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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许昌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

(本版本由魏帅领整理提供,版权归原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市域概况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二节 战略定位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 第四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四章 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主城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

第二节 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 第三节 中心城区各乡(镇、办事处)用地规模与布局 第四节 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与规模布局

第五章 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第一节 明确粮食生产核心区范围 第二节 稳定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第三节 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 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七章 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

第一节 能源建设重点工程 第二节 交通建设重点工程 第三节 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第四节 风景名胜建设重点工程

第八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管制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

第一节 生态功能区划分 第二节 生态保护措施

第十章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各县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第二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机制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第二节 加强规划技术管理 第三节 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手段 第四节 提高规划社会保障能力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保障土地资源长远永续利用,促进许昌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了《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许昌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许昌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包括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市域概况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处中原腹地,处于东经113°04′~114°19′,北纬33°16′~34°24′之间,东西长116公里,南北宽80公里。北及西北与郑州市的新郑、新密和登封三市相依,西及西南与平顶山市的汝州市、郏县相邻,南与漯河市的舞阳县、郾城区、临颍县以及周口市的西华县相接,东与周口市的扶沟县相连,东北与开封市的尉氏县接壤。土地总面积4978.36平方公里,辖长葛市、禹州市、许昌县、襄城县、鄢陵县和魏都区二市三县一区,43个乡、35个镇、个12街道办事处。2005年全市总人口448.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34.8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0.05%。

许昌市自然条件优越。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4.7度,年平均降水量728.3毫米;许昌市西部山岗起伏,东部沃野坦荡,最高处在禹州市大鸿寨山,海拔1151米,最低处在鄢陵县陶城乡,海拔50.4米。境内山地面积717.3平方公里,岗地面积492.76平方公里,平原面积3768.3平方公里;境内主要河流有颍河、汝河、双洎河、清潩河和清泥河,为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

许昌市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三十多种,其中煤炭储量35亿吨、铝钒土储量4295万吨、耐火粘土666万吨、石灰岩2亿吨。主要矿产集中、储量大、易于开采,发展电力、建材、陶瓷等行业前景广阔。

许昌市农业生产基础好。2005年全市粮食总产量232.3万吨,是河南省主要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产区,主要生产小麦、玉米、烟叶、棉花等。

许昌市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在灵井发现距今8-10万年前的人类头盖骨,填补了人类进化史上的一段空白。早在上古时代,以许由为首的游牧部落在这一带生息,故称“许地”,公元196年,东汉王朝迁都于此,公元220年,三国魏在此建立,因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名许昌,时为五都之一。系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有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百余处。其中主要有钧台钧窑遗址、扒村瓷窑遗址、灵井遗址、石固遗址、古钧台、禹王锁蛟井,以及三国(汉魏)遗迹的汉魏故城、关羽挑袍辞曹处灞陵桥、关羽秉烛夜读的春秋楼、曹操射鹿的射鹿台、曹操练兵台、曹丕登基受禅台、神医华佗墓;紫云山风景名胜区,由九山十八峰、五湖一条河组成,是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的最佳去处,著名的“紫云书院”坐落在风景区南部山隈之中。

许昌市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京广铁路纵贯南北,禹郸铁路横穿东西,京港澳、许南、永登、武西四条高速公路贯穿全境,G107、G311在此交汇,S103、S219、S220、S231、S237、S325、S329等多条省道与县乡公路相互衔接,构成了纵横交织的陆路交通运输网络。国际航空港—郑州国际机场距许昌50公里,为与世界各地的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

许昌所辖市县具有各自的经济优越和地方特色。禹州市能源、建材等工业基础好,禹州钧瓷是我国宋代五大名瓷之一,因其入窑一色,出窑万彩,被誉为国之“瑰宝”,中药材生产、加工业久负盛名,是全国重点的中药材集散地之一;长葛市陶瓷建材、机械工业突出,集体、乡村工业已成为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许昌县是国家扶持的重点产粮大县,档发、腐竹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鄢陵县是国家重点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县,鄢陵花卉盛名全国,素有“花都”、“花县”之称;襄城县是国家优质烟叶生产县和烤烟出口基地,以“烟叶王国”而享誉华夏。

许昌市由农业经济主导型向工业经济主导型加速转变,2005年全市GDP为605.47亿元,工业增加值344.89亿元。全市企业改制面达到98%,形成了以烟草加工、能源、机械电器、轻工化工、纺织、建材为支柱的工业体系。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根据许昌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依据规划基数分类进行转换,200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497835.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8446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23%;建设用地面积82321.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3%;未利用地面积3104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

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343909.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45%;园地面积6106.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9%;林地面积11379.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6%;其他农用地面积23069.3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00%。耕地在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和长葛市各县(市)均有分布,多集中分布在中部平原缓岗区和东部平原区;园地、林地面积较少,主要分布在禹州市、襄城县和鄢陵县,多集中分布在西部浅山丘岗区。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3507.6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9.29%;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581.9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7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232.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3%。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面积7787.2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59%;建制镇用地面积3954.0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3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5511.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5.52%;独立建设用地面积4378.1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96%;采矿用地面积1876.3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55%。

交通水利用地中,铁路用地面积731.0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3.10%;公路用地面积3329.1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9.64%;管道运输用地面积6.2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0.11%;水工建筑用地面积796.9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4.28%;水库水面用地面积718.3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2.87%。

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646.45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20.00%;特殊用地面积2585.82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80.00%。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6341.05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0.42%;滩涂沼泽面积1725.17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56%;自然保留地面积22982.25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4.02%。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禹州市和襄城县的浅山丘岗区。

专栏一 许昌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城市 建制镇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独立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 建设用地 小计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管道运输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 小计 面积 343909.83 6106.90 11379.20 23069.34 384465.27 7787.21 3954.09 55511.80 4378.19 1876.37 73507.66 731.09 3329.16 6.29 718.39 796.99 5581.92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69.08% 1.23% 2.29% 4.63% 77.23% 1.56% 0.79% 11.15% 0.88% 0.38% 14.77% 0.15% 0.67% 0.00% 0.14% 0.16% 1.12% 占上一级地类面积比重 89.45% 1.59% 2.96% 6.00% 10.59% 5.38% 75.52% 5.96% 2.55% 89.29% 13.10% 59.64% 0.11% 12.87% 14.28% 6.78%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合计 水域 滩涂沼泽 自然保留地 小计 646.45 2585.82 3232.27 82321.85 6341.05 1725.17 22982.25 31048.47 497835.59 0.13% 0.52% 0.65% 16.53% 1.27% 0.35% 4.62% 6.24% 20.00% 80.00% 3.93% 20.42% 5.56% 74.02% 未利用地 全市总面积 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形成规划基数数据。

数据来源: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规定,在许昌市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台帐的基础上,进行土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显著,农用地分布规律明显。受东西地貌差异性和资源禀赋条件的影响,耕地面积约有76%集中在东部、中部平原、缓岗区,约有24%分布于西部浅山丘岗区。园林地以及采矿用地也多集中分布在西部浅山丘岗区。

