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 下载本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物资借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物资申请 借用时间 经手人签名 短号 日期: 年 月 日 ( 至 月 日 ) 具体时间: 第_____周,星期____ ( 至 第_____周,星期____ ) 申 请 借 用 原 因 申请借用 物资及数量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借用日期 归还日期 申请单位 主管意见 审 批 人: 申请单位盖章: 审 批 时 间: 年 月 日 计机学院 分团委 办公室 主管主任 意见 65 审 批 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物资借用延迟归还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经手人签名 短号 物资申请 续借时间 日期: 年 月 日 ( 至 月 日 ) 具体时间: 第_____周,星期____ ( 至 第_____周,星期____ ) 延迟归还 原 因 申请借用 物资及数量 应归还日期 延迟后归还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申请单位 主管意见 审 批 人: 申请单位盖章: 审 批 时 间: 年 月 日 计机学院分团委 办公室 主管主任 意见 审 批 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6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名称、标志、印章等使用制度

第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名称在大型活动及专项工作的使用须经学生工作常委会批准,在事务性工作中的使用,须经学生工作常委会委员批准。

第二条 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单位名称的使用,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下属单位对外使用的名称,必须是经学生工作常委会核准备案的正式名称。

第四条 使用分团委学生会名义时涉及文书的,必须使用分团委学生会全称“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落款加盖印章。

第五条 使用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单位名义时涉及文书的,必须使用核准的全称。

第六条 分团委会学生会徽等标志用于标示分团委学生会的各种物品,必须随分团委学生会名称一同使用。

第七条 分团委学生会印章由学生工作常委会指定专人保管,并由保管人负责印章的使用,印章须随分团委学生会名称一同使用。用印应办理登记手续。用印时应使用红色印泥,端正,清晰。

第八条 分团委学生会证件的佩戴应在执行职务时。

第九条 违规使用或滥用分团委学生会名义的单位及干部,予以内部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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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申报和审批、理顺思路、积累经验以及完善文档资料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到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领取申请登记表和简介表,简介表必须写明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对象、活动流程、奖项的划分、策划人员、执行人员、指导老师及经费预算,并至少提前五天交主管常委审批。

第三条 涉及校外单位及校外赞助的大型活动,负责部门必须至少于活动开展前一个月申请登记,将活动的详细情况提交主管常委,主管常委初审同意的,提交学生工作常委会讨论。

第四条 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活动计划的更改须经主管常委批准,涉及经费问题的更改主管常委应汇报学生工作常委会。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主管常委。

第五条 遇紧急情况,项目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主管常委汇报,主管常委应向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常委会汇报。

第六条 项目结束后五天之内,相关单位须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及时向办公室提交总结。

第七条 项目结束后一周内,相关单位须将登记表移交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分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签发档案入库收据。凭该收据报销活动经费。

第八条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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