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试题 下载本文

并使用了“小白兔”的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作家于某,于某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C.侵犯了于某的姓名权 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 37.下列选项中,构成无效婚姻的是:

A.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B.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C.刘某与妻子赵某已分居三年,赵某始终不答应离婚,于是刘某便和秦某结了婚 D. 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形成的婚姻 38.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 甲见乙一人干活,主动帮助,后甲的手因为干活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推车上坡很辛苦,就在后面帮甲推,乙不小心手一松劲车撞伤甲,甲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甲在半夜突然放鞭炮,使邻居惊吓成病花去200元看病,邻居请求甲支付医药费 D. 甲将乙丢失的宠物狗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交付狗食费 39.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

A. 养子女对生父母支付的赡养费 B.甲因提前履行债务而丧失的期限利益 C.甲因赌博向乙支付的赌债 D. 甲因售货员的错误而少付了货款500元

40.甲、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丙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丙与母亲甲共同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学校期间,由于老师李某看管疏忽,打伤同学丁,责任由甲承担,学校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甲尽到了监护责任的,依然要承担责任,只是可以减轻

B.假设甲需要出差,于是将监护职责转托给其妹戊,戊答应承担监护义务,一日,其妹因疏忽未及时到学校接丙,导致丙将同学丁打伤,该医药费应当由甲戊承担连带责任

C.假设行为人丙1980年9月1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打伤同学丁,毕业后进入工厂工作。1999年,受害人提起诉讼,该责任应由丙本人承担

D.假设,某日,行为人丙受到其邻居李大爷的教唆而将丁打伤,责任由李大爷承担,如果甲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尽到了监护责任,则没有任何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交付房屋之后,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丁某承担 C.由于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因此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 D.丁某对于房屋的占有是自主占有

(2)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3)关于杜某、丁某和叶某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丁某将房屋出租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 B. 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 叶某死后其配偶在租赁期限之内有权继续承租

(4)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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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小王若在房屋上设立抵押权,也需要先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2.红星建筑公司是某市一家小有名气的建筑企业,具有三级资质。2005年1月2日,公司承揽东山花园开发项目。由于东山花园要求二级资质的建筑公司才能承包施工,因此红星公司老板张某找到东山花园的发包方负责人王某疏通。由于红星公司一直以来施工质量较好,价格较低,同时红星公司很快就将取得二级资质,只不过是由于相关手续还没办好而已,另外,红星公司还答应对部分工 程垫资施工,张某列举出的这些条件最终说服了王某,于是王某代表发包方东山花园项目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后来红星公司一直没有取得二级资质。2005年6月2日,东山花园竣工,但验收不合格。于是双方协商进行修复,15天后修复完毕,验收合格。现东山花园发包方认为红星公司不具备建筑施工的相应资质,因此拒付剩余主要工程款项500万元。

(1)关于红星公司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红星公司无权要求工程款,因为工程起初验收不合格

B.工程修复后验收合格,红星公司有权参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

C.即使工程修复后验收合格,红星公司也无权参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 D.修复费用由红星公司承担

(2)对于红星公司垫资施工的效力,如何认定? A. 属于法人之间违法借款,无效

B.如果双方约定利息不超过国家标准的,应当支持 C.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支付 D.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不得要求支付利息

(3)关于红星公司与东山花园项目公司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无效,因为红星公司没有相应资质等级

B.合同有效,因为双方实际上默认了红星公司实际施工 C.如果红星公司在工程竣工前获得了二级资质,合同有效

D. 即使红星公司在工程竣工前获得了二级资质,合同仍然无效

3. 2007年甲与乙结婚,婚后二人共同购买了一辆货车,登记在甲的名下,并由甲外出跑运输。2008年1月,甲向丙借款50万元,并将该货车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婚后甲乙二人一直无力购房,于是甲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了甲的名下。2009年5月,乙生下一名男婴,但由于甲长期在外出差,认为孩子非自己亲生。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该辆货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是,因为是婚后取得的

B.不是,因为该货车仅仅登记在甲的名下

C.是,虽然该货车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共同财产 D.以上说法均不对

(2)甲将货车抵押给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无权单独决定将货车抵押给丙 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C.甲丙之间的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D. 丙对于货车享有抵押权 (3)对于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所有权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 甲 B. 甲的父母 C.甲乙共有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4)对于孩子是否甲亲生的争议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甲提出相关证据,乙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视为甲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主张成立