耕地比重大,土地利用率高。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343909.8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08%,耕地占绝对优势;土地利用率为93.76%,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城镇空间结构布局基本合理,城镇化水平低。许昌市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基点,铁路、主干公路沿线为城镇发展轴的城镇空间体系。200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为30.05%,比全国同期城镇化率低12.9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55511.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15%,占全市城乡建设用地的75.52%。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尖锐。许昌市人均耕地从1996年的1.21亩下降到2005年的1.15亩,低于全省人均1.22亩的平均水平和全国人均1.44亩的平均水平。随着人口的进一步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尖锐。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低。许昌市城镇规模总体偏小,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均133.5平方米,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而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大,布局分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76.9

平方米,人均用地严重超标;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分布分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不高。

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开发利用制约因素较多。全市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明显不足,2005年共有宜耕土地后备资源为3736.50公顷,且主要分布在许昌市西部的浅山丘岗区,多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的制约,开发利用难较大。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利用中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加上许昌市宜耕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将使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更为加剧。土地利用和管理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中部崛起和中原城市群战略实施为许昌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国家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把中部地区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在资金政策和重大建设布局上,支持中部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大型煤炭基地、综合交通体系和物流中心等领域内的项目建设,有利于许昌市发挥区位、市场、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步伐。许昌处于中原城市群的紧密层,是中原城市群中南北方向的新—郑—许—漯产业轴线的重要节点,是中原城市群高新技术产业、轻纺、食品和电力装备制造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生态观光区,未来十几年许昌的发展面临新的契机。

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的实施有利于推进许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依托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机制,以建设河南省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运用经营城市理念,以产业为支撑,优先发展市区,全面拓展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发展空间。以107国道为轴线,整合市区资源,重点向北延伸城市发展空间。加快与中原城市群的互动发展,推进新乡—郑州—许昌产业城镇带的建设步伐,强化与郑州的经济联系和功能对接。许昌市正在努力打造“一城三基地”,即高科技电气城,烟草工业生产基地、金刚石生产基地和发制品生产基地,已初具规模。许昌市农产品、劳动力资源丰富,交通优势明显,水电资源和环境负荷等基础要素供给充裕,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长,统筹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难度大。规划期间,许昌市将强力实施科教兴市和工业兴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5年的

38.5:42.7:18.8调整为2020年的5:55:40,二、三产业比重将大幅上升。随着许昌市“136”工业体系计划重大项目,铁路、公路大批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建设用地需求将持续增加。许昌市农业生产条件好,是河南省规划确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但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且主要分布在西部浅山丘岗区,开发利用限制因素多。因此,全市可作为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统筹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难度大,土地供给压力将越来越大。

统筹城乡用地任务艰巨,土地调控难度加大。在全市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并没有相应的的减少。规划期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许昌市城镇化水平将由2005年的30.05%提高到2020年的55.00%,城镇建设用地将有大幅度增加。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农村建设用地的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推进许昌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统筹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用地上,土地调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许昌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和基本农田质量的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各类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护,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二节 战略定位

——区域定位。处于中原城市群的紧密层,位于京广城镇发展带上,是中原城市群南北方向的新—郑—许—漯产业轴线的重要节点。

——功能定位。把许昌市打造成中原城市群高新技术产业、轻纺、食品、电力装备制造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生态观光区。

建立以烟草、花卉和农副产品为主的生产加工基地。在继续强化粮食生产,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基础上,以生态花卉、烟草种植为特色,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有竞争力的优质、高产、高效、低污染的“效益型农业”和“生态绿色农业”,建立烟草、花卉和农副产品等生产加工基地。

打造高新技术产业、轻纺、食品和电力装备制造业基地。发挥电气制造等高新技术项目的龙头作用,做强电气、金刚石、档发和食品加工等轻工制造为主的支柱产业,延伸支柱产业链条,强化分工、协作和配套,积极发展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形成以支柱产业为带动的循环协作经济体系。

建设以三国文化和生态花卉为主的生态观光区。以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市辐射吸引作用为带动,以三国文化和生态花卉旅游为特色,积极发展旅游业,加强新的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与周边旅游服务景点协作互动,全面促进许昌市第三产业发展。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

——宏观经济主要预期目标:2010年,全市GDP达到9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4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6亿元。人均GDP达到20000元以上,财政收入达到37.4亿元;到2020年,全市GDP达到200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40000元左右,财政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基本实现工业化。

——结构调整目标: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2:66:22,农村累计向城镇转移人口100万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

的比重下降到45%左右;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5:55:40左右。

——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457.92万人以下,城镇化水平达到40.00%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9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总人口控制在513.1万人以下,城镇化水平达到55.0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人民生活主要预期目标: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达到1156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达到4561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到2010年,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城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均达100%,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到2020年,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跨入全国先进先行列,建立现代化的科技教育体系,全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4年,每万人医生数超过25人,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根据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河南省中原城市群战略和全市可持续发展、开放带动、科教兴市和经营城市的发展战略需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全面保障、统筹协调、永续利用、和谐安全”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许昌市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市和粮食主产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要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确保规划目

标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省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44311.83公顷,比2005年增加402.00公顷。规划期内,确保289779.33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通过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节约挖潜等措施,基本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7221.85公顷和94521.8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4900.00公顷和7300.00公顷。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实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33.50平方米逐步降低到2010年的112.00平方米和2020年的107.00平方米。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55511.80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54011.80公顷和2020年的52211.80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农用地保持基本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稳定在385975.41公顷和381905.01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87221.85公顷和94521.85公顷以内;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76407.66公顷和82407.6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22395.86公顷和30195.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43%分别提高到29.31%和36.6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3837.00公顷;2011-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4595.00公顷。

——中低产田得到全面治理。充分协调和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支农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加大农田整理和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到2020年全市治理中低产田面积达59951.50公顷,占全市中低产田面积的37.92%。

专栏二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主要调控指标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林地面积 总量指标 (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增量指标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占有耕地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效率指标 (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 343909.83 294079.33 6106.90 11379.20 82321.85 73507.66 17995.86 55511.80 8814.19 —— —— —— —— 133.50 2010年 344095.83 289779.33 6306.90 17942.00 87221.85 76407.66 22395.86 54011.80 10814.19 4900.00 4283.00 3651.00 3837.00 112.00 2020年 344311.83 289779.33 6506.90 21042.00 94521.85 82407.66 30195.86 52211.80 12114.19 12200.00 9900.00 8030.00 8432.00 107.00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使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基本保障,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农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稳定农用地面积,保障粮食生产基本需求。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8446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23%;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85975.41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53%,比2005年增加1510.14公顷;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81905.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71%,比2005年减少2560.26公顷。农用地的减少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343909.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45%。规划期内,通过严格保护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到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3651.0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3837.00公顷,耕地保有量调整为344095.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15%,比2005年增加186.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030.0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8432.00公顷,耕地保有量调整为344311.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0.16%,比2005年增加402.00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要稳定在289779.33公顷。

——适当增加园地。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为6106.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9%;规划到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达6306.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63%,比2005年增加200.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达6506.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65%,比2005年增加400.00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增加园地面积300.00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园地面积100.00公顷。

