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洙源先生唯识学讲义 下载本文

既有相分,即有见分,能所既成,即二分成立唯识也。

又五根是第八识相分。若相分是遍计,岂有遍计之根能发生五识乎?安慧云:不假五根发生五识,五识俱自从种子生也。

问:若不假根发生,但从种子生者,汝许五识种子是第八相分否?答:许是第八相分,难!既尔,即种子是遍计。能生之五识,即是遍计也。安慧救云:种子但是第八识上气分,有生现行功能。故假名种子,但是习气之异名,非实也。

难:诸圣教谓从种子生者名实,依他立者名假,岂有假种子能生实现行者乎?若是种子假者,如何亲报自果耶?若种子是假法者,即因中第八识因缘变义不成;若非因缘变者,即违一切。安慧绝救,于是能所二缘,皆是依他起性其义极成。见相是实。

二因证者。密严经云: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释云:一切唯有觉者,即唯识也。所觉义皆无者,即心外妄执实境是无。能觉所觉分者,能觉是依他实见分,所觉是依他实相分,各自然而转者。见分从心种子生,相分从相分种子生起。故知须立二分,唯识方成。三会相违者,安慧难云:若尔,前来密严楞伽二文,如何会通?答:前来经文,不是证一分,但遮执心外实有我法等,亦不遮相分不离心。

三、陈那三分

陈那立三分者,谓安慧立一分,但有体而无用;难陀立见相二分,但有用而无体。皆互不足。其立理,谓立量果之义。论云:能量所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要自证分为证

者,是量果也。喻如尺量绢时,绢为所量,尺人为能量。记数之智,名为量果。今见分缘相分不错,皆由自证分为作果故。今眼识见分缘青时定不缘黄也。如见分缘不曾见境,忽然缘黄境时,即定不缘青。若无自证分,即见分不能自记忆。故知须立三分。若无自证分,即相见亦无。若言有二分者,即须定有自证分。自证分喻如牛头,二角喻相见二分。准量论颂云: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释云:似境相所量者,即相分似外境现,能取相自证者;能取相者,即是见分能取相分,故自证即是体也。 四、护法四分 护法四分者:

一、立宗,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

二、立理,若无第四分,将何法与第三分为量果耶?汝陈那立三分者,为见分有能量了境用故;即将自证分为量果。汝自证分亦有能量照境故,即将何法与能量之自证分为量果耶?故须将第四证自证分为第三分量果也。

三、引证,密严经偈云: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别。心二性者,即是内二分一性,见相二分为第二性,即心境内外二性。能取缠者,即是能缘麤动,是能缘见分。所取缠者,即是相缠,所缘缚也,见种种差别者,见分通三量。有此义故,言见种种差别。 前二师皆非全不正,第三师陈那三分,似有体,用若成量者,于中道理犹未足,即须更立第四分,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即将自证分为量果;若将见分为所量,自证分为能量,即更将何法为量果,故将证自证

分为量果方足也。见分外缘虚疏通,比非二量,故即不取见分为自证量果,内二分唯现量故互为果无失。

夫为量果者,须是现量,方为量果;比非定非量果。喻如作保证人,须是敦直者方堪为证;若虚略人,不堪为保证。

如前五识,与第八见分,虽是现量,以外缘故,即非量果。故量果者,有一最要之义,须内缘故,方为量果。

如第七识,虽是内缘,而是非量,亦不可为量果。故为量果者,须具二义:一现量,二内缘,方为量果。

又果中后得见分,虽是现量,其内缘时必变影缘,故非量果。故为量果者,须具三义:一内缘,二现量,三不变影,方为量果。

又果中根本智见分。虽亲证真如,不变影故。缘是心用故,非心体故,亦非量果。故量果者,须具四义:一现量,二内缘,三不变影,四是心体,方为量果。 兹择清凉释论如后:

论曰:此若无者,谁证第三?心分既同,应皆证故。释曰:见分是心分,须有自证分。自证是心分,应有第四证。

论曰:自证分应无有果,诸能量者必有果故。释曰:见分是能量,须有自证果。自证证见分,须有第四果。

论曰: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非量摄故。释曰:恐彼救云,却用见分为第三果,故云云。

论曰:由此见分不证第三。证自体者,必现量故。释曰:意明见分通于三量,即明见分缘相分时,或是非量。

不可以非量法为现量之果,或见缘相是于比量。及缘自证,复是现量。故自证是心体,得与比量非量而为果。见分非心体,不得与自证而为其量果,故不得以见分,能证于第三。证自体者,必现量故。第三四分,既是现量,故得相证,无无穷失。意云:若以见分为能量,但用三分亦得足矣。若以见分为所量,必须第四为分果。 总以喻明

此四分义,总以镜喻。镜如自证分,镜明如见分。镜像如相分,镜后弝,如证自证分。(永明喻)

若通作喻者,绢如所量,尺如能量,智为量果,即自证分。 若尺为所使,智为能使,何物用智,应即是人,如证自证分。 又如明镜。镜像为相,镜明为见。镜面如自证,镜背如证自证。面依于背,背复依面。故得复证。亦可以铜为证自证。镜依于铜,铜依于镜。 论云:如是四分,或摄为三,第四摄入自证分故;或摄为二,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此言见者是能缘义;或摄为一,体无别故。如楞伽经云:由自心执着,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如是处处说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摄心所故。释云:如是处处唯一心者,外境无故;唯有一心,内执着故。似外境转,定无外境。许有自心,不离心故。总名一识。心所与心相应,色法心之所变,真如识之实性,又皆不离识。故并名唯识。 三 量

三量者,现量、比量、非量也。先释其名,后释义相。

现量者,现谓显现,即分明证境。不带名言,无筹度心,亲得法体,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