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中考总复习 - 记叙文阅读理解专题训练5801-5900篇(含答案解析) 下载本文

人群扫了一眼(自然四周有许多围观的人),突然跑到住在五号的一个叫费奥克拉的女人跟前,一个劲儿地闻她的裙子下摆。女人往人群里躲,狗一口咬住裙子。女人往一旁跑,它也跟着。一句话,它咬住女人的裙角就是不放。

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便衣面前。

“完了。”她说,“我犯案啦。我不抵赖。”她说,“有五桶酒曲①,这不假。还有酿酒用的全套家什。这也是真的,都藏在浴室里。把我送警察局好了。”

人们自然惊得叫出了声。 “那件皮大衣呢?”有人问。

她说:“皮大衣我可不知道,听都没听说过。别的都是实话。抓走我好了,随你们罚吧。”

这女人就给带走了。

便衣牵过那只大狗,又推它去闻脚印,说了声“嘘”又退到一旁。 狗转了转眼珠,鼻子嗅了嗅,忽地冲着房产管理员跑过去。 管理员吓得脸色煞白,摔了个仰面朝天。

他说:“诸位好人呀,你们的觉悟高,把我捆了吧。我收了大伙的水费,全让我给乱花了。”

住户们当然一拥而上,把管理员捆绑起来。这当儿警犬又转到七号房客的跟前,一口咬住他的裤腿。

这位公民一下子面如土色,瘫倒在人群前面。

他说:“我有罪,我有罪。是我涂改了劳动履历表,瞒了一年。照理,我身强力壮,该去服兵役,保卫国家。可我反倒躲在七号房里,用着电,享受各种公共福利。你们把我逮起来吧!”

人们发慌了,心想:“这是条什么狗,这么吓人呀?”

那个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一个劲儿眨巴着眼睛。他朝四周看了看,掏出钱递给便衣。

“快把这条狗牵走吧,真见它的鬼。丢了貉皮大衣,我认倒霉了。丢就丢了吧……” 他正说着,狗已经过来了,站到商人面前不停地摇尾巴。

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慌了手脚,掉头就走,狗追着不放,跑到他跟前就闻他那双套鞋。

商人吓得脸色刷地就白了。他说:“老天有眼,我实说了吧,我自己就是个混帐小偷。那件皮大衣,说实话也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我赖着没还。我真该死,我真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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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人群哄地四散而逃。狗也顾不得闻了,就近咬住了两三个人,咬住就不放。 这几位也一一坦白了:一个打牌把公款给输了。一个抄起烫斗砸了自己的太太。还有一个,说的那事简直叫人没法言传。

人一跑光,院子便空空如也,只剩下那条狗和便衣。

这时警犬忽然走到便衣跟前,大摇其尾巴。便衣脸色陡地变了,一下子跪倒在狗跟前。

他说:“老弟,要咬你就咬吧。你的狗食费,我领的是三十卢布,可自己私吞了二十卢布……”

后来怎样,我就不得而知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便赶紧溜之乎也。

(选自《左琴科幽默讽刺作品集》)

【注】:当时在苏联酿私酒是违法的。

46.以“狗鼻子”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和作用?

47.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商人“一个劲儿眨巴着眼睛”,他此时在想什么呢?结合上下文,用第一人称描绘他的心理。 ....

48.比较下面一组句子,在表情达意方面,你认为哪一种更好?为什么? 这位公民一下子面如土色,瘫倒在人群前面。 这位公民也吓得脸色苍白,倒在众人面前。

49.小说结尾突然出现了“我”这一形象,这样安排有何妙处?

50.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角是警犬,也有人认为主角是事件中所有的当事人。你赞同哪种观点?请结合小说的内容和主旨阐述理由。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一)

一株赶考的麦子

洛水

①怪我,直到那年高考,我才明白,他对我有着别样的期待,在他人生的麦田里,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

②高考前两天,学校让我们自己调整。我调转方向,打道回家。半年的闭关苦读,我和时节完全脱钩。回到家才发现,满地金黄,漫天麦香,已到收麦季节。时间过得真快,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在我面前巍峨多年的父亲,已经没有我高了!

③对于我的火线回归,父亲很欣慰。“上阵父子兵”,麦收是父亲最重要的战役,多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把时光打得颗粒归仓。父亲拿起一把镰刀,试试锋刃,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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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麦倒伏,要用手割了。我心生忐忑——过去割麦,是跟在收割机后,零打碎敲,对抗性为零;现在回到冷兵器时代,和麦子打“阵地战”,我还真有些力不从心的感觉。 ④我接过镰刀,掂了掂,我明白,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游刃有余。 ⑤六月,阳光如炽,我是条落网的鱼。

⑥我不时直起腰,沿着脊梁沟,汗水一泻而下,酸痛逆流而上。我低估了弱不禁风的小麦,那把镰刀也临阵倒戈,把我的掌心磨满水泡。我暴露在麦芒般刺眼的阳光里,孤立无援。父亲却像个无坚不摧的坦克,所向披靡。在这里,父亲总是火力十足。我不得不承认,这片麦田是父亲的主场,我则是他一个人的拉拉队。