——逐步增加林地。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为11379.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6%;规划到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达1794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63%,比2005年增加6562.80公顷;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达2104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44%,比2005年增加9662.80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增加林地面积8279.33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林地面积1383.47公顷。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3069.3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00%;规划期内,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规划到201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630.6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57%,比2005年减少5438.66公顷;到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044.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3%,比2005年减少13025.06公顷。主要为建设占用其他农用地9431.48公顷,农用地整理减少其他农用地3593.58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基本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许昌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用地需求。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2321.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4%;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87221.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2%,比2005年增加

4900.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94521.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9%,比2005年增加12200.00公顷。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7995.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48%。规划期内,通过大力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规划到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22395.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9.31%,比2005年增加4400.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30195.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6.64%,比2005年增加12200.00公顷。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5511.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75.52%;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规划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下降到54011.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0.69%,比2005年减少1500.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下降到52211.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面积的63.36%,比2005年减少3300.00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主要去向为:整理为园地、林地,补充为耕地,转化为城镇工矿用地。

——增加交通用地,扩大水利设施用地。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581.9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78%;规划期内,通过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重点保障国家、省和市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314.1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39%,比2005年增加1732.27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增加1500.00公顷,主要为铁路用地和公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增加232.27公顷,全部为水工建筑用地;到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514.1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1%,比2005年增加2932.27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增加2300.00公顷,主要为铁路用地和公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增加632.27公顷,全部为水工建筑用地。

——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232.2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93%;规划到2010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达3500.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01%,比2005年增加267.73公顷,全部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到2020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达3600.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81%,比2005年增加367.73公顷,全部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3104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规划到2010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到2463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比2005年减少6410.14公顷。其中水域、自然保留地分别减少82.70公顷和6327.44公顷,开发为耕地322.41公顷、林地5751.03公顷、园地150.00公顷、其他为建设占用;到2020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到21408.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0%,比2005年减少9639.74公顷。其中水域、自然保留地分别减少165.40公顷和9474.34公顷;开发为耕地761.01公顷、林地8279.33公顷、园地300.00公顷、其他为建设占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专栏三)。

专栏三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近 期 2005年 地类 面积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城镇工矿用地 城乡建设建设 用地 用地 农村居民点 小计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水域 滩涂沼泽 未利用地 自然保留地 小计 合计 22982.25 31048.47 497835.59 4.62% 6.24% -6327.44 -6410.14 0.00 16654.81 24638.24 497835.59 3.35% 4.95% -3146.90 -3229.60 0.00 13507.91 21408.64 497835.59 343909.83 6106.90 11379.20 23069.34 384465.27 17995.86 55511.80 73507.66 5581.92 3232.27 82321.85 6341.05 1725.17 比重 减(-) 69.08% 1.23% 2.29% 4.63% 77.23% 3.61% 11.15% 14.77% 1.12% 0.65% 16.54% 1.27% 0.35% 186.00 200.00 6562.80 -5438.66 1510.14 4400.00 -1500.00 2900.00 1732.27 267.73 4900.00 -82.70 0.00 344095.83 6306.90 17942.00 17630.68 385975.41 22395.86 54011.80 76407.66 7314.19 3500.00 87221.85 6258.35 1725.17 69.12% 1.27% 3.60% 3.54% 77.53% 4.50% 10.85% 15.35% 1.47% 0.70% 17.52% 1.26% 0.35% 增(+) 面积 比重 减(-) 216.00 200.00 3100.00 -7586.40 -4070.40 7800.00 -1800.00 6000.00 1200.00 100.00 7300.00 -82.70 0.00 344311.83 6506.90 21042.00 10044.28 381905.01 30195.86 52211.80 82407.66 8514.19 3600.00 94521.85 6175.65 1725.17 2010年 增(+) 面积 远 期 2020年 691.4.2.766.10161.0.181.0.2.4.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先布设生态国土屏障用地

许昌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渐突出,因此必须合理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区域生态环

境。生态用地布局要形成田、水、路、林一体的格局及架构,强化由农田、自然水系、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等生态廊道和城市近郊生态防护林等生态隔离区构成的完整生态绿化体系。

规划期间,把北汝河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麦岭镇水源保护区和南水北调总干渠两岸各100米作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维系北汝河、沙颍河、双洎河、清潩河、清泥河、运粮河、许扶运河、颍汝干渠、小洪河自然形态,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造林绿化,形成点、片、网、带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在河渠(含北汝河、沙颍河、双洎河、清潩河、清流河、运粮河、许扶运河、颍汝干渠、小洪河)、京广铁路、京广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景区道路)两侧建设标准生态廊道。

二、合理调整与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遵循法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原则,对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

——合理调整耕地布局。规划期间,由于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使各县(市、区)耕地在数量和空间布局上发生变化。依据全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补充耕地潜力以及中心城区发展规划、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规划,进行了耕地布局调整。

一是将许昌市主城区和推进区规划范围内的耕地调出,面积为3436.00公顷。通过全市综合平衡协调,在长葛市、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等县(市)增加补充耕地数量3436.00公顷。

二是将各县(市)中心城区、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调出,面积为2480.00公顷。根据各县(市)增加耕地潜力情况,在本县(市)区域内综合平衡调整布局。

通过耕地布局的合理调整,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县耕地数量有所减少,其他县(市)有一定增加,许昌市总体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变。耕地布局的调整,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专栏四 许昌市耕地布局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2005年耕2006-2010年 2010年耕地保有量 2011-2020年 建设占用 补充耕地 2020年耕地保有量 净增减量 地保有量 建设占用 补充耕地 3326.36 190.00 魏都区 0.00 3136.36 430.00 0.00 2706.36 -620.00 435.00 72683.54 -2816.00 750.00 45317.41 300.00 许昌县 75499.54 1610.00 610.00 74499.54 2251.00 长葛市 45017.41 630.00 650.00 45037.41 470.00 禹州市 89785.07 421.00 1137.00 90501.07 410.00 1145.00 91236.07 1451.00 鄢陵县 66436.34 390.00 805.00 66851.34 368.00 816.00 67299.34 863.00 襄城县 63845.11 410.00 635.00 64070.11 450.00 1449.00 65069.11 1224.00 合计 343909.83 3651.00 3837.00 344095.83 4379.00 4595.00 344311.83 402.00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专业化进程。依据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合理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全市基本农田核减情况:2005年许昌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4079.33公顷,省级规划下达许昌市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9779.33公顷,核减面积4300.00公顷。

一是许昌市中心城区主城区核减情况:主城区规划发展用地范围涉及魏都区的高桥营、七里店、丁庄和半截河4个办事处与许昌县的邓庄乡、将官池镇和长村张乡3个乡(镇)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为2592.00公顷。其中高桥营、七里店、丁庄和半截河4个办事处共核减1100.00公顷,邓庄乡核减600.00公顷,将官池镇核减542.00公顷,长村张乡核减350.00公顷。具体核减位置为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二是许昌市中心城区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规划发展用地范围涉及魏都区的高桥营办事处,许昌县的尚集镇,长葛市的长兴、长社2个办事处和增福庙乡、和尚桥镇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为1708.00公顷。其中高桥营办事处核减523.00公顷,尚集镇核减883.00公顷,长兴办事处核减18.50公顷,长社办事处核减1.80公顷,增福庙乡核减68.00公顷,和尚桥镇核减213.70公顷。具体核减位置为推进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全市基本农田调出情况。全市调出基本农田21524.2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量的7.32%。各县(市)调出情况详见专栏五。

