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下载本文

CTT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经理层民主科学决策运行机制,有效履行公司经理层职责,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股东、董事会的决策在企业中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CTT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建立健全规范、合法、科学、民主的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股东、董事会有关事项,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公司股东、董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下列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研究讨论并提出议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拟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亏损弥补及盈余分配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五)拟订对子公司的授权经营方案; (六)董事会或总经理要求提交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下列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组织实施:

(一)传达政府、主管部门等领导机关的文件、指示、决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二)设置或调整公司内部机构、划分部门职能、拟定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三)拟定公司管理运营的具体规章和制度;

(四)决定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内部分配形式和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决定公司职工奖励和处分;

(五)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人选及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委派人员的事项;

(六)决定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中层干部及其他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任免和奖惩议案;

(七)确定向董事会汇报的重大问题;通报经理层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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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在经营运作、资金筹措、项目投资、运营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方式和参加人员

第七条 办公会分为办公例会和专题会议两种形式。其中:

(一)办公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布置、检查、督办、协调公司日常工作,主要研究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或者布置带有全局性影响的工作。

(二)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涉及某一部门(单位)的问题或者布置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 办公例会的出席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

第九条 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召集,并由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确定参加人员。

第四章 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第十条 办公会议题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和确定:

(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认为需要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直接列为议题内容;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公司)工作情况认为需要提交办公会研究的事项,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报总经理审定,列为议题的内容。

第十一条 拟提交的议题,提交人必须在事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经过必要的协调,并提出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提交讨论的文件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观点鲜明、内容准确,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会议原则上不临时动议。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二条 办公例会的议事程序如下:

(一)通常情况下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二)办公例会的议题确定后,由综合部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准备好会议材料,并负责会务保障工作;

(三)议题主办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议题的方案初稿。议题涉及其他部门或影响较大时,主办部门应就方案初稿征求并收集公司相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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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部门的参考性意见;

(四)在征求意见阶段,如果存在较大分歧,主办部门和分管总经理应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

(五)议题主办部门要提前(一般不少于两日)将拟提交会议决策的方案讨论稿提交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在会前应认真审阅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六)与会人员难以就所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主持人可以提出休会,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议;

(七)对会议形成的决策或决定,由综合部起草会议纪要,报总经理签发后执行或由主办部门根据会议精神修改方案讨论稿后拟订文件,报总经理签发后执行。会议纪要或文件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

(八)在经营中出现的需要立即决策的紧急重大事项,可由总经理相机处置,但必须在下次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情况。

第十三条 专题会议的议事程序如下:

(一)专题会议可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由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二)专题会议的议题确定后,会议召集人应指定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并负责会务保障工作;

(三)专题会议应就所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议纪要必须经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六章 会议决策方式

第十四条 办公会的决策方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对办公例会所议事项具有表决权;

(二)办公会主要采取口头表决方式。采取简单多数(二分之一以上) 赞成的方式就所议事项通过决议,形成会议纪要;

(三)若办公会未能当场表决,在保障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及会议纪要供全体与会人员传阅的前提下,也可以用传签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人员过半数签署后通过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自最后签字的人员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长、总经理对办公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七章 议事原则及纪律

第十五条 办公会的决策必须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并与董事会决议精神相一致。涉及公司重大战略调整、人事安排、员工切身利益安排的事项,在提交办公会决策之前,总经理要事先向董事会成员通报情况。

第十六条 办公例会是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行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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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理层最高议事决策形式。办公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公司经理层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十七条 办公会的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鼓励提出创造性见解和主张,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 办公会通常情况下不应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特殊情况下必须临时提请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在会前经主持人批准。因总经理外出或主持人因紧急事项需要立即离会时,可临时取消议题并休会。

第十九条 参加办公会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违规对外泄露。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相关事项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八章 会议组织及决策的监督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办公会的情况统一由综合部指定人员记录。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主要议题及与会人员发言内容、形成的决议等。对临时取消的议题和主持人提出需要复议的事项应做明确的记录,通常情况下应在下次办公会上提请研究。办公会的记录、纪要由综合部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 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办公室、主办部门要相应做好办公例会、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综合部、主办部门要定期向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汇报办公例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而无法执行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以一定的形式反馈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制度与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CTT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修订、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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