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发[2008]06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1026 - 图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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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发[2008]66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现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的意见》(苏工组[2003]7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实施“八大工程”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历史时期的职工之家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家工作,以“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工作理念,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八大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维权体系、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体系和高效的组织服务体系,团结带领全市百万职工,发挥生产、建设主力军作用。

2.近几年来,工会基层组织快速发展与其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矛盾日益显现,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把建会、建制、建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基层工会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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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课题。

3.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工会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基层工会来落实,工会的作用最终要通过基层来体现。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推动工会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观念,着眼于夯实工会组织的基础,切实把建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建家活动提高到新水平,推向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二、正确把握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事业单位、机关的中心任务,结合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调动、保护和发挥好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共谋企事业发展。

5.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搞好企业、加强事业单位和机关建设作贡献上来。

(2)突出维护的原则。围绕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3)依靠会员的原则。突出会员、职工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把会员和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

(4)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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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

(5)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

6.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镇(街道)、村(社区)、25人以上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1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或小组等组织;工会组织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会员评家,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基层工会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宁工发[2003]108号)精神,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入会率达95%以上;加强会员的会籍管理,坚持会籍随劳动关系变更而变更的原则,使会员会籍管理与工会组织体制、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台帐,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要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建立“会员评家”机制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工会进一步加强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举措。全市各企事业工会、机关工会、镇(街道)、村(社区)工会,每年都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工会的建家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会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是否申报参加上级工会模范、先进职工之家评比作出表决,切实把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促进建家活动水平不断提高。

基层工会申报市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要达80%以上。

8.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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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企务事务公开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管理,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群众法律监督,把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在基层。

9.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技术创新等工作。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网络,加强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根据企业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将其延伸到企业管理、安全环保、技术攻关、节能降耗、新产品开发等领域。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起来,教育、引导职工在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同时,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观念和道德情操,实现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企业的团队精神。

10.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工会组织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尽力为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各基层工会组织,都要把对职工的扶危济困看作是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相应工作,做到不让一个职工生活不下去。

11.建家活动要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各地区、各系统工会要主动争取同级党政的支持,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范围,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格局。

四、不同性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建家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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