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
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水科[2009]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09.01.06 【实施日期】2009.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水科〔2009〕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国“两会”和节日期间水利生产安全,根据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汲取最近全国 1 / 2
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进一步提
高对搞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书记“安监工作是大事、要事,重庆要努力实现安全发展”和王鸿举市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都应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安全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安全责任的第一担当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有所建树”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亲自抓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带队检查督查。各分管领导、各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各水管单位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和“谁投资,谁负责”、“谁投标,谁负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水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水利安全隐患排查
要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以水利施工、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水文测报、供水、河道采砂、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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