一是将各县(市)中心城区(含扩展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5885.08公顷。其中,许昌县3532.00公顷、长葛市1377.94公顷、禹州市300.11公顷、鄢陵县392.51公顷、襄城县282.52公顷。

二是将各县(市)所辖镇区(含扩展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1685.43公顷。其中,许昌县267.42公顷、长葛市108.47公顷、禹州市287.18公顷、鄢陵县75.35公顷、襄城县947.01公顷。

三是将产业集聚区(含控制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2523.53公顷。其中,许昌县210.00公顷、禹州市851.82公顷、鄢陵县439.04公顷、襄城县1022.67公顷。

四是将中心城区扩展边界外、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周围、新农村建设的中心村周围的基本农田缓冲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5926.58公顷。其中,许昌县763.00公顷、长葛市312.70公顷、禹州市766.40公顷、鄢陵县3254.48公顷、襄城县830.00公顷。

五是将生态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1704.82公顷。其中,许昌县28.19公顷、长葛市94.94公顷、禹州市496.58公顷、襄城县1085.11公顷。

六是将规划独立建设用地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3798.80公顷。其中,许昌县642.58公顷、长葛市576.58公顷、禹州市362.31公顷、鄢陵县319.47公顷、襄城县1897.86公顷。

全市基本农田调入情况。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全市调入基本农田21524.2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量的7.32%。各县(市)调入情况详见专栏六。

基本农田调整前后质量对比情况。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各县(市)调入的主要为八等二级、九等一级高等别耕地,其中八等二级地8056.75公顷,占调入基本农田的37.43%,九等一级地13467.49公顷,占调入基本农田的62.57%。调出的主要为八等三级、九等二级等别耕地,其中九等二级地10258.74公顷,占调出基本农田的47.66%,八等三级地11265.50公顷,占调出基本农田的52.34%。调入的九等一级地基本农田面积比调出的九等二级地基本农田面积多3208.75公顷,调入的八等二级地基本农田面积比调出的八等三级地基本农田面积少3208.75公顷。各县(市、区)调出的基本农田多位于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基本农田被各类建设用地所分割,集中连片程度较低,不利于基本农田的集中保护管理,其中,连片面积小于10公顷的有5820.00公顷,占调出面积的27.04%,其他连片面积均大于10公顷。而调入的基本农田是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度和连片程度高,连片面积均大于10公顷。所以,全市基

本农田调整后的质量、集中连片程度要高于调出的基本农田质量,调入调出的地类全部为耕地。

专栏五 许昌市基本农田调出情况表

单位:公顷

调出基本农田 2005年基县(市)核减面中心城产业集基本农生态保本农田面镇区(含独立建名称 积 区(含扩聚区(含田缓冲护及其小计 积 扩展区) 设用地 展区) 控制区) 区 他 魏都区 2068.83 1623.00 调出 比例 质新一轮规调出范量划保护目围 等别 445.83 标 尚集镇、邓庄乡、将官池九镇、长等村张二乡、苏级 桥镇、桂村八许昌县 65017.35 2375.00 3532.00 267.42 210.00 763.00 28.19 642.58 5443.19 8.37% 乡、椹等涧乡、一镇、张潘镇、八陈曹等61775.35 五女店级 乡、河二街乡、级 榆林乡、灵井镇 南席镇、古桥乡、八长葛市 40067.40 302.00 1377.94 108.47 0.00 312.70 94.94 576.58 2470.63 6.17% 石象等乡、董二大周镇、老39765.40 村镇、级 城镇、官亭乡、增福庙乡、和尚桥镇、石固镇、坡胡镇、后河镇 花石乡、苌庄乡、顺店镇、范坡乡、浅井乡、张得乡、朱阁乡、小吕乡、无梁镇、鸿畅镇、梁北禹州市 75210.00 0.00 300.11 287.18 851.82 766.40 496.58 362.31 3064.40 4.07% 镇、神九等二75681.00 垕镇、褚河乡、方岗乡、古城镇、山货乡、文殊镇、磨街乡、火龙镇、方山镇、郭连乡、鸠山镇、级 颍川办、夏都办、韩城办、钧台办 马栏镇、柏梁镇、九陈化店等镇、安二陵镇、级 南坞乡、大八鄢陵县 57178.00 0.00 392.51 75.35 439.04 3254.48 319.47 4480.85 7.84% 马乡、等张桥二57376.00 乡、陶级 城乡、只乐八乡、马等坊乡、三望田级 镇、彭店乡 城关镇、颍阳镇、库庄九乡、姜等庄乡、二茨沟级 乡、汾陈乡、八襄城县 54537.75 0.00 282.52 947.01 1022.67 830 1085.11 1897.86 6065.17 11.12% 双庙等乡、范二王洛镇、颍八回镇、等54735.75 湖乡、级 十里铺三乡、麦级 岭镇、湛北乡、紫云镇、丁营乡、山头店乡 合计 294079.33 4300.00 5885.08 1685.43 2523.53 5926.58 1704.82 3798.80 21524.24 7.32% 289779.33

专栏六 许昌市基本农田调入情况表

单位:公顷

调入基本农田 县(市)名称 面积 魏都区 调入比例 调入范围 尚集镇、邓庄乡、将官池镇、长村张乡、 许昌县 4576.19 7.04% 苏桥镇、桂村乡、椹涧乡、五女店镇、 张潘镇、陈曹乡、河街乡、榆林乡、灵井镇 南席镇、古桥乡、石象乡、董村镇、大周镇、老城长葛市 2470.63 6.17% 镇、官亭乡、增福庙乡、和尚桥镇、 石固镇、坡胡镇、后河镇 八等二级 质量等别 九等二级 八等一级 八等二级 花石乡、苌庄乡、顺店镇、范坡乡、浅井乡、张得乡、朱阁乡、小吕乡、无梁镇、鸿畅镇、梁北镇、禹州市 3535.40 4.70% 神垕镇、褚河乡、方岗乡、古城镇、山货乡、文殊九等二级 镇、磨街乡、火龙镇、方山镇、郭连乡、鸠山镇、颍川办、夏都办、韩城办、钧台办 马栏镇、柏梁镇、陈化店镇、安陵镇、 鄢陵县 4678.85 8.18% 南坞乡、大马乡、张桥乡、陶城乡、只乐乡、马坊乡、望田镇、彭店乡 九等二级 八等二级 八等三级 城关镇、颖阳镇、库庄乡、姜庄乡、茨沟乡、汾陈九等二级 乡、双庙乡、范湖乡、王洛镇、颍回镇、十里铺乡、襄城县 6263.17 11.48% 麦岭镇、湛北乡、紫云镇、 丁营乡、山头店乡 合计

