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下载本文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质量安全环保部 2009年8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适用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简称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简称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及处置。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第四采油厂所属各单位或驻地突然发生的,或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重大职业和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按属地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如果政府应急机制难以覆盖或应急响应晚于企业,则以第四采油厂为主,矿(大队)为辅。

本预案是针对第四采油厂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急性职业中毒,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制定的。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居安思危。把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卫生事件对生命与健康的影响。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准确的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实施分级负责,落实应急责任。充分发挥应急专家作用,提高各级应急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反应能力。

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加强企业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紧急救治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与地方等应急机构的协调与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 事件分类分级 1.4.1 事件类型

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4.2 事件分级

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 1。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安全副总监

副组长:质量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成 员:厂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管理人员

设应急值班室,由厂生产运行部值班室承担,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

2.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由油田总医院集团疼痛病医院医院各科室主任(专家)组成。 2.1.4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护队

由油田总医院集团疼痛病医院组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护队。 2.2 应急机构职责

2.2.1 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① 主持召开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确定第四采油厂应急行动的总则;

② 指导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和制度建设; ③ 审定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

④ 发生Ⅰ级、Ⅱ级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当地政府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Ⅲ级、Ⅳ级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 负责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救援人员的调动、资源调配,并指定现场指挥人员。在第四采油厂应急力量难以控制时,迅速向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及市政府相关机构请求支援;

⑥ 应急响应结束后,审定应急工作的评估与总结; ⑦ 审定第四采油厂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2.2.2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与指导,向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第四采油厂所属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

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发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预警: ① 第四采油厂发生Ⅳ级公共卫生事件; ②第四采油厂所属单位发生Ⅲ级公共卫生事件; ③其他符合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 3.3 预警行动

① 事发单位立即向第四采油厂应急办公室报告,具体事项见附件4;

② 第四采油厂应急办公室向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向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下达指令;

③ 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会议,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预警,做好应急准备;激活应急机构间的通讯渠道,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指令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并持续跟踪事态发展;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标准时,立即启动预案。 3.4 预警解除

当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已经消除,经评估确认不再构成威胁,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下达预警解除指令。

4 应急响应

4.1 接警与报告

① 第四采油厂所属单位发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收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该在30分钟内,经矿(大队)核实后,报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上报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进行续报和终报。

②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公共卫生事件,第四采油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上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