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 下载本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班干Q群管理条例

第一条 Q群的成员是现任我院各班班干部及分团委学生会部分干部。 第二条 成员加入后,群名片改为“专业首字-班级-职位首字-姓名”,如“计094团-张三”,方便识别联系。

第三条 群里不允许有商业性质的广告出现,禁止变相打广告跟拉业务、兼职信息等,外联部发放赞助信息除外。

第四条 尊重他人,注意文明用语。禁止任何有损他人的人格、信仰的文字、图片出现。

第五条 群里禁止发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黄色或不良信息。

第六条 为了保证Q群和谐的沟通环境,群内禁止进行争吵,如果大家意见不统一,可以以私聊的方式解决。

第七条 在群里交流时,要注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要在群里公开他人的电话、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如果有需要交流的,应以私聊的方式交流。

第八条 群里禁止在发布任何煽动群众情绪的言论。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了配合我院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按照院领导的要求,根据本学院具体实情,参考学校相关制度,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考勤制度。

第二条 考勤对象: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 第三条 迟到、旷课、早退的衡量尺度:

(一)凡上课铃响后到教室者为迟到,授课老师宣布下课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二)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或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第四条 学生请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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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班干部或同学无权批假。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等教学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请假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

1.学生请假1个月内,由院(系)领导批准;

2.请假1个月以上,由所在院(系)核实情况、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并存档。

(四)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或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必须书面呈述理由(因病的要凭医院证明),事先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按旷课处理。

(五)经批准请假后的假条必须交院(系)办公室刘宇新楼即A栋A415邓慧仙老师登记存档,请假期满应在一个星期内到邓慧仙老师处履行销假程序,否则当旷课处理。

注:请假条需同学自行到教务网下载自备。销假程序为到邓老师处签名登记。

(六)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交到班长或学习委员处存档,否则请假按无效处理。

第五条 考勤登记

各班实行班委按周轮流登记制,每周负责考勤登记的班委需对第一项中内容进行核实并记录。各班登记本班同学的考勤时,须注明周次、日期、课程名称,负责当天考勤登记的班委签名,并交任课教师签名。学习部考勤登记为每个月进行一次。

第六条 考勤抽查

为实现学习部考勤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透明化,学习部特成立考勤动员小组,考勤小组以学习部助理为队长,以分团委学生会助理及各班班委代表为队员。考勤小组职能为对各班实行不定期考勤抽查。学习部需要履行考勤抽查职责时,考勤小组需听从学习部安排,考勤小组队长须及时通知考勤队员。详细抽查细则见附表。

第七条 惩罚制度

(一)所违规同学按照具体情况扣取相应的综合测评学业分的处罚: 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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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人〃学时 迟到/早退: 0.5分/人〃学时。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计旷课一个学时。并将于两周上交统计的违规同学名单通告。

(二)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下列学时者(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计旷课一个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按下列条款处分:

(Ⅰ)5~20学时,按上述(1)处理; (Ⅱ)20~29学时,给予警告并告知家长处分; (Ⅲ)30~3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Ⅳ)40~4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Ⅴ)50~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Ⅵ)6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上述个人违规处理情况将作为个人发展入党、评定个人成绩、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毕业鉴定等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各班“学年班风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对每月统计的违规同学通告公开批评,且对于违规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除公开批评外,并给予取消党校培训资格、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党内处分、免职等处分。

(四)考勤登记人员凡有迟到旷课早退记录、不负责任的及不能准时上交考勤登记的,在年度的学生综合测评、班级评优中给予相应的处理,且本年度失去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员等的资格,对一些情节较严重者由院领导对其作思想教育工作。

(五)班委凡有不能如实进行考勤登记者,除评优中不予考虑,且每次在综合测评思想分处扣1分,并即刻撤销其职位。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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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晚息纪检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给我院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调整同学们的休息情况,提高学习效率,我院系在晚息就寝方面由自律部针对大一、大二和大三宿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晚息检查制度计划。

第二条 检查时间

从2011年5月起,每个星期的星期日到星期四晚上23:30起,检查小组会进行强力的检查。

第三条 具体要求

(一) 周日至周四各宿舍23:00前熄日光灯,关台灯和电脑时间为23:30前;周五周六的熄日光灯时间为23:30前,电脑和台灯不作要求。期间,各宿舍需自觉关电脑、台灯,凡是被检查小组查到的违规宿舍或个人,将予以登记处罚。

(二) 各宿舍在对应的时间熄灯关电脑后为休息时间,不得再次开电脑、台灯,不得让异性在宿舍逗留更不得让异性在宿舍留宿。 (三) 23:00之后,各宿舍或个人不得在宿舍内或者走廊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情节较轻则予以警告,如情节严重将视为晚息违规直接登记!

(四) 每个宿舍每个月有两次晚息警告的机会,第三次违规将直接被登记宿舍,并要求宿舍交出违规的具体名单,否则将登记整个宿舍。(两次警告之后,我们将会电话通知班长,由班长再次传达到该宿舍。) 第四条 惩罚规定

(一) 对于违规的宿舍或个人将会进行通报批评。一次违规不改正者,

将扣取相应的综合测评思想分,屡教不改的同学将交学院严肃处理,如有必要会交学校进行处理。

(二) 一个学期结束后,自律部会总结一学期的检查情况,并对各违规

人员和相关宿舍进行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等处罚。

(三) 对于一个月违规两次或以上的入党积极份子,除了按第一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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