21524.24 7.32% 八等二级 八等三级

三、保护和改造好园地,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规模,重点向浅山、丘陵地区发展,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

规划到2010年,园地面积达6306.90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6506.90公顷,比2005年增加400.00公顷。

规划期内,在稳定现有园地面积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禹州市、襄城县域的优质果园,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其中,禹州市新增园地面积223.38公顷,规模达到3635.43公顷,占全市园地面积的55.87%;襄城县新增园地面积67.96公顷,规模达到1104.85公顷,占全市园地面积的16.98%;其他县(市)新增园地面积108.66公顷,规模达到1766.62公顷,占全市园地面积的27.15%。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区域为目标,充分利用荒山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景观林、河流两岸防护林带的保护。加强资源培育,加大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疏林地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步伐,推进中幼林抚育间伐,提高森林总体质量和整体效益,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规划期内,林地用地布局重点向城市近郊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区、山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平原农区防护林建设区和沙区治理建设区方向倾斜;林业建设重点项目及工程有:南水北调引水区配套绿化

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环城生态防护林工程、林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工程、名优花木生物繁育与栽培技术产业化工程。

规划到2010年,林地面积达17942.00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2104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9662.80公顷。

规划期内,禹州市新增林地面积2415.70公顷,规模达到8851.34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2.07%;鄢陵县新增林地面积2898.84公顷,规模达到4855.17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3.07%;许昌县、长葛市和襄城县各新增林地面积1499.42公顷,规模分别达到2258.89公顷、2258.54公顷和2768.81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0.74%、10.73%和13.16%。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许昌市城镇发展的格局是:三区、六轴、十八极。

三区——西部矿产经济区:包括禹州市和襄城县;中部制造业经济区:包括长葛市、许昌市中心城区和许昌县;东部生态经济区:主要指鄢陵县。

六轴——一级产业城镇发展轴:京广铁路、G107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组合的复合轴和G311与南日高速公路组成的复合轴;二级产业城镇发展轴:S325、S103、S237和S219等四条省级公路。

十八极——一级轴上的极点:京港澳复合轴上重点发展许昌市中心城区、长葛市中心城区和邓庄镇,复合构成市域中心城市;G311复合轴发展市域中心城区、鄢陵县中心城区、襄城县中心城区、紫云

镇和颍阳镇;二级轴上的极点:S103省道沿线重点发展禹州市中心城区、襄城县中心城区、紫云镇、王洛镇和古城镇;S237省道沿线重点发展许昌市中心城区、禹州市中心城区、顺店镇、灵井镇、张潘镇和张桥乡;S235省道重点发展长葛市中心城区、神垕镇、顺店镇、古城镇、坡胡镇、董村镇和彭店乡;S219省道重点发展彭店乡、张桥乡和陶城乡。

专栏七 许昌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轴线及沿线城镇分布

项目 交通线 京广铁路 一级产业--城镇发展轴 京港澳高速公路 G107 南日高速公路 G311 4 鄢陵县中心城区 神垕镇、顺店镇、古城镇、坡胡镇 S235 7 长葛市中心城区、董村镇、彭店乡 二级产业--城镇发展轴 S237 S219 5 灵井镇、张潘镇、张桥乡 3 彭店乡、张桥乡、陶城乡 襄城县中心城区、紫云镇、王洛镇 S103 5 禹州市中心城区、古城镇 禹州市中心城区、顺店镇 襄城县中心城区、紫云镇、颍阳镇 3 许昌市中心城区、长葛市中心城区、邓庄镇 城镇数量(个) 辐射范围 规划期内,许昌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Ⅰ级1个,城镇人口大于50万(许昌市中心城区(100万));Ⅱ级4个,城镇人口在20-50万(禹州中心城区(40万)、长葛中心城区(35万)、襄城中心城区(22万)、鄢陵中心城区(20万));Ⅲ级4个,城镇人口在5-20万(神垕镇(6.3万)、坡胡镇(6.5万)、董村镇(5.4万)、灵

井镇(5.6万));Ⅳ级44个,城镇人口在2-5万;Ⅴ级30个,城镇人口在1-2万。

一级城市:规划期内,以许昌市主城区现有产业为基础,大力引进国际资本为主,引进其他资本为辅,打造以中国高科技电器制造业产业集群、烟草工业产业集群、发制品产业集群和食品(豆制品)产业集群为产业支撑的主城区。在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以吸引国内投资、民间投资为主,打造汽车配件产业集群、轻纺产业集群、印刷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尚集组团;以吸引民间投资的国内投资为主,打造以食品工业产业集群为产业支撑的邓庄组团;结合灵井的煤矿资源和苏桥的铁矿资源,打造以冶金工业为产业支撑的苏桥组团;以吸引国际投资和国内投资为主,民间资本为辅,打造以人造金刚石和磨具产业集群、农用机械产业集群、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棉纺产业集群为主的长葛组团。

二级城市:规划期内,大力发展二级城市(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禹州市----大力发展电力能源工业、旅游服务业、中药材集散和加工业和建材工业,发展成为许昌西部能源建材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襄城县----大力发展电力能源工业、旅游服务业、建材工业和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发展成为许昌西部能源建材经济区的副中心城市和市域内二级循环经济和协作经济产业孵化地;鄢陵县----做大做强现有的花木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发展旅游和会展经济,加强对外经济联系,尤其强化同许昌市域内其他城镇的经济联系,发展成为许昌市域东部农业生态经济区的中心城市。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许昌市主城区和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新增用地规模分别为6605.0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54.14%;其他依次为长葛市2020.0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16.56%;禹州市148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12.13%;鄢陵县945.0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7.74%;襄城县1150.00公顷,占全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9.43%。

——集聚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城乡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

规划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54011.80公顷,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52211.80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5419.00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内部自求平衡用于中心村建设的规模为2119.0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减少3300.00公顷。

五、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用地结构配置,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促进许昌市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建设京广铁路客运专线和登封至许昌、许昌至亳州地方铁路改造工程,适时开展许昌至郑州轻轨铁路工程的前期准

备工作;加快许昌至登封、许昌至扶沟等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完成许昌境内“米”字型高速公路主框架;完成安信快速通道许昌段和永登高速连接线工程的新建;G107复线、G311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最终形成以铁路客货运专线、高速公路为主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网络,以地方铁路、县乡公路为支脉,干支相连的综合交通网络,形成县(市)与市区之间的半小时快速通道城市圈。

规划到2010年,安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566.54公顷;到2020年,安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366.54公顷,比2005年增加2300.00公顷。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强化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的合理性。提高重点河流防洪保障能力,完成北汝河、颍河、双洎河等主要行洪河道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工程;着力构筑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完成运粮河、清泥河、禹州市城区水系、鄢陵县汶河城区段及襄城县坑塘治理工程;完成南水北调许昌段总干渠、支线引水工程和南水北调移民的建设任务;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扩大节水灌溉效益,完成颍汝灌区、白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规划到2010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747.65公顷,到2020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147.65公顷,比2005年增加632.27公顷。

