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下载本文

19.第19行 “(八)提供劳务视同销售成本”:填报会计处理发生对外提供劳务,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时,其对应的予以税前扣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填列方法同第12行。

20.第20行 “(九)其他”:填报发生除上述列举情形外,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同时,予以税前扣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填列方法同第12行。

21.第21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填报房地产企业发生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结转完工产品业务,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纳税调整额。

第1列“税收金额”

填报第22行第1列减去第26行第1列的余额;

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

22.第22行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