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下载本文

值班员职责。

5.5.7.3.2 辖区内动火须由消防员审核后报管理处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大型动火作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消防员在动火前、中、后应加强巡视,确保无火灾隐患。

5.5.7.3.3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消防员每月巡视一遍所有防火分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视内容包括:

5.5.6.3.3.1 消防器材是事按要求配备,数量足够: 5.5.6.3.3.2 所有消防水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5.5.6.3.3.3 消防管道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渗漏现象; 5.5.6.3.3.4 消防水箱水源是否充足;

5.5.6.3.3.5 烟感、温感是否完好;广播是否丢失;送风阀是否关闭; 5.5.6.3.3.6 消火栓封条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灭火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5.5.6.3.3.7 防火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库房内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5.5.6.3.3.8 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5.5.6.3.3.9 主机板指示是否正常。

5.5.7.3.4 秩序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缺失要及时与消防员联系,由消防员负责修复及补缺。

5.5.7.3.5 对于出现火警情况,监控中心人员即时通知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属于误报的,现场人员即时反馈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属于误报引起的其它情况,如电梯迫降等,应即时告知电梯内的乘客不要惊慌,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解救工作。属于火灾火警的,按火警处理程序处理(见突发事件处理部分)。

5.5.8 交通管理

5.5.8.1 在车场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及限速牌、限高牌、道路行驶方向标识、防撞标识、禁停放标识、分区域标识、电梯口标识等。

5.5.8.2 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各岗位协调配合,保护车辆及东方富田内物资的安全。道口岗、车场巡逻岗及巡逻岗保安员全面负责辖区内交通顺畅及车辆的安全。室外巡逻岗保安员负责进入东方富田的车辆的交通指挥,车场巡逻岗保安员负责指挥车场内车辆的停放及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负责对装卸物品的

车辆进行查问并及时与道口岗联系。道口岗保安员负责入场车辆的发卡、出场车辆的收卡、收费及车辆的放行,对搬离物品的车辆须有关联部门的签字或盖章才能放行,并对搬离的物品作好登记。并阻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车场。保安员指挥交通时,严格按标准的交通指挥动作指挥交通。

5.5.9 突发事件处理 5.5.9.1 强行出入辖区 5.5.9.1.1 人员闯入: 5.5.9.1.1.1再次制止。

5.5.9.1.1.2 如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上级,安排人员严密跟踪监视,确认其身份和意图。若确认为业主/使用人,做好记录即可。

5.5.9.1.1.3 若确认为非业主/使用人,进一步跟踪其行踪,直至其离开辖区为止。

5.5.9.1.1.4 若跟踪发现其有故意捣乱或其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5.5.9.1.2 车辆冲岗

5.5.9.1.2.1 记录车型、车牌号码、颜色等信息。 5.5.9.1.2.2 立即报告上级。

5.5.9.1.2.3 立即安排人员堵截,确认其身份和原由。 5.5.9.1.2.4 若堵截不成功时则拨打“110”报警。

5.5.9.1.2.5 如确认为车主,则了解其冲岗理由,并做好记录,待进一步按有关规定处理。

5.5.9.1.2.6 若确认非车主,应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5.5.9.2 盗窃、抢劫 5.5.9.2.1 作案中

5.5.9.2.1.1 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设法制服作案人。

5.5.9.2.1.2 及时封锁所有出入口,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5.5.9.2.1.3 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

5.5.9.2.1.4 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连同物证一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5.9.2.2 已作案

5.5.9.2.2.1保护作案现场,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5.5.9.2.2.2 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 5.5.9.2.2.3 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5.5.9.2.2.4 记录事主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价值和相关信息。

5.5.9.3 寻衅闹事

5.5.9.3.1 进行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值班区域。

5.5.9.3.2 劝说或阻拦无效时,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进行警戒,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必要时拨打 “110” 报警,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5.5.9.3.3 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维持值班区域的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 5.5.9.3.4 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际进行破坏、偷窃等犯罪活动。 5.6 清洁管理

清洁管理日常运作,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清洁工作计划、清洁实施程序、清洁检查、不断提高清洁质量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清洁工作计划、标准,并对清洁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清洁服务质量。

5.6.1 日常清洁工作计划及服务标准

日常工作 范围 清洁项目 每日 每周 每月 无灰尘、无污迹 无灰尘、无污迹 无手印、无污迹、无灰尘、光洁、明亮 无手印、无污迹、无灰尘、光洁、明亮 无灰尘、无污迹、无垃圾、光洁、明亮 不锈钢电清抹数次,随时保梯门 洁 电梯轿厢用干毛巾擦 灯饰 拭一次 用干毛巾擦拭数 电梯轿厢次;用玻璃刮刀刮玻璃 洗一次 配不锈钢清洁剂 电梯内壁 清抹数次,随时保洁 两周打蜡一电梯轿厢清拖数次,随时保次并抛光 地面 洁 周期性工作 清洁标准 电 梯 部 分 消 防 通 道 、 楼 梯 部 分 电梯轿厢 全面清洁天花板及擦拭一次 一次 风口 电梯轨道 彻底清理一 槽 次 地面及阶清扫数次,清拖一全面清洗一 梯 次、随时保洁 次 天花板及用毛巾擦拭 灯饰 一次 玻璃门、窗 墙面 扶手、玻璃隔板 垃圾桶 消防设施 随时保洁 用玻璃刮刀刮洗一次 清扫一次 清洗一次 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渍 无污迹、无垃圾、无杂物 无垃圾、无污迹 无灰尘、无污迹 无水迹、无污迹、无灰尘、无手印、光洁、明亮 无污迹、无蛛网 无灰尘、无污迹 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无异味 清抹一次 清理垃圾数次 清抹一次 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迹 一次 5.6.2 日常清洁作业程序 5.6.2.1 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 5.6.2.1.1 大堂

5.6.2.1.1.1 每天早上用地拖把大堂门口拖洗干净;

5.6.2.1.1.2 用尘推将地板推尘,每天次数视客流量而定,保持大理石地板无污渍、无垃圾,每平方米地板的脚印不得超过两个;

5.6.2.1.1.3 大堂的墙面、台面、摆设、指示牌等保持光亮整治、无灰尘; 5.6.2.1.1.4 玻璃大门无手印和灰尘,保持光亮、干净; 5.6.2.1.2 楼间通道的保洁

5.6.2.1.2.1 每天清扫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 5.6.2.1.2.2将垃圾收集运到楼下垃圾房;

5.6.2.1.2.3 用干净的毛巾擦抹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电梯门、消防栓柜、玻璃窗内侧、楼梯扶手、护栏;

5.6.2.1.2.4 各梯间、通道的壁面、天花板、墙根部分地脚线、指示牌、信报箱等公共设施,应保证每周循环保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