六、合理安排旅游等其他建设用地

充分发挥三国曹魏文化遗迹文物景点多的优势,加快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与整合,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产品,壮大旅游产业规模。重点开发建设魏都风情区、曹魏三国园和灞陵桥等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钧瓷陶艺博览城、钧都神垕古镇等重点项目;继续开发鄢陵生态农业游览区、紫云山自然风景区等休闲娱乐和生态旅游产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各要素,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交通、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相关产业发展。

规划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500.00公顷,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60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367.73公顷。

第四章 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主城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

一、功能定位

——是中原城市群地区的二级中心城市,是开展循环经济和协作经济的主要产业孵化区,是中部经济区主要的非农产业集聚区和豫中地区的交通枢纽。

——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以大力引进国际资本为主,打造成高科技电器制造业、烟草工业产业、发制品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基地。

二、发展规模

——现状规模。2005年主城区用地总规模63.0平方公里(其中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区起步区4.0平方公里,许昌县商贸物流园起步区1.2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52.85万人,人均城市用地119.2平方米。

——发展规模。到2010年,主城区用地控制规模为69.2平方公里,市区人口73.68万人,人均城市用地93.90平方米,比2005年净增6.20平方公里;到2020年,主城区用地控制规模为90.0平方公里(其中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区发展区4.0平方公里、控制区4.0平方公里,许昌县商贸物流园发展区2.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05.26万人,人均城市用地85.50平方米,比2005年净增27.00平方公里。

——扩展区。主城区扩展区800.00公顷,占新增城镇工矿用地的29.6%。分别位于南外环路与许南高速引线交叉口附近;许禹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清泥河以西、新兴路以北的区域;玉兰路以东、枪张公路以北、东平街以南、东环路以西的区域;东环路以西、新兴路以北、梧桐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的区域。

——缓冲区。划定主城区基本农田缓冲区635.00公顷,东到京广高速铁路,西到许繁公路,南到许南高速,南外环路。其中长村张乡200.00公顷,将官池镇235.00公顷,邓庄乡200.00公顷。

三、主城区发展布局

依托城市区域交通网络,主城区采取东移北上的空间发展战略。近期,主城区应按照“建设东区、内疏老城、保护名城、突出环境”

的要求,拉开框架,拓展城市规模,更新旧城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远期随着新107国道与城市快速交通体系建成,合理建设京港澳高速东的区域。

专栏八 主城区控制规模表 2011-2020年主城区 2005年规模 (含产业集聚区) 2006-2010年增量 2010年规模 (含产业集聚区) 增量 (含产业集聚区) 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人口 (万人) 人均用地 (平方米) 63.00 (5.25) 52.85 6.20 69.20 (5.25) 73.68 20.80 (10.50) 31.58 2020年 规模 (含产业集聚区) 90.00 (15.75) 105.26 2006-2020年 增量 (含产业集聚区) 27.00 (10.50) 52.41 20.83 119.2 -25.3 93.9 -8.4 85.5 -33.7

第二节 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功能定位及规模布局

一、功能定位

许昌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先导区、现代物流发展区和生态旅游观光区,许昌与郑州发展的重要腹地。土地总面积为225.9平方公里,范围为:许昌北外环以北,安信公路以东,彭化公路以南,忠武路以西。涉及魏都区、许昌县和长葛市三个县(市、区)。其中,魏都区包括高桥营、半截河和丁庄3个办事处的21个行政村,许昌县包括尚集镇、苏桥镇、小召乡和邓庄乡共四个乡(镇)的92个行政村,长葛市包括金桥办事处、和尚桥镇和老城镇3个镇(办事处)的36个行政村。

二、发展规模

——现状规模。2005年城镇工矿规模为7.00平方公里。其中许昌县中心城区建成区1.75平方公里,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起步区2.75平方公里,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起步区2.5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6.2万人,人均用地112.9平方米。

——发展规模。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20.20平方公里,其中许昌县中心城区5.95平方公里;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4.75平方公里;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3.5平方公里;长葛市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2.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8.5万人,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109.2平方米;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51.0平方公里,其中许昌县中心城区10.6平方公里;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发展区8.6平方公里;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5.0平方公里;长葛市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13.9平方公里;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7.0平方公里;尚集镇独立建设用地1.9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52.5万人,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97.1平方米。

——扩展区。推进区扩展区1300.00公顷,占新增城镇工矿用地的29.5%。分别位于中原路京广铁路至安信快速通道段南北各200米的区域;京港澳高速创业大道下路口以南,小洪河、昌盛路和京广高速铁路之间的区域;主城区北外环路、颍汝总干渠、黄金大道和京广铁路围成的区域;中原电气谷的拓展区。

三、推进区发展布局

新区服务中心:尚集镇以北、107国道以西地区为许昌县行政办公中心,通过重大公共设施的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产业集聚园区: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区、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是推进区的重点发展区域;商贸物流区:长葛城南107国道两侧,由钢材批发专业市场和九鼎·美达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两个园区组成;生态旅游观光区:重点建设葛天音乐园、三国曹魏园、花木观光园和采摘生态园;多功能农业园区:花卉苗木和果蔬等特色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社区:是体现设施共享、居住环境良好、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建设区。

专栏九 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涉及行政村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面积 乡(镇) 高桥营办事处 魏都区 1470 半截河办事处 丁庄办事处 行政村 王庄村、板桥村、老吴营村、俎庄村、高桥营村、郭楼村、辛张村、金湾村、烟草研究所、菅庄村、陈庄村、大坑李村、后刘村、丁庄村和洪山庙村、大罗庄、刘铁庄、大王庄、老张营、东李庄、老吴曹 罗庄、罗门、沈村、衡庄、盐城、孙庄、樊庄、张庄、斜店、寨里、岗王、岗曹、屯里、岗珠、安庄、前宋、丘庄、尤里、李庄、小罗庄、柏树李、小张庄、河湾、何庄、白兔寺、裴庄、小寨村、尚集镇 许昌县 16190 苏桥镇 小召乡 邓庄乡 河街、岳庄、李门、张庄、畅庄、何庄、郭庄、孙庄、沟王、寨陈、胡夏庄、蔡庄、港帆新村、张月庄、石寨、冯村、杜陈庄、湾胡、岗于、苏桥、百龙王庙、孟店、狮子路口、冢许、东小庄、东街、西街、宋庄、忽庄、吕桥、周庄、郭甄、庞庄、黄庄、后街、大辛、大徐、弯店、大韩、胡寨、十王、武店、张庄、邓庄、周寨、任庄、水口张、关王、禄马、丈地、大黄桥、罗拐、孟村、小黄桥、李桥、曹寨、浮沱、疙塔张、前冯、崔庄、天王寺、双楼马、大张村、十里庙村、烟墩郭村 英刘村、湾张村、金庄村、辛庄村、任庄村、杜村、寺村、于井金桥办事处 村、关庄村、张营村、范庄村、南坡杨村、秦公庙村、南韩庄村、长葛市 4930 和尚桥镇 老城镇 木锨刘村、茶杨村、台庙村、李庄村、尹家堂村、谷庄村、黄庄村、头堡村、槐树陈村、前双庙村、官庄、曹庄、营坊、贾庄、秦庄、常庄、楼张、石庙刘、段庄、毛庄、岗李、曹岗 合计 22590 第三节 中心城区各乡(镇、办事处)用地规模与布局

