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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治则治法】

一、 异法方宜的实践意义

《素问·异法方宜论》从治疗学角度,创立“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治疗原则。认为不同地域、不同气候环境、不同饮食生活习惯、不同体质,有不同的发病特点,因此,在治疗时,就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这是古代医家在长期实际观察、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不同的地域,地理环境、气候、物产等方面均有差异。在不同地域居住的人,由于受当地自然环境、生活习惯的影响,就形成了其生理、病理的不同特点。因此,针对不同地域的人,应该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反映了中医学“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疗思想,是中医临床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这些医学思想,与现代气候区划理论、医学气象学思想、医学地理学思想相一致,即使在医学、科学发达的今天,《内经》的这些思想和理论对临床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 因势利导治则的临床应用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以阴阳理论指导治疗。治病要辨别病之轻重,分别采用宣散解表、攻下逐邪之法;辨别形虚和精亏,选择温补阳气或填补真精的治法;辨别病在上、中、下的不同部位,运用因势利导的治则,分别采用涌吐、消导、攻泻等方法;辨别邪实的不同情况,在表用汗法,入里用泻法,急而猛者宜及时制伏病势;辨别病之阴阳不同,从相对的一方治之;辨别气血之虚实,分别以放血、升提补气法治之。具体如下: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虚证 因其衰而彰之 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气虚宜 引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阳病治阴 病情 因其轻而扬之 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 调整阴阳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阴病治阳 实证 其实者散而泻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中满者,泻之于内 因其重而减之 血实者宜决之 慓悍者,按而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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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神不使”的含义及在治疗中的作用

神不使含义:是指神机衰败不能使治疗措施和方法到达病所发挥治疗作用。汤液、醪醴、毒药、针石、艾灸等只是医疗的手段、工具和方法,是否产生治疗作用,关键是患病机体神的作用状态,即“神机”,与邪气相对时称“正气”。《素问·五常政大论》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灵枢·小针解》云:“神者,正气也。”这是无数医家长期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所以,《灵枢·本神》也强调:“凡刺之法,先必本于神。”即病人的神机决定治疗效果。

神不使的原因:嗜欲无穷,忧患不止。“嗜欲”和“忧患”是耗精伤神的主要原因。

神不使的机理:“精气弛坏,营涩卫除。”嗜欲无穷,忧患不止,耗精伤神,致使精气败坏,营卫运行凝涩,卫气丧失了正常功能,形弊血尽,治多不效。

四、 “标本不得,邪气不服”的临床意义

《素问·汤液醪醴论》说:“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即指患者的神机为本,医工的治疗措施和方法为标。如果患者体内的神机衰败,则不能使医工的治疗措施和方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此论点精辟地论述了病人和医生、疾病和治疗之间的辩证关系,反映了处理好标本关系的重要性。

五、 标本治则的实践意义及应用原则

《素问·标本病传论》提出了本病先治与标急治标的基本治法,对标本相兼与先后制定了标本兼治与标本先后治法,对临床应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如下:

(1)先治本病

本篇指出:“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一般地说,标根于本,病本能除,标亦随之而解。所谓“治病必求于本”,是治疗中的根本大法。 (2)急则治标

标本先后的治疗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病情的缓急灵活处置。本节指出“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小大不利治其标”,一般来说,在疾病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标病将要危及生命,或在诸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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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矛盾中,标病成为突出的重要矛盾时,当先治标,否则恐贻误病机,甚则危及生命。本节提出的“中满”及“小大不利”只是示范而已。 (3)间者并行

即病情轻缓者,应标本兼治。也就是说,病情轻缓者未必独治其本。从临床实际情况看,病证属纯阳纯阴、纯虚纯实者少,虚实夹杂、表里相兼、新旧同病者多。在病势不甚急危的情况下,多数应标本同治。当分析标本偏颇的侧重,或治标顾本,或治本顾标,或标本齐顾。 (4)甚者独行

即指疾病严重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标急则独治其标,本急独治其本,是谓“独行”。如《伤寒论》第93条有“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按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分,表证身疼痛为先病,属本;里证下利清谷为后病,属标。现标病为急故先以四逆汤救里治标;待里病缓解则相对地说本病为急。故继以桂枝汤救表治本。 (5)标本先后

“病发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这是根据病证虚实确定标本先后治则,具体实践时还须结合虚实的轻重缓急,审证论治,亦非固定程式。

六、 “妇人重身”的治疗原则及实践意义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云: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

提示:孕妇治疗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有是证便可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当之,即不伤胎儿,也不伤母体。如半夏茯苓汤、茯苓丸专治恶阻,虽然半夏有动胎之虞,但恶阻又非此方不能止,即“有故无殒”之意。

治疗要点注意:“衰其大半而止”强调中病即止,不可过量,配以攻补兼施

及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七、 正治法、反治法的含义及应用

正治法:逆疾病征象而治,即所选药物的属性与疾病的性质相反。“逆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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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正治法又名“逆治”法。适用于病情轻浅而单纯无假象的疾病,所谓“微者逆之”。如: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等。运用时应把握“适事为故”的原则。

反治法:顺从疾病假象而治。“从者反治”,反治法又名“从治”法。适用于病势较重、病情复杂并出现假象的疾病,所谓“甚者从之”。如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反治法是针对病证假象制定的治法,但从本质上来说,药性与疾病的病机本质还是相反的。在运用时应注意“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从多从少,观其事也”,也即先求病因,再治其病本,至于从药多少,视病情而定。

八、 阴阳虚衰所致寒热病的治疗原则

《素问·至真要大论》提出:“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提出了阴阳虚衰所致虚寒虚热的治疗原理。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用寒药治热证,热势不减者,为阴虚发热,当用补阴法治疗。王冰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热之而寒者取之阳:用热药治寒证,寒象不除者,为阳虚生寒,当用补阳法治疗。王冰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九、 心理治疗的临床意义

《灵枢·师传》分析心理治疗作用,提出:“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说明在内经时代就已经有心理疗法,暗示疗法及行为疗法,不仅用于心理疾病,也可用于躯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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