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下载本文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等不属消防办理事项的审批环节,其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十一)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服务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申报要件和审批流程相关内容的咨询。

电话咨询:

1.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 ;

2.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详见附表1、附表2。 网站咨询:http://jnzwfw.sd.gov.cn

信函咨询: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邮编:250001。)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二)受理

1、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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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

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要补正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审批服务事项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按照《审批服务事项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点击“受理键”,打印《审批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经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人审核签批后发出。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审查审批

1、市消防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对图纸进行审查;

2、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等; 3、审核签批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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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照上传入库。 审批流程图详见附图1。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⑴由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统一EMS邮寄;⑵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办理进程查询

网站查询:http://jnzwfw.sd.gov.cn

电话查询: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报建综合受理窗口: ;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举报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考核处电话:0531-68966426

电子邮箱:Tousu@jinan.gov.cn 网上投诉:http://jnzwfw.sd.gov.cn

信箱:济南市经二路19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考核处。邮编:250001 (二)行政复议

济南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联系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邮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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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

主要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附件1)、审批服务事项补正通知书(附件2)、委托书(附件3)、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附件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复审申请

表(附件6)、消防设计合规担责承诺书 (附件7) (二)审查与决定类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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