——苏桥镇。2005年城镇建成区面积为93.37公顷,城镇人口0.85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1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11.00公顷,其中用于许昌县中心城区685.0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26.00公顷;扩展区200.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70.00公顷。

——尚集镇。2005年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85.00公顷,城镇人口为3.24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19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855.00公顷,其中用于许昌县中心城区和尚集产业集聚区785.00公顷,中原电气谷880.00公顷,尚集镇独立建设用地190.00公顷;扩展区450.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70.00公顷。

——邓庄乡。2005年乡政府所在地面积为22.25公顷,中心集镇人口2.87万人,人均用地122平方米,位于许昌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900.00公顷;扩展区200.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200.00公顷。

——将官池镇。2005年城镇建成区面积为433.35公顷,城镇人口3.57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21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12.00公顷,其中用于许昌市主城区350.00公顷,许昌

县商贸物流园135.00公顷,许昌县精细化工园27.00公顷;扩展区150.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235.00公顷。

——长村张乡。2005年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4.15公顷,城镇人口为2.38万人,人均用地14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50.00公顷,主要用于许昌市主城区建设;扩展区200.0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200.00公顷。

——各办事处。半截河办事处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30.00公顷;丁庄办事处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235.00公顷;七里店办事处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40.00公顷,涉及主城区扩展区250.00公顷;高桥营办事处规划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195.00公顷,涉及扩展区240.00公顷。

第四节 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与规模布局

全市共有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为9480.00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为2455.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335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3675.00公顷。

按照优先保障发展区,适当预留控制区的原则,合理配置各项用地指标,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4715.00公顷,在空间布局上优先保障发展区3350.00公顷的用地规模,适当安排控制区1365.00公顷的用地指标,剩余2310.00公顷的控制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全部核减或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提供空间保障。

一、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

——功能定位。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是我国最大的电力二次设备和高压开关研发制造基地。位于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北到中原路、南到北外环、西到魏文路、东到许州路。

——用地规模与布局。发展区规模为6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79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0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880.00公顷。

二、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河南(许昌县)尚集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物流、新型加工制造工业为主导产业。位于许(昌)—长(葛)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与许昌县行政中心和中原电气谷相临,北至周庄路、南到连和路、西至滨河路、东到中原电器谷西面。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275.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3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285.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0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85.00公顷。

三、鄢陵县金汇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鄢陵县金汇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棉纺织业、食品工业为主导产业。位于鄢陵县城东南,北至许郸铁路、南至高庄、西至唐庄、东至郑庄。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180.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25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30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50.00公顷。

四、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长葛市城南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金刚石制造业、建材产业为主导产业。位于长葛市东南,北至孟庄、南至关庄、西至大户陈、东至端木贾。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400.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5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50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00.00公顷。

五、禹州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禹州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电力能源产业、中药材加工业为主导产业。位于禹州中心城区南部,其中西部集聚区范围:北至后三里庄、南至新赵桥、西至邢寨、东至蒋庄;东部集聚区范围:北至五里堡、南至金坡、西至城关镇、东至寨子。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900.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5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50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96.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00.00公顷。

六、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河南省(魏都)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发制品产业、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北部,北至潘庄、南至丁庄办事处、西至孙庄、东至陈庄。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400.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7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80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500.00公顷。

七、襄城县城北产业集聚区

——功能定位。襄城县城北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材业为主导产业。位于襄城中心城区北部,北至十里铺、南至张和庄、西至马园、东至徐寨。

——用地规模与布局。起步区规模为300.00公顷,发展区规模为500.00公顷,控制区规模为50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80.00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00.00公顷。

第五章 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第一节 明确粮食生产核心区范围

粮食生产核心区是以粮食生产为土地利用主导功能,许昌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属于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在全市耕地范围内,划定高产田巩固区、中产田开发区和低产田改造区。

高产田巩固区:该区域面积185825.2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4.03%,主要涉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和鄢陵县的46个乡(镇),对此区域内的高产田,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使粮食亩产稳定提高到1700斤。

中产田开发区:该区域面积138379.97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0.24%,主要涉及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和禹州市的50个乡(镇),对此区域内的中产田,实施高标准开发,成为高产稳产田,亩产力争提高到1500斤。

低产田改造区:该区域面积19704.60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73%,主要涉及襄城县、禹州市的13个乡(镇),对此区域内的低产田,实施综合改造,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旱涝保收,亩产提高到1300斤以上。

专栏十 许昌市粮食核心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高产田巩固区 区域 南席镇 古桥乡 石象乡 董村镇 老城镇 官亭乡 长葛市 增福庙 和尚桥镇 石固镇 长社办 长兴办 金桥办 建设办 面积 4706.97 2905.62 3458.52 182.5 1619.55 1392.5 1711.73 2590.22 888.16 446.51 560.91 236.64 207.31 中产田开发区 区域 古桥乡 石象乡 董村镇 大周镇 老城镇 官亭乡 增福庙 和尚桥镇 石固镇 坡胡镇 后河镇 面积 923.48 904.26 3436.61 4620.37 2048.88 2466.96 774.46 335.58 2037.38 3481.52 3080.57 低产田改造区 艾庄乡 长村张乡 陈曹乡 邓庄乡 桂村乡 河街乡 将官池镇 许昌县 蒋李集镇 灵井乡 尚集镇 椹涧乡 苏桥镇 五女店镇 小召乡 榆林乡 张潘镇 颍阳镇 双庙乡 库庄乡 襄城县 城关镇 茨沟乡 范湖乡 汾陈乡 629.13 4025.86 5291.37 3457.59 1554.01 3488.45 3837.3 628.54 758 2891.4 5627.69 4835.08 3006.16 3059.11 2238.53 2225.04 1827 1916 2012 261.99 1854 2458 1733.02 艾庄乡 长村张乡 陈曹乡 邓庄乡 桂村乡 河街乡 将官池镇 蒋李集镇 灵井乡 尚集镇 椹涧乡 苏桥镇 五女店镇 小召乡 榆林乡 张潘镇 十里铺乡 库庄乡 茨沟乡 汾陈乡 范湖乡 姜庄乡 颍阳镇 麦岭乡 438.35 0 2009.01 1050.94 2068.15 113.2 476.03 5435.53 4684.91 1012.92 358.53 0 2738.1 2097.31 3336.93 2606.37 4418.45 2892.54 1689.88 2749.33 4832.76 5053.6 2400.09 4494.86 丁营乡 湛北乡 山头店乡 王洛镇 十里铺乡 汾陈乡 姜庄乡 紫云镇 3739.46 2970.22 4181.24 602.33 515.85 111.98 375.19 3331.73 专栏十(续) 许昌市粮食核心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高产田巩固区 区域 安陵镇 柏梁镇 陈化店镇 大马乡 鄢陵县 马坊乡 马栏镇 南坞乡 彭店乡 陶城乡 望田镇 面积 991.48 5133.09 3692.81 5498.34 5301.99 5932.26 5473.88 1692.82 8223.18 6109.17 中产田开发区 区域 颍回镇 双庙乡 王洛镇 马坊乡 彭店乡 面积 602.33 2263.5 4557.76 307.3 4521.67 低产田改造区 张桥乡 只乐乡 浅井乡 张得乡 朱阁乡 小吕乡 无梁镇 禹州市 鸿畅镇 梁北镇 花石乡 苌庄乡 顺店镇 范坡乡 神垕镇 合计 占全市耕地比例