B. 如果双方都同意做亲子鉴定,则以鉴定的结论来确定

C. 如果离婚后,乙主张孩子一甲有亲子关系并提出了相关证据,甲予以否认但没有相反证据同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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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做亲自鉴定的,推定乙的主张成立

D.以上说法都正确

民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彼此可以享有民事权利也应当履行民事义务。履行民事义务意味着当不愿履行时,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项的内容具有人身性,不具有民法上的效力。B项甲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因为,乙丙对于其损害的发生没有任何的过错,作为一个正常人理应能够做出合理的判断,错误。关于一起出游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不受民法的调整,C错误。夫妻之间关于出轨导致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向对方赔偿的约定受法律保护,D正确。

2.【答案】C

【解析】抗辩权的行使通常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进行相应的抗辩,而本题中的情形,酒店免费寄存行李本不是旅客和酒店之间合同的内容,因此,不产生抗辩,A错。酒店扣留行李的行为和李某不支付住宿费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因此,不是留置。酒店的行为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权利的行为,因此,是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故B错C对。

3.【答案】B

【解析】本案中没有营利性的利用王某肖像,因此不构成侵害肖像权。李某将王写真照片交给其好友保管的行为造成了王某心灵内在的伤害,构成隐私权侵害。对于该照片的著作权而言,应当属于摄影者李某,故C错。由于受害人王某隐私权受到侵害是属于人身权的侵害,因此法院应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D错误。

4.【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乙虽对自行车没有处分权,但丙并不知晓乙无处分权,并且丙合法占有该自行车,故丙行使留置权有效,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即无权处分人乙应当对原所有权人甲承担赔偿责任,丙无需负责,故本题C、D选项错误。

5.【答案】A

【解析】老王因合法建造房屋的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依《物权法》第30 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A选项正确。小王因继承而取得父亲的房屋,依《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须经过登记,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B选项错误。既然小王自继承开始时取得两间平房的所有权,则其作为所有权人向小李出售房屋便不属于无权处分,C选项错误。小王基于买卖合同向小李转让房屋所有权,依《物权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小李买得该房产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D选项错误。

6.【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项购买电脑是为了甲的利益,价格略高也是属于正常波动,并未损害甲的利益,因此A选项没有违背监护职责,不当选。B.C选项都是为了甲的利益,因此并未违背监护职责,不当选。D选项中甲的父母将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甲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

7.【答案】A

【解析】甲乙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在乙付清全款前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甲作为所有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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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抵押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A选项错误。丙能取得古董的抵押权,在古董损毁的情况下,有权对赔偿款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丁赔偿自己的损失;C选项正确。买卖合同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之日其转移,在甲乙之间,由于古董已经交付给乙,因此风险由乙承担,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A选项。

8.【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扣留房产证的做法因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登记成立要件,也不能使抵押权成立,所以A、C选项错误。房产证仅可宣示房屋所有权,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权利,所以不可能以房产证设定权利质押,所以D选项错。根据以上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抵押合同表达了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意思表示,受此表示约束,债务人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以使抵押权得以成立的义务,所以B选项正确。

9.【答案】B

【解析】对共有物的管理,一般而言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也有例外。《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三人依出资份额对汽车享有权利,属按份共有。对汽车的处分三人并无特殊约定,因此对汽车处分须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至少甲丙同意时方可实施,正确答案为B选项,D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不当选;A、C选项份额不到三分之二,不当选。

10.【答案】D

【解析】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A、C选项都是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属于按份共有;B选项不成立共有。《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家庭中夫妻对家庭财产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应选D选项。

11.【答案】B

【解析】占有分为无权占有,有权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等。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如所有权人对其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盗贼对赃物的占有。A项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没有本权,属于无权占有,A选项正确,不选。以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而为的占有,为自主占有;而不以所有的意思而为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丙和丁对相机的占有都是自主占有,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其物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所谓直接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支配力(管领力)的占有。所谓间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而对直接占有人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享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有事实上管领力的占有。如质权人、承租人、受寄人为直接占有人,而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为间接占有人,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本题应选B选项。

12.【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所以根据该条,只有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才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本题丙不 是这一情形,因此甲可以请求返还手表且无需支付价款,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7条,两年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而本题中,三年后甲才知道受让人丙,丙没有善意取得,故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手表,B、D项错误。

13.【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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