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合工大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测计分标准(试行) 下载本文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综合评测(S)计分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评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严格遵照《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规程(试行)》(合工大政发[2014]102号)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分标准。

一、内容和方法

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A类思想品德、B类学业成绩、C类学术成果、D类科研情况和E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其中A类思想品德的考评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表现,由班级(专业)互评、导师评价、辅导员评价等三个方面综合评定;B类学业成绩的考评以上一学年学分绩点为依据;C类学术成果的考评主要从研究生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核;D类科研情况主要从研究生主持课题、参与导师课题、产学研合作、科技竞赛以及撰写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等进行考核;E类社会实践的考评主要从研究生参与公益活动、科技服务、实验室管理与建设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

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工作实际,决定我院研究生计分方法如下:

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公式为:

S= S0+A×10%+B×30%+C×20%+D×20%+E×20% S0—入学背景分,免试研究生为5分,其他为0分。 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公式为: S= A×10%+C×50%+D×20%+E×20% 二、A类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A类思想品德的考评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表现,由班级(专业)互评、辅导员评价等三个方面加权确定,权重分别为50%、50%。其中班级(专业)互评中获“优”的学生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7%,测评“良”的学生数占总人数的60%~74%左右,测评“中”、“差”的学生数占总人数的9%~23%左右。

三、B类学业成绩计分标准

1、根据学校《综合测评暂行办法》规定,研究生课程成绩只计算校公共基

础课成绩及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必修),原则上学院专业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分值,但成绩作为参评依据。相同的专业学位课程直接代入学分积计算公式;不同的学位课程按成绩排序(多门课排序相加,小者排在前),前15%取为“优”,后15取为“中”,其余记为“良”,代入学分积计算公式。

2、学分积A的计算:学分积A=X/Y。其中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课程成绩若按优、良、中、及格的等级计分分别相当于95、85、70、60分。

3、该学年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学位课低于75分,非学位课低于60分)不予参加奖学金评比。

四、C类学术成果计分标准 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一 获奖者排序 获奖者得分 1 2 3 省部级 科研成果 1 二 2 3 1 三 2 3 1 一 2 3 校市级 科研成果 1 二 2 3 1 三 2 3 45 40 35 40 35 30 35 30 25 30 25 20 25 20 15 20 15 10 备 注 1.所有科研成果由公布结果为准; 2.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3. 若科研成果是合作项目,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为第二,该研究生可获得第一排名的相应得分;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分值计算方法为:排名第一的学生作者得分为该成果分值的70%,排名第二的学生作者得分为该成果分值的30%;若有两位共同一作,则各计50%;获奖者排名在三名之后的,不参加计分; 4. 若该科研成果获奖后,又在刊物报纸等发表者,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5. 以上计分办法适用于第一署名单位为合肥工业大学,若第二署名单位为合肥工业大学,则按第一署名单位分值的30%计分。 2、科研论文与著作计分标准 项 目 得分 45分/篇 加分,不累加;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3.刊物级别以校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刊物级别为准; 4.所有已发表论文或著作加分均应有收录该论文的书备 注 1.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SCI、EI、SSCI收录论文 校定中文核心期刊(178种及相应英文版) 30分/篇 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 5. SCI、EI收录论文期刊如果不是全刊收录,则按178文章计分;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444期刊)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年会论文集》发表的学术论文 6. 论文参加计分以获接受函为准,同一篇论文在校参10分/篇 加同类奖学金评比期间,只计分一次,不可重复参评。 7.合作论文的计分办法与科研成果相同;若论文有两位共同一作,则各计50%。 一般期刊论文 5分/篇 3、发明专利计分标准

项 目 授权发明专利 公开发明专利 得分 30分/项 备 注 1. 发明专利计分方法同科研论文; 2. 授权发明专利须有授权证书;公开发明专利须有公开15分/项 号。 五、D类科研情况计分标准

1、对于科技竞赛及调研报告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一 科技竞赛 40 35 30 30 25 20 25 20 15 10 8 6 调研报告 25 20 15 20 15 10 15 10 8 8 6 4 备 注 1.科技竞赛主要指各类与科技创新、创业有关的竞赛; 2.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被相关政府机构采纳、获奖等才能得分。 国家级 二 三 一 省部级 二 三 一 地市级 二 三 一 校级 二 三 几点说明:

(1)科技竞赛、科技服务、公益活动、先进团队等团队获奖中的个人得分由该团队自行商定;

(2)对于行业性或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竞赛级别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按课程要求提交实验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不予加分;

(4)参加校院内两级学术交流作报告的研究生分别按校级调研报告的二三等计分,校外学术交流报告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科技创新等先进个人加2分,若团队同时获奖则不再累加先进个人得分。 2、研究生主持课题、产学研合作、科技竞赛等计分标准 计分类别 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 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 提交学术交流年会论文 参加科技竞赛未获奖作品 论文已投 得分 10 6 2 4 2 六、E类社会实践计分标准

1、科技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一 二 三 一 科技服务 30 25 20 20 15 10 15 10 8 8 6 4 公益活动 20 15 12 15 10 8 10 8 6 8 6 4 先进团队 先进个人 备 注 1.公益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国家级 30 12 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2.先进团队指先进党支部、团支部等,并应有文件证实;同一团队因 省部级 二 三 一 20 8 同一原因获不同先进团队称号,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地市级 二 三 一 15 4 校级 二 三 8 2 几点说明: (1)在科技服务基地从事科技服务的可酌情加分;参加科技服务需有企业证明或鉴定; (2)按课程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的,不予加分;参加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不予加分。

2、日常表现计分标准 (1)社会工作计分 校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工作助理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 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长;研究生社团社长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究生会部长 院研究生会副部长;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 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色完成学院交给任务的予以酌情加分1-3分;

8 6 5 3 2 1 (2)对于各方面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学院布置的各项集体活动或出

(3)研究生在某方面(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者予以酌情加分1--5分; (4)积极参加院校两级集体活动的研究生予以酌情加分1--5分;

(5)对研究生在某方面(违反纪律、道德败坏等)表现较差予以酌情减分,缺席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扣5分。

几点说明:

(1)凡担任校学生干部职务者须有学校有关部门或文件证实;

(2)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计分视实际工作情况取最高分或最低分或中间分,具体由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定;

(3)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职时间在半年以上的职务计分。

七、本办法由化学与化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