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农商行2014年机关绩效考核办法 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2014年襄阳农村商业银行机关绩

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

现将《2014年襄阳农村商业银行机关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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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襄阳农村商业银行机关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襄阳农商银行的经营转型,树立襄阳农商银行机关廉洁、高效服务基层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机关职能部门和员工的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机关的带头表率作用,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确保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圆满完成。结合襄阳农商银行机关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襄阳农商银行机关日常经营管理和包点督办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襄阳农商银行机关全体员工及营业部票据中心、清算中心、大库出纳、随车出纳。

转非干部、内退人员不纳入本办法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工资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绩效工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计酬标准和考核方式,根据个人业绩按月考核兑现。

(二)奖金总额控制在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主要用于奖励先进部门和在本年度经营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津补贴项目和计发标准参照省联社《关于规范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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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津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农信办字?2011?102号)和襄阳农商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内退员工工资待遇分别按照鄂农信发?2013?18号和鄂农信发?2009?91号文件执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按照省联社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襄阳农商银行成立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组 长:李维林;

副组长:罗 军、郑本周、朱杰斌、张 斌、杨述新; 成 员:各部门及营业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起草制订、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及考核兑现工作。其他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本部门、部门员工及相关指标的考核汇算工作。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调绩效考核的全面性、激励性和导向性。

(一)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能部门的管理指标实行定性考核,经营指标实行定量考核。对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量考核,对个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实行定性考核。

(二)坚持公共管理目标考核与部门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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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各职能部门既要落实本部门的责任目标,也要落实机关公共管理目标和重大活动安排。

(三)坚持部门管理目标与员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部门工作职责为基础,明确各部门的管理目标和经营指标,具体到人,按月对员工的履职情况和部门量化指标进行考核,依此对每位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评。

(四)坚持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员工绩效与绩效工资严格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能者多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解决出工不出力、效率不高的问题。

第七条 绩效考核的方式。员工当月绩效工资与其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挂钩,依率计发;预留绩效工资的20%年底与包点工作完成情况、案防考核情况及领导评议结果挂钩。机关绩效考核实行“按月考核、累计滚动、全年通算”,当月考核任务未完成而被扣发的工资,年终累计完成后,扣发工资全额返还,属于省联社、襄阳农商银行规定的时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未完成而扣发的工资年底不予返还。

第四章 包点行社分配

第八条 襄阳农商银行班子成员联系行社和机关各部门包点行社,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五章 部门管理考核指标

第九条 对襄阳农商银行机关部门实行百分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管理指标30分;部门责任(经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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