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2-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与1996的比较 下载本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与GB3095-1996的比较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较GB3095-1996的不同 1.适用范围相同 2.引用标准有所扩充

3.术语中介绍中除先后次序有所调整外在如下方面有较大变动:

细化了可吸入颗粒物的概念:由原来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 微米的颗粒物(PM10)。分为两项即PM10和PM2.5。 在术语中取消了氮氧化物的概念。 增加了8 小时平均浓度的概念。 取消了植物生长季平均概念。 4.功能区和质量标准分类中:

在功能区分类中将原来的二类中的一般工业区和三类区中的特定工业区总称为工业并将其区归于二类区,取消了三类区。

在质量标准中取消了三级标准,而一、二级标准中已有污染物项目限值未有较大改变。

新标准中染物项目被分为基本污染项目(SO2、NO2、CO、O3、PM10、PM2.5)和其他污染项目。

新标准中除CO外所有污染项目的浓度单位均为ug/m3。

新标准中增加了PM2.5的浓度限值,取消了氟化物的浓度限值。 5.分析方法:

二氧化硫SO2的分析方法中取消了紫外荧光法。

二氧化氮NO2及氮氧化物NOx的分析方法中取消了化学发光法。 臭氧O3的分析方法中取消了化学发光法。

铅Pb的分析方法中增加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暂行)。

6.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要求中:

年平均中由原来的SO2、NOx、NO2 增加了PM10、PM2.5。并要求每年至少有 324 个日平均浓度值,每月至少有 27 个日平均浓度值,较之前有所严格。 季平均中铅Pb的要求未有改变。 月平均中的氟化物以取消规定。

24 小时平均中SO2、NO2、CO、PM10、PM2.5、NOx)统一规定为每日至少有 20 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BaP、铅Pb每日应有 24 小时的采样时间。较之前有所严格。 O3由1小时平均浓度又增加了 8小时平均浓度的要求。 1 小时平均中SO2、NO2、CO、O3、NOx要求未有改变。 7.实施监督

增加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未达到本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达到本标准。该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可以根据国务院的授权或者规定,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按期实现达标规划。”的规定。

二.个人总结

总体来看新规定较前版主要有如下几个个方面的改变: 1.规定规划性加强:

如将环境空气的概念单独提出等。 2.检测手段及精度要求方面有所加强:

如年平均浓度等天数要求,浓度单位由mg/m3变为ug/m3等。 3.污染物项目浓度的限值稍有宽松:

如NO2一级、二级标准中一小时平均浓度由原来的0.12 mg/m3调整为200 ug/m3等。

个人认为其原因在于随着科技技术的进步,检测手段的稳定性精准性都不断提高,故可将浓度单位细化为之后严格要求做铺垫。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工业,交通,农业等行业不断发展,治理负担较大,故个别污染物项目要求稍有放松。 至于完善问题以太难为人了,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