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财险纯风险损失率表 下载本文

纯 风 险 损 失 率 表

目 录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3 陶瓷、瓷砖业-------------------------------------------------------------------------8 造纸及纸制品业---------------------------------------------------------------------12 塑料制品业---------------------------------------------------------------------------16

家具制造业---------------------------------------------------------------------------21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

(2010年8月1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2004年至2007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纺织、化学纤维制造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纺织、化学纤维制造包括:

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棉、化纤纺织加工;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毛条加工; 毛纺织; 毛染整精加工; 3.麻纺织;

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缫丝加工; 绢纺和丝织加工; 丝印染精加工;

5.纺织制成品制造: 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毛制品制造; 麻制品制造; 丝制品制造; 绳、索、缆的制造;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无纺布制造;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7.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化纤浆粕制造;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8.合成纤维制造:锦纶纤维制造;涤纶纤维制造; 腈纶纤堆制造;维纶纤维制造;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因

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自然灾害措施因子、安全意识措施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自然灾害措施风险调整系数×安全意识措施风险调整系数×安

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各调整系数乘积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C+D+E平均值在35%左右,在计算承保费率时,C+D+E不能低于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5亿以上保单)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2)标的

综合险 % 一切险 % 风险偏离系数 标的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风险偏离系数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万(含) 1万-3万(含) 3万-5万(含) 5万-10万(含) 10万-20万(含) 20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保险金额(元)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亿元 亿元-5亿元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地区 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建筑结构 非钢混结构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1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麻纺织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纺织制成品制造 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合成纤维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自然灾害措施 风险因素 自然灾害(有无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实际效率如何等) (2)安全意识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有无专人负责,安全组织及其实际组织效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意愿等) (3)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修计划) 附件二:

分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好 一般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有防范措施(效率高) 有防范措施(效率一般) 无防范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陶瓷、瓷砖业

(2010年8月1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陶瓷、瓷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2004年至2007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陶瓷、瓷砖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陶瓷、瓷砖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陶瓷、瓷砖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陶瓷、瓷砖业包括:

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指卫生和清洁盥洗用的陶瓷用具的生产;

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指专为工业、农业、实验室等领域的各种特定用途和要求,采用特殊生产工艺制造陶瓷制品的生产活动;

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指以粘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为原料,经破碎、制泥、成型、烧炼等工艺制成,主要供日常生活用的各种瓷器、炻器、陶器等陶瓷制品的制造;

4.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指以石英、长石、瓷上等为原料,经制胎、施釉、装饰、烧成等工艺制成的,具有艺术造型或花纹、图案等,主要供陈设、观赏或装饰用的纯艺术欣赏陶瓷制品和以欣赏为主的陶瓷陈列品、实用品的制造,以及其他末列明的陶瓷制品的制造;

5.瓷砖制造:指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程,而形成之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之建筑或装饰之材料的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小类”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地理环境风险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小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小类”风险调整系

数中的“行业小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地理环境风险状况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各调整系数乘积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C+D+E平均值在35%左右,在计算承保费率时,C+D+E不能低于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5亿以上保单)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2)标的 标的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综合险 % 一切险 %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万(含) 1万-3万(含) 3万-5万(含) 5万-10万(含) 10万-20万(含) 20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保险金额(元)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亿元 风险偏离系数 亿元-5亿元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地区 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建筑结构 非钢混结构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1算。 (3)行业小类

行业小类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瓷砖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地理环境风险状况: 风险因素 是否地处低洼地势或企业所处地势低于路面,是否定期疏通排水沟 分类 不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面且定期疏通排水沟 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面或未能定期疏通排水沟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注: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整系数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修计划) 附件三:

分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造纸及纸制品业

(2010年8月1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2004年至2007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造纸及纸制品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造纸及纸制品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造纸及纸制品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造纸及纸制品业包括:

1.纸浆制造:指经机械或化学方法加工纸浆的生产活动;

2.造纸:指用纸浆或其他原料(如矿渣棉、云母、石棉等)悬浮在流体中的纤维,经过造纸机 其他设备成型,或手工操作而成的纸及纸板的制造活动,包括: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手工纸制造; 加工纸制造;

3.纸制品制造:指用纸及纸板为原料,进一步加工制成纸制品的生产活动,包括: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其他纸制品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地理环境风险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地理环境风险状况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整系数)

×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各调整系数乘积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C+D+E平均值在35%左右,在计算承保费率时,C+D+E不能低于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5亿以上保单)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2)标的 标的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 %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万(含) 1万-3万(含) 3万-5万(含) 5万-10万(含) 10万-20万(含) 20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2.自身风险

风险偏离系数 保险金额(元)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亿元 亿元-5亿元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地区 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建筑结构 非钢混结构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说明: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1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纸浆制造 造纸 纸制品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地理环境风险状况:

风险因素 是否地处低洼地势或企业所处地势低于路面,是否定期疏通排水沟 说明: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修计划) 附件四:

分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不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面且定期疏通排水沟 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面或未能定期疏通排水沟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塑料制品业

(2010年8月1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塑料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2004年至2007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塑料制品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塑料制品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塑料制品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包括:

1.塑料薄膜制造:指用于农业覆盖,工业、商业及日用包装薄膜的制造;

2.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指各种塑料板、管及管件、棒材、薄片等的生产,以及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塑料异型材的生产; 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4.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指外观和手感似皮革,其透气、透湿性虽然略逊色于天然革,但它具有优异的物理、机械性能,如强度和耐磨性等,并可代替天然革使用的塑料人造革的生产,以及模拟天然人造革的组成和结构,正反面都与皮革十分相似,比普通人造革更近似天然革,并可代用天然革的塑料合成革的生产;

5.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等制成的,可盛装各种物品或液体物质,以便于储存、运输等用途的塑料包装箱及塑料容器制品的生产; 6.塑料零件制造;

7.日用塑料制造: 塑料鞋制造; 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8.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因子(包括仓储物种类风险因子、仓储物存放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安全生产管理(仓储物种类)风险调整系数×安全生产管理(仓

储物存放)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20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各调整系数乘积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C+D+E平均值在35%左右,在计算承保费率时,C+D+E不能低于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5亿以上保单)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2)标的

标的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综合险/财产险 % 一切险 %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标的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万(含) 1万-3万(含) 3万-5万(含) 5万-10万(含) 10万-20万(含) 20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保险金额(元)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亿元 亿元-5亿元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地区 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建筑结构 非钢混结构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1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塑料薄膜制造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塑料零件制造 日用塑料制造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 仓储物种类风险: 风险因素 仓储物有无ABS粉、发泡苯、POM聚钾荃等易燃易损物料 仓储物存放状况: 风险因素 对于容易自燃或高度易燃的塑料原材料及成品,如ABS粉、发泡苯、POM聚甲荃等,是否独立存放于有防火墙封闭独立隔离、且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修计划) 附件五:

分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是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有 无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否 --家具制造业

(2010年8月1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家具制造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2004年至2007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家具制造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家具制造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家具制造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家具制造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包括:

1.木质家具制造: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油漆、贴面材 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2.竹、藤家具制造:指以竹材和藤材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3.金属家具制造:指支(框)架及主要部件以铸铁、钢材、钢板、钢管、合金等金属为主要材料,结合使用木、竹、塑等材料,配以人造革、尼龙布、泡沫塑料等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4.塑料家具制造:指用塑料管、板、异型材加工或用塑料、玻璃钢(即增强塑料)直接在模具中成型的家具的生产活动。

5.其他家具制造:指主要由弹性材料(如弹簧、蛇簧、拉簧等)和软质材料(如棕丝、棉花、乳胶海绵、泡沫塑料等),辅以绷结材料(如绷绳、绷带、麻布等)和装饰面料及饰物(如棉、毛、化纤织物及牛皮、羊皮、人造革等)制成的各种软家具;或以玻璃为主要材料,辅以木材或金属材料制成的各种玻璃家具,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原材料制作各种家具的活动。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因子(包括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及车间、仓库隔离情况)、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安全生产管理(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风险调整系数×安

全生产管理(车间、仓库隔离)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30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30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各调整系数乘积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C+D+E平均值在35%左右,在计算承保费率时,C+D+E不能低于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5亿以上保单) 保额 0-500万(含) 500-1000万(含) 1000-2000万(含) 2000-5000万(含) 5000万亿(含) 亿(含) (2)标的 标的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综合险 % 一切险 %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万(含) 1万-3万(含) 3万-5万(含) 5万-10万(含) 10万-20万(含) 20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风险偏离系数 保险金额(元)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亿元 亿元-5亿元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地区 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建筑结构 非钢混结构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0%-65% 65%-100% 100%-150% 风险偏离系数 150%以上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1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木质家具制造 竹、藤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 其他家具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

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无相关设备或有相关设备但生产过程中有否使用烘炉、与四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 锔漆、加热烘烤设备,如有,有相关设备且与四周未进行有无与四周进行有效的隔离 有效的隔离 车间、仓库隔离情况: 风险因素 车间和仓库是否处于同一危险单位,如是,是否有砌防火墙,防火墙高度是否砌到屋顶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修计划)

分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风险偏离系数 分类 车间和仓库不属同一危险单位,或虽属同一危险单位,但防火墙高度砌到屋顶 车间和仓库属同一危险单位,且未砌防火墙,或防火墙高度未砌到屋顶 风险偏离系数 风险偏离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