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水利志水政篇 - 图文 下载本文

裁量权问题,行政复议有关问题;四是组织学习考察。通过上述两方面工作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在开展水利执法的同时,武安水行政主管部门自1988年以来每年都举办专题讲座、学习班、水法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印发张贴标语、宣传画,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和广告等宣传手段,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在宣传中注重四个结合:即结合水利普法教育、结合防汛抗洪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结合水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第二节 水政合议庭

1993年武安市水政合议庭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水利局机关内,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由市法院调配,合议庭组成人员按法院有关规定选配,编制列入市水利局事业编制序列,工资标准和福利按水利局有关规定,办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经费由水利局解决,服装由市法院价拨。

水政合议庭成立初始,年均办结各类水利非诉执行案件30余件,后由于水利法制的广泛宣传教育,水利执法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水政合议庭工作量相对减少,除完成水利局各项业务工作和协助武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执结各类民事案件外,年均办结水利案件10余件。

1998年水政合议庭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办公场所搬迁到市法院办公大楼,业务归口执行庭管理,并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合议庭隶属法院和水利局双重领导,其中诉讼业务受市法院领导,人事关系和思想政治工作由水利局负责管理。

水政合议庭主要职责是协助水利局开展水行政执法,开创水利规费征收局面,解决处理水行政诉讼案件,1998~2007年水政合议庭共办结水利案件80余件。

第三节 水利公安

1984年,武安县经邯郸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武安县公安局批准,在东风(现车谷)、口上两个水库管理处设置了专职民警,其职责是负责水库水面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东风水库增设两名专职民警,属阳邑派出所领导;口上水库增设两名专职民警,属贺进派出所领导领导。公安业务和教育训练、服装、武器由县公安局负责。1998年,大名远水库也增设了两名专职民警。2005年水利局设置了水利公安值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由公安局调配,民警按公安部有关规定选配,编制列入市水利局事业编制序列,工资标准和福利按水利局有关规定,办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经费由水利局解决,警服由市公安局价拨。

为加强水利公安工作,2006年市公安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了《水利治安值班室职责试行规定》,明确水利治安值班室隶

属公安局、水利局双重领导,其中公安业务受市公安局领导,人事关系和思想政治工作由水利局负责管理。

水利治安值班室的主要任务是:

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加强水利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犯罪分子对水利工程设施和器材的破坏、盗窃和抢夺,依法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完整和安全;在水利工程设施周围居民和民工中开展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组建一支群众性水利治安联防队伍;根据水利治安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物色、建立治安信息员;对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外来人口,协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管理;负责受理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有关的治安案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

水利治安值班室组建以来,一是依法坚决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和盗窃水利防汛物资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实行打防结合,维护水利治安秩序。开展水利法规和治安法规的宣传,建立治安联防组织,群防群治,加强水利工程的治安检查、巡逻,预防犯罪和破坏,打击违法犯罪,教育纠正违章,维护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三是依法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治安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维护了一方平安。

自1984~2007年,水库专职民警和市水利局公安值班室共查结治安案件78件,查结率为100%;依法维护了全市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节 执法监督

“水政兴水利、水利为人民”。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中重要职责,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水利执法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是武安市水利局水利执法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职责。1996年6月开始实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即“一体两翼监督制”。水利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同时邯郸市各级人大对执法机关开始实行“法律监督书”,这是一种监督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的一项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制度。

1997年正式实行“法律监督书”监督制,市水利局接受了武安市人大“法律监督书”责任状。同年8月水利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证件档案管理制度。

1998年市水务局成立了“武安市水务局‘一体两翼’监督制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了水政科及执法人员的职责。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办案程序、收费程序和取水许可程序。接受了市人大行政执法责任状。

1999~2002年市水务局实行“一体两翼监督制”,与局机关水政科、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河道科、水土保持工作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执法科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

2004年市水利局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定了水政监察大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