6681.79 6876.55 4620 3256.2 2108.51 3005.12 1689.88 2749.33 4832.76 5053.6 2400.09 4970 4860 4150 185825.26 54.03% 褚河乡 方岗乡 古城镇 山货乡 文殊镇 磨街乡 火龙镇 浅井乡 朱阁乡 小吕乡 无梁镇 方山镇 4418.45 2892.54 1689.88 2749.33 4832.76 5053.6 2400.09 4494.86 5627.69 4835.08 3006.16 3059.11 138379.97 40.24% 山货乡 文殊镇 磨街乡 火龙镇 浅井乡 980 564.5 782.1 650 900 19704.6 5.73% 第二节 稳定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按照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20年许昌市的粮食产量要由2005年的232.3万吨提高到354万吨。围绕这一粮食生产目标,规划期内耕地保护的主要任务为:

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按照省级规划要求,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44311.83公顷,将此目标下达到各县(市、区),全市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有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为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应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适度开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2006~2010年全市补充耕地3837.00公顷,2011~2020年补充耕地4595.00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651.00公顷,2011~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79.00公顷。

第三节 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一、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力度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加强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按照整修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不断加大对土地的物化和科技投入,实行集约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产出水

平;三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生产上的作用,大搞机械灭茬直接还田,同时大搞农家肥积造,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造土壤理化性状,提高中低产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及时对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中低产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五是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严禁工业“三废”向基本农田排放,已造成污染的必须负责赔偿和治理,同时加强农田防护林带的建设,改善农田的环境质量。

规划期内全市将完成59951.5公顷的中低产田改造,其中改造低产田19704.6公顷、中产田40246.9公顷。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一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内许昌市必须保持289779.33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落实各县(市、区)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色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

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四节 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

为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运作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整理力度,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积极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点工程,将涉农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点工程倾斜。2006~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为33350.00公顷,补充耕地3837.00公顷;2011~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为34388.92公顷,补充耕地4595.00公顷。

一、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态环境。平原区整理重点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合理规划农村道路;丘陵区整理重点是填沟平壑,平整土地,加强防护林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山地区整理重点是加强小流域治理和生态管护,改坡耕地为梯田。

全市的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许昌县的蒋李集镇、榆林乡、五女店镇、陈曹乡、桂村乡和灵井镇等乡(镇),襄城县姜庄乡、王洛镇、

双庙乡、麦岭镇、范湖乡、颍阳镇和湛北乡等乡(镇),禹州市方山镇、褚河乡、方岗乡、朱阁乡、浅井乡、梁北镇和无梁镇等乡(镇),长葛市的后河镇、和尚桥镇、南席镇和董村镇等乡(镇),鄢陵县的彭店乡、马栏乡、马坊乡、陶城乡、南坞乡、只乐乡和望田镇等乡(镇)。

2006~2010年,完成农用地整理29765.00公顷,新增耕地1578.00公顷;2011~2020年完成农用地整理30186.50公顷,新增耕地2015.18公顷。

二、稳步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

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依据省级规划下达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指标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整理力度,通过迁村并点、村庄治理、退宅还田等措施,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全市的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区域为:许昌县的尚集镇、邓庄乡、将官池镇、长村张乡、苏桥镇、桂村乡、椹涧乡、五女店镇、张潘镇、陈曹乡、河街乡、榆林乡和灵井镇等乡(镇),禹州市的山货镇、褚河乡、方岗乡、朱阁乡、花石乡、浅井乡、鸠山乡、范坡乡、小吕乡、文殊乡、苌庄乡、磨街乡、鸿畅镇、无梁镇和神垕镇等乡(镇),长葛市的南席镇、古桥乡、石象乡、董村镇、大周镇、老城镇、官亭乡、增福庙乡、和尚桥镇、石固镇、坡胡镇和后河镇等乡(镇),鄢陵县的陈化店镇、安陵镇、南坞乡、大马乡、张桥乡、陶城乡、只乐乡、马坊乡、望田镇和彭店乡等乡(镇),襄城县山的姜庄乡、王洛镇、

双庙乡、山头店乡、麦岭镇、湛北乡、紫云镇、麦岭镇、双庙乡、湛北乡、库庄乡、山头店乡、茨沟乡和汾陈乡等乡(镇)。

2006~2010年,完成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1500.00公顷,新增耕地1115.00公顷;2011~2020,年完成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1800.00公顷,新增耕地1355.00公顷。

三、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全市的土地复垦重点区域:襄城县颍回镇、双庙乡和颍阳镇等乡(镇),许昌县河街乡、小召乡、蒋李集镇、长村张乡、陈曹乡和五女店镇等乡(镇),鄢陵县安陵镇、柏梁镇,禹州市鸿畅镇、火龙镇、古城镇和花石乡等乡(镇)。

2006~2010年,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规模966.58公顷,新增耕地821.59公顷;2011~2020年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规模825.55公顷,新增耕地785.82公顷。

四、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加强未利用地的调查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

全市的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禹州市鸠山乡、范坡乡、小吕乡和文殊乡等乡(镇),襄城县紫云镇、湛北乡,长葛市的后河镇、坡胡镇等乡(镇)。

2006~2010年,完成未利用地开发规模6223.44公顷,补充耕地322.41公顷;2011~2020年,完成未利用地开发规模3116.90公顷,补充耕地438.60公顷。

栏十一 许昌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表

单位:公顷

2006-2010年补充耕地目标 名称 农村居理 魏都区 55.29 2011-2020年补充耕地目标 农村居理 0.00 96.02 770.00 农地整理 民点整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小计 农地整理 民点整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小计 长葛市 215.59 255.00 124.12 禹州市 407.64 205.00 274.02 许昌县 147.42 345.00 117.58 鄢陵县 431.43 145.00 233.57 襄城县 375.92 165.00 72.30 650.00 348.98 325.00 200.34 1087.00 442.36 345.00 160.41 0.00 45.00 21.78 610.00 182.82 230.00 855.00 537.25 195.00 22.18 52.75 197.23 1145.00 0.00 0.00 435.00 785.00 635.00 504.17 260.00 550.48 145.35 1460.00 438.60 4595.00 合计 1578.00 1115.00 821.59

322.41 3837.00 2015.58 1355.00 785.82 五、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和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通过5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的实施,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为17669.08公顷,可补充耕地4551.89公顷,占补充耕地规划目标的53.98%。通过59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的实施,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为28579.59公顷,可补充耕地3249.35公顷。

专栏十二 许昌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