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主要要求是:

(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由项目部→项目分部→工区→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逐级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书面交底,交接双方要记名会签,并存挡备查。 (2)项目部要在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后的作业队、工班,项目部必须实行严格的考核。

2.1.3.3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项目部要按照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和相关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责任考核追究办法及检查评比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评比考核办法,完善奖罚激励与约束机制。 1.定期检查:

1)检查制度中要定时间、定人员,要明确组织者,明确责任,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方法,事后及时召开例会。

2)每季(月)定期检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总监、总工、安质部、工程技术、物资设备、试验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2.专业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

由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或总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节假日前后、雨季、防洪防台、冬季、夏季、用电、易燃易爆、高处作业、涉及营业线施工、跨河道、跨公路施工、梁场板场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消防安全等)。 3.日常巡查:

落实“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即实施工前安全准备、工中安全作业、工后安全交接检查。

日常巡查主要由安质部长和安全、环保、质量专职人员全面负责进行,同时要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用电、设备、物资材料、消防安全等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应明确负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设施等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管理人员对用电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质量专职人员要建立《安全质量检查日记》,记录每天安质巡查与管理工作情况,对较大隐患问题要填写《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其他管理干部日常巡查也要填写,此单应发给施工负责人和管理干部,强化干部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员安全管理,安全机构负责统一保存备案。 4.班组检查

主要由作业队或班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要明确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内容;班组活动要有记录备查。 5.“三检”制

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做到同工种之间自我检查,同工序之间互相检查,同工序上下班之间、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6.安全检查问题的闭合与处理

检查发现问题后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如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发会议纪要或通报等,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要求及回复方法、复查责任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每一项都要闭合。各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对较严重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整改完成后要销号。对造成较严重隐患问题的责任人要按照约束机制进行处罚处理。

同时要建立安全检查(原始)记录本,主要记录定期检查、专业性、季节性检查情况,形成可追根溯源、可信度高的原始记录资料。依据检查记录整理出每一次检查情况纪要,并及时报送监理站和项目管理单位备案。

2.1.3.4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要明确主管部门及检查要求,加强过程管理。

4.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问题,项目部必须确保及时纠正,并落实严格核。

2.1.3.5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1.3.6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1.3.7“三同时”制度

1.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项目部要重点分析工程实际,明确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达到三同时的要求。 2.1.3.18“五同时”制度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1.3.9应急救援制度

1.项目部应按照铁道部和相关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的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施工实际的应急求援预案。

2.项目部应确保应急预案能正常运转,在需要时立即启动。 3.项目部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持续改进。

2.1.3.10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1.与营业线相关的架子队伍必须及时收集铁道部、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关于营业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