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收费标准 - 图文 下载本文

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价格主管部门定依法查处。

四、加强动态管理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收费监管,每年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凡以前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定通知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谁。在此前未完成的咨询服务收费仍按原合同所约定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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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标准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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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概算1 编制(审核) 预算、最高限价 2 (标底)编制(审核) 工程结算3 编制(审核) 4 5 建筑、市基本收费 政、园林 安装、装饰、维修 审减收益费 审减额(%) 鉴定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0.50 0.80 5.00 2.00 1.80 0.40 0.70 4.50 1.80 1.50 0.35 0.60 4.00 1.50 1.30 0.30 0.45 3.50 1.20 1.10 0.20 0.15 0.35 0.25 3.00 2.50 1.00 0.80 1.00 0.80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75 0.65 0.55 0.40 0.30 0.20 标准(万元)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100内 建筑、市政、园林 安装、装饰、维修 0.2概算工程造价(%) 0 0.40 0.40 100-500内 0.17 0.35 500-1000内 0.15 0.30 1000-5000内 0.12 0.25 5000-1亿内 1亿以上 0.09 0.08 0.15 0.12 0.35 0.30 0.25 0.15 0.12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附件3: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计划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价〔2000〕352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计委、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计委、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委、部、署、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重庆市物价局。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ООО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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