⑦这是场父亲的“战争”,我无法提供“火力”支持,但可供奉茶水。父亲看看我的手:“使不惯?别攥太紧,和拿笔一样。”我点点头。镰刀是父亲的笔,麦子是墨,他可以在田野上挥毫泼墨,只是他没能教会我,而我也从没用心学过。

⑧喝罢水,父亲问我,快高考了吧?我说,后天。父亲怔住,满身的汗珠也如麦粒般静止。父亲拿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似乎要把我湿漉漉的疲惫赶走。很快,他督促道:“快回家歇着吧!别累着,高考才是你该干的事。养足精神去收你的麦子吧,那个老子帮不上。”

⑨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我如遇大赦,赶紧以备战高考的名义溜号。

⑩阳光烘烤着麦田,父亲伫立着,像一个硕大的麦穗,满身滚圆的汗珠,如麦子般饱满,灼灼其华,刺痛着我的眼。麦子是父亲的汗珠,我是其中最大的一颗吧。

?正如麦田是父亲一个人的战场,高考是我一个人的麦田。看着同学被父母簇拥着走向考场,我没有丝毫嫉妒和埋怨。我并不孤独,从故乡到小城,我和父亲在并在作战。我学着父亲,以笔为镰,以墨为麦,在我的麦田里恣意挥毫。

?那年,我考取一所重点高校。以后,求学,工作,一路颠沛流离。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我要考取的不是功名,而是把父亲的期望,颗粒归仓。 51.割麦过程中,“我”的情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根据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52.指出加粗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六月,阳光如炽,我是条落网的鱼。

(2)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 53.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写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有什么作用? 54.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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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春天 刘大杰

①成都天气,热的时候不过热,冷的时候不过冷,水分很多,阴晴不定,宜于养花木,不宜于养人。因此,住在成都的人,气色没有好的,而花木无一不好。在北平江南一带看不见的好梅花,成都有,在外面看不见的四五丈高的玉兰,二三丈高的夹竹桃,成都也有。据外国人说,成都的兰花,在三百种以上。外面把兰花看重得宝贝一样,这里的兰,真是遍地都是,贱得如江南-带的油菜花,三分钱买一大把,你可以插好几瓶。从外面来的朋友,没有一个人不骂成都的天气,但没有一个不爱成都的花木。

②成都这城市,有一点京派的风味。栽花种花,对酒品茗,在生活中占了很重要的一部分。个穷人家住的房子,院子里总有几十株花草,一年四季,不断地开着鲜艳的花。他们都懂得培植,懂得衬贴。一丛小竹的旁面,栽着几树桃,绿梅的旁面衬着红梅,蔷薇的附近,植着橙柑,这种衬贴扶持,显出调和,显出不单调。

③成都的春天,恐怕要比北平江南早一月到两月罢。二月半到三月半,是梅花盛开的时候,街头巷尾,院里墙间,无处不是梅花的颜色。绿梅以清淡胜,朱砂以娇艳胜,粉梅则品不高,然在无锡梅园苏州邓尉所看见的,则全是这种粉梅也。“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林和靖先生的诗确是做得好,但这里的好梅花,他恐怕还没有见过。碧绿,雪白,粉红,朱红,各种各样的颜色,配合得适宜而又自然,真配得上“香雪海”那三个字。

④现在是三月底,梅兰早已谢了,正是海棠玉兰桃杏梨李迎春各种花木争奇斗艳的时候。杨柳早已拖着柔媚的长条,在百花潭浣花溪的水边悠悠地飘动。大的鸟小的鸟,颜色很好看,不知道名字,飞来飞去地唱着歌。薛涛林公园也充满了春意,有老诗人在那里吊古,有青年男女在那里游春。有的在吹箫唱曲,有的在垂钓弹筝,这种情味,比起西湖上的风光,全是两样。

⑤花朝,是成都花会开幕的日子。地点在南门外十二桥边的青羊宫。花会期有一个月。这是-个成都青年男女解放的时期。花会与上海的浴佛节有点相像,不过成都的是以卖花为主,再辅助着各种游艺与各地的出产。平日我们在街上不容易看到艳妆的妇女,到这时候,成都人倾城而出,买花的,卖花的,看人的,被人看的,磨肩擦背,真是拥挤得不堪。高跟鞋,花裤,桃色的衣裳,卷卷的头发,五光十色,无奇不有,与其说是花会,不如说是成都人展览会。好像是闷居了一年的成都人,都要借这个机会来发泄-一下似的,醉的大醉,闹的大闹,最高兴的,还是小孩子,手里抱着风车风筝,口里嚼着糖,唱着回城去,想着古人的“无人不道看花回”的句子,真是最妥当也没有的了。

⑥到百花潭去走走,那情境也极好。对面就是工部草堂,一只有篷顶的渡船,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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