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发〔2008〕3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载本文

备案。其中,市属农业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区县(自治县)农业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并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八、组织实施

71.岗位设臵管理是农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开创性、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农业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农业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根据事业的发展需要,切实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72.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好所属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的实施工作。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区农业事业单位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我市《实施办法》和本指导意见。

73.各地区、各部门和农业事业单位在岗位设臵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按我市《实施办法》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臵和岗位聘用的农业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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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纪律处分。

74.本指导意见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市农业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8

1.《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总体控

制标准》

2.《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3.《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4.《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5.《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6.《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方案表》 7.《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

8.《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认定表》 9.《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

附件1:

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

单位岗位总量 (编制数) 管理岗位 机构规格 等级 比例 等级 层级 市属事业单位 比例 区县属事业单位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等级 类别 管理岗位占主体 管理 ≥50% 二 专技 工勤 ≤10% 三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管理 四 专技 工勤 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 管理 专技 工勤 ≥50% 八 特设岗位 不受限 九 十 比例 一 ≥70% ≤10% ≤15% 五 六 七 高级 40% 10% 2% 中级 30% 40% 30% 初级 30% 50% 68% 助理级5:5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 市属事业单位 比区县属事业单位 例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特级 一 正高级1:3:6 二 三 技术工 四 五 副高级2:4:4 六 普通工 七 八 中级3:4:3 九 十 员级 十三 一 1% 十一 十二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 比例 二 4% 三 20% 四 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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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岗位等级 3级职员 4级职员 5级职员 6级职员 7级职员 8级职员 9级职员 10级职员 现行行政级别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 员 办事员 备 注 原2级职员(正) 原2级职员(副) 原3级职员(正) 原3级职员(副) 原4级职员(正) 原4级职员(副) 原5级职员 原6级职员 说明:备注栏所指系我市原职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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