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知识总结第三章 下载本文

(二)报关要点:

1、专库专用、不得下设分库、不得转租经营。

2、监管期限:6+6月;存储期满,经营人有责任通知发货人办理出境或进口手续。

3、不得实质性加工.可以包装、分级分类、印刷运输标志、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 (三)报关程序:

1、进仓报关:交证交税。

发货人提交“入仓清单”并报关制报关。 属退税货物即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否则待货物离境后再予以签发。

2、出仓报关:

(1)出口:库方凭“出仓清单”和必须单证申报;必要时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2)进口:首先海关核准

① 出库用于加工贸易,按加工贸易报关;

② 用于享受特定减免税项目,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 ③ 进入国内市场,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

3、结转报关:按照转关运输办理

4、更换报关:批准 入仓 退仓。要求是换货与退货绝对一致。

三、 保税物流园区: (一)、概述

1、含义:国务院批准。国家运作。 2、功能:保税物流功能为主。 (1)保税存储

(2)存储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3)简单加工性的增值服务

(4)国际物流,包括国际采购、分拨、配送 (5)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

(6)商品展示(须备案、接受监管) (二)、报关与监管要点

1、监管期限:无期限;每年核库。 2、只能进行流动性简单的加工。

3、商品展示须经核准、备案,在接受监督下进行;出区展示,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

4、区内自用机器、设备出外检修须经海关核准、登记;60+30

天运回;区外收费更换的零配件可以退税。

5、进区货物1年内可以退换,更换货物免征、免税进区、同时不退税。

6、因无价值无法变卖的货物,经核准可以自行处理,海关直接核销。

7、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完全失去价值,海关核销、并按免税处理;

(2)、尚可利用的进境货物,可以退运,可以按照按照残值估价、征税运到境内

尚可利用的进区货物,可以办理退运手续换货。 8、园区与境外之间货物进出备案制;自用例外。 (三)、报关程序

1、与境外之间:货 物 —— 备案制、保税免证。 自用设备—— 免税

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 — 一般进口货物

2、与境内区外:可以集中报关,使用每次报关日的税率、汇率,申报期限1个月,不得跨年办理。 ⑴ 运往区外:

① 用于国内市场 —— 一般进口货物 ② 用于加工贸易 —— 保税货物

③ 用作减免税货物 —— 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

⑵ 运进区内: 交证交税,按下别情况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① 直接进区货物,海关直接签发“退税联”;转关进入,则由转关海关签发。

进区的原进口货物,不签发“退税联”。 ② 自用设备,直接签发“退税联”。

③ 生活消费品、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则不签发“退税联” (3)与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一般不退税。进区时原来没有退税的,要在原来的监管区域退税。 四、 保税区: (二)报关要点

1、与境外间进出货物,保税免证。 2、电子帐册管理,不实行台帐制度

3、转口贸易货物保税区内不得实质性加工。

4、境内进区出口报关,交证交税,可收汇可核销但不退税(推迟到从保税区运出境外)。

出区进口报关,交证交税,但免缓税利息。但必须将成品换成料件审定征税。

5、免税优惠范围: ▲(减免税货物,凭证明减免税,报关制报关)

① 区内生产性基建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物资,予以

免税。

② 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及维修零配件、燃料,

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③ 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

用品及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但:交通运输工具和生活消费品正常报关。 6、无存储期限。 (三)、报关程序:

1、进出境报关:

货物备案制报关;设备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制报关。 2、与区外间报关程序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 报关制报关;保税区的备案制仅适用于与境外之间的来往

进区 → 报出口,交证▲交手册,海关不签发出口报关单

退税证明联。▲货物实际出口后退税。

出区 → 报进口:

① 进入国内市场:按一般贸易货物报关,交证、交税(全

料件全额缴税:正比交税)。

a、全保税料件内销,以内销时进口相同料件或成品的

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b、含国产料件: 进料加工成品等,折合成原进口料

件,以原进口价格审定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成品等,折合成原进口料

件,以内销时进口同样料件的价格审定。

c、边角料、副产品内销,则以内销价格审定完税价格。 ② 用于加工贸易:按加工贸易货物报关,交手册、保

税。

③ 特定减免税企业用: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免税

交证交证明(免税证明),

(2)外发加工 ① 核准

② 进区: “外发加工合同”备案;出区核销。不报关,不缴税。

③ 出区: 加工企业在加工地海关加工贸易备案,必要时

建立金台帐;

按“加工贸易货物”出区报关,担保免税交

证;……………(▲加工期限6+6个月)

进区销案

(4)设备进出区:备案进区出区销案,进区不缴税,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国外已征进口税设备复进区,不退进口

税。

第五节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 (一)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用于特定地区(两区自用型免税设备)、特定企

业(三种外资企业)、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二)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关税; 2、交证、交证明

但,港、澳、台、侨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

机器、设备免证(非内资自用设备免证);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

理的机电产品豁免。

3、监管期限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范围 船舶、飞机、建筑材料 机动车辆 其他货物 设定的海关监管期限 8年 6年 5年 (三)报关要点: 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但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则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程序:

(一)减免税申请 …………

1、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个月,一证一批原则:一份征免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