于旗下子公司控股权的稀释,因此会被许多企业用作逐步退出非核心业务的重要通道来使用。以往通过资产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有关业务的情况下,业务单位的价值往往会被低估,有时甚至低于其净资产价值,而分拆上市则会以市场认可的价值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来实现资金套现,加之上市资产较之其他资产具有更强的流动性,企业便可在退出时间上占得先机。

四、分拆上市条件

1、主板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创业板,需要满足6个条件: (1)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3)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2、要满足创业板上市规则: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要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要求: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海洋空间开发、地质勘探、节能环保技术等领域。

五、分拆上市相关案例分析 (一)佐力药业上市

1、背景知识

佐力药业曾为主板上市公司康恩贝(600572)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4年6月至2007年11月康恩贝直接、间接共持有佐力药业63%的股权。2007年11月,为扶持佐力药业单独上市,康恩贝公司及其控股销售公

司分别转出持有的31%和6%佐力药业股份,俞有强成为控股股东(注:俞有强与康恩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佐力药业41%的股份,康恩贝公司放弃控股权,持股26%。 佐力药业发行上市前,股本6000万股,股权结构如下图: 除了发行人股东姚晓春的丈夫系康恩贝董事之外,康恩贝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达成一致行动意向的约定。康恩贝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佐力药业分拆上市相关财务情况分析 康恩贝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净资产 9,719.38 10,121.66 9,197.36 10,613.17 7,005.61 9,249.89 5,120.18 5,860.33 104,594.60 99,730.21 91,115.75 84,611.02 佐力药业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净资产 1,910.02 3,158.43 1,664.27 1,389.42 1,872.00 3,095.06 1,490.44 1,042.71 18,479.52 16,569.50 14,911.07 14,446.80 根据佐力药业IPO公开披露信息,康恩贝募集资金未投资于佐力药业,且康恩贝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康恩贝及下属公司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佐力药业5%的股权。因此佐力药业IPO满足证监会关于分拆上市的6条标准。

3、康恩贝股权转让情况分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07年11月28日对外发布了公告,将其持有的31%的股份及控股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6%的股份转给31位自然人。佐力药业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程序合法,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根据佐力药业发行上市披露文件内容初步判断,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只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等),且批准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与纠纷,证监会即认定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不构成审核障碍,但是不排除申报过程中发行人、原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需详细分析说明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的影响。

4、独立性分析

(1)主要产品的区别

康恩贝主要从事现代植物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天然植物药为主导,辅以新型制剂为主的特色药等作为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康恩贝所经营的现代植物药是由经过物理化学提取分离过程定向获取和浓集植物中的某一种或多种有效成分并采用现代制剂技术生产制造而成的药物。

佐力药业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中药产品,主要产品乌灵菌粉和乌灵胶囊属于现代中药行业分类之创新中药的药用真菌药类别,其核心技术特征是运用生物技术来制备现代中药。

康恩贝同时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包括原料、单方制剂以及以乌灵菌粉为君药的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生产。在本公司作为佐力药业主要股东[即持有佐力药业的股权比例5%以上(含5%)]期间,

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直接从事或参与研发和生产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的药品原料及制剂。” (2)佐力药业核心技术与康恩贝无关 佐力药业主导产品为乌灵参系列产品。公司前身浙江佐力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995年设立时杭州大学德清高新产业发展总公司(与康恩贝不存在关联关系)以相关乌灵参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元出资,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研发完善,掌握了一整套乌灵参培育、制药技术,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与研发技术人员,未与康恩贝联合研发或签署委托研发协议,因此该核心技术与康恩贝无关。 (3)、采购、销售独立性 佐力药业采购渠道完全独立于康恩贝,其原材料乌灵菌粉为自行生产,对外采购主要为空心胶囊和通用内包材等配套材料以及乙酰螺旋霉素原料药,供应商主要为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恩贝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佐力药业具有自身独立的销售体系,在一类新药推广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市场推广经验,销售渠道独立于康恩贝股份。报告期主要客户除2007年上海地区为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实现物流外(自2008年始,佐力药业选择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思富医药有限公司作为配送商,不再与上海安康医药发生关联),均独立第三方,系佐力药业自身推广取得。销售模式上康恩贝以OTC品牌药推广模式为主,而佐力药业则以专业推广模式为主,二者在推广模式上的差异,使佐力药业无法借鉴康恩贝营销方面的经验,也无法应用康恩贝已经建立的销售网络。 报告期内,2007年至2010年6月,佐力药业与关联方康恩贝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很少,关联采购金额每年不到总采购金额的2%,关联销售除2007年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发生1,051.07万元以外,其他年份均低于12万元,且逐年递减,采购与销售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4)、董、监、高的独立性 佐力药业董事、监视、高管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康恩贝的关系 姓名 俞有强 职务 董事长 与康恩贝的关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