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下载本文

表 号:JG4-01

表1 机构概况

机构代码 机构详细名称 机构通讯地址 E-mail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类型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BA02 BA01 BA03 BA05 BA19 BA20 BA16 BA13 — 法人性质 BA29 上年机构代码 BA00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1号 有效期至:2014年10月 1.事业法人 2.企业法人 E. 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C. 已不是政府部门属的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行政区划代码 BA04 传真号码 BA15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BA14 机构的学科 机构主要服务的 国民经济行业 登记注册类型 财务制度情况 BA08 BA07 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 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填写。 11.国有 12.集体 13.股份合作 14.联营 15.有限责任公司 16.股份有限公司 17.私营 19.其他内资 20.港澳台商投资 30.外商投资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 企业会计制度 BA10 BA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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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填 表 说 明

从业人员:指由本机构年末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总数。包括固定职工、国家有编制的合同制职工、招聘人员和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指从业人员中的科技管理人员、课题活动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

科技管理人员:指院、所领导及业务、人事管理人员。包括:从事科技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专利管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科技外事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等与科技活动有关的人员。

课题活动人员:指编制在研究室或课题组的人员。

科技服务人员:指直接为科技工作服务的各类人员,如从事图书、信息与文献、测试、试制、咨询、物资器材供应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实验室、试验工厂(车间)、试验农场的人员。不包括司机、门卫、食堂人员、医务人员、清洁工、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人员,以及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指主要从事定型产品的批量生产,单位内部招待所、商店、出版印刷等生产经营和对外服务活动的人员。在机构办经济实体中的院所编制人员也应包括在内。

其他人员:指从业人员中除了从事科技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以外的其余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和生活后勤服务人员等。

外聘的流动学者:外聘短期或长期的访问学者、研究人员(编制在其它单位)。

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本单位招收的在读的研究生,不包括本单位职工在读的研究生。 离退休人员总数:指历年由本机构离退休,并在本机构领取离退休费的人员。

学位和学历:由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学位和学历情况,按获得的最高学位和最高学历填写。

专业技术职称(务):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专业技术职称(务)情况,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单位,按原技术职称填报。

高级职称:指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编审(正、副编审);译审(正、副译审);高级(主任)记者;正、副研究馆员等。

中级职称:指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实验师;统计师;经济师;会计师;编辑;翻译;记者;馆员等。

初级: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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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人员情况

指标名称 一、人员情况 (一)从业人员(包括招聘人员) 1.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其中:女性 其中:科技管理人员 课题活动人员 科技服务人员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3.其他人员(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后勤服务等人员) (二)外聘的流动学者(编制在其它单位) (三)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 (四)离退休人员总数 二、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按学历与资历分类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总数(=PE2010) 其中:博士毕业 硕士毕业 本科毕业 大专毕业 其中: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PE1010 PE2010 PE2013 PE2110 PE2210 PE2310 PE4010 PE5010 PE6010 PE7010 PE3010 PA00 PA01 PA02 PA04 PA05 PA11 PA21 PA31 编码 表 号:JG4-0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1号 有效期至:2014年10月

计量单位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数量 注意:一个人同时从事两种活动,如果既从事科技管理,又进行课题活动,按其编制填写。例如编制属管理人员,则填

科技管理人员。

平衡关系:PE2010≥PE2011 PE2010≥PE2013 PE2010=PE2110+PE2210+PE2310 PA11+PA21≤PE2011

PE1010=PE2010+PE4010+PE5010 PA00≥PA01+PA02+ PA04+PA05 PA00≥PA11+PA21+P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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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经常费收入

指标名称 一、上年结转 二、本年收入总额(不含代管经费和转拨外单位经费) (一)科技活动收入 1.政府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 其他 全部政府资金中:来自地方政府的资金 2.非政府资金 其中:技术性收入 其中:来自企业 其中:国外资金 (二)生产、经营活动收入 (三)其他收入(含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等活动收入) 其中: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政府拨款 三、用于科技活动的借贷款 编 码 FI9000 FI0000 FI1000 FI1100 FI1110 FI1120 FI1190 FI1130 FI1200 FI1210 FI1215 FI1230 FI2000 FI3000 FI3200 FI1220 计量单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表 号:JG1-03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1号 有效期至:2014年10 月 数量 平衡关系:FI0000=FI1000+FI2000+FI3000 FI1000=FI1100+FI1200 FI1100=FI1110+FI1120 +FI1190

FI1200≥FI1210+FI1230 FI3000≥FI3200

经常费:包括暂收(暂付)款,经常费收入中各项皆为毛收入。

代管经费收入:由外单位委托本机构代管的,并与活动无关的经费收入。不包括机构创办的经济实体上缴的经费。 科技活动收入:指本单位开展科技活动所获得收入,不论来源渠道如何。

政府资金:指由各级政府部门直接拨款或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府资金委托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根据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填报。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指本机构为了开展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技成果示范性推广等科技活动,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或其它形式申请并获得的政府经费,包括课题专项、设备专项和其它专项。

技术性收入:指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非政府资金(毛收入),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本机构开展科学技术活动所提供的资金,由技术开发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收入、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收入几项合计。

国外资金: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不包括外国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的经费。

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指本机构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指开展科技活动与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活动的收入,包括医院的医疗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教学培训等活动收入。

用于科技活动的借贷款:指本机构为开展科技活动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类借、贷款。不论偿还形式、期限和数额如何,均按当年获得的借、贷款额填报。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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