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委员职责 下载本文

报上级党组织。对于未达到民主生活会要求的,一律重开。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有计划发展,质量第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基本原则。

3、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并由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培养人按党员标准进行培养、考核,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核情况,两名培养人均需填写意见。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确定培养时间一年以上,并具备发展条件的方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认真组建党员挡案。党员党案共计十一部分组成。既: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员座谈记录、群众座谈记录、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登记表、政审外调材料、政审综合材料、支部大会原始记录、入党志愿书、公示材料。

5、支部大会讨论某同志入党时,本人必须到会。必须经支部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大会决议要把表决情况填写清楚,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局党委。

6、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符合党员标准,即可按期转正。转正须由预备党员本人向支部提出申请,党支部要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上报局党委。接到局党委的审批结果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1、定期布置学习任务,并检查其学习情况。

2、定期谈话,入党介绍人每两个月,组织委员每季度找预备党员谈一次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3、定期汇报评议。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党小组按季进行评议,个人汇报和小组评议结果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档案。支委会根据党小组的评议,进行深入考察,以作为转正依据。 4、预备期满,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预备党员转正、延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2、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支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领导成员个人,必须向所在组织请示汇报。

3、党支部必须按工作常规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广大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党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成立纪检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全体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的工作和守纪情况。对违纪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错误大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5、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小组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6、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保持党的肌体不受不正之风的侵袭。

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1、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村、辖区、社区党支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一般每季度培训一次。

2、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路线,重点培训《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以及时事政治。通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新时期党的理论和基本路线,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奋斗目标。

3、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把验收结果作为考察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务必讲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