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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相关问题研究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我国私营企业的家族制管理不仅仅是经济现象,更是一种政治和文化现象,不是哪个决策者主观设计的结果,而是社会文化自然选择的结果。

中国家族企业自产生以来,经历了坎坷的发展之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益重视,家族企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历了由少到多,从传统行业到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领域,从零星、分散的家庭小作坊到跨行业、跨地域甚至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巨大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很多家族企业成功完成了创业阶段原始资本的积累。作为中国血缘文化和西方企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家族企业在我国民营经济中举足轻重。家族企业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我国紧张的就业压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家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家族企业“做不大”,许多家族制企业逃不出“富不过三代”的命运。

(二)研究目的、意义

通过对家族企业的探索,找出阻碍家族企业发展的瓶颈,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家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人才难求、人才难留;缺乏激机制和约束机制;社会融资难;决策不科学;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家族化\思想对企业内部管理产生的影响;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家族企业的冲击及影响和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家族制企业,自身要加强对制度创新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克服影响制度创新的各种制约因素,例如实现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传承制度的创新。识到家族企业管理的优势和劣势,加强对制度创新战略性的认识,突破家族文化束缚,克服家族情结的缠绕,加强家族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的结合,探索如何将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与家族文化融合的道路,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道路,自我完成企业制度的变革最终实现成功跨越。

在中国私营企业中90%以上是家族企业,绝大部分实行家族式管理。如果家族企业发展受阻,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及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指出其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解决对策,使人们对我国家族企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为家族企业走出传承难题等的长远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二、相关概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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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族企业的定义

外学界研究家族企业面临的第一个理论难题是没有解决家族企业的定义问题。一如Handler(1989)所言:“给家族企业下定义,是家族企业研究者面临的首要的和最直接的挑战”。要给家族企业下一个为大多数研究者都承认的定义,仍然面临许多争论。定义难下是因为家族企业包括的范围很广,种类极多,涉及的因素很复杂。

1.其中外国学者的观点

钱德勒 似乎是最早给家族企业下定义的学者。依照他的标准,传统的个人企业即两权合一的企业是家族企业,既使是合伙关系,只要资本股权为少数个人或家族掌握,这种企业还是归于家族企业的范围。此外,“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护最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的??现代工高企业可称之为企业家式的或家族式的企业。”就是说,家族企业不光存在于两权合一的古典企业之中,就是在一些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里,只要个人或家族掌握企业的财务政策、资源分配与经理选拔权等最高决策权,与经理人员保持亲密的私人关系,也算是家族企业。

克林?盖克尔西 判断某一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不是看企业是否以家庭来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几位亲属在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里,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拥有所有权,一般是谁拥有股票以及拥有多少。这一定义强调企业所有权的归属。

Rosenblatt,deMik,anderson,and Johnson(1985)等人的定义是,一个企业的主要所有权或控制权,属于某一个家庭,而且这个家庭至少有一名以上的成员在实际经营管理这个企业,才是家族企业。显然,这一定义不光要求拥有企业的家族掌握企业的所有权,而且要求掌握,至少是部分掌握企业经营权。

2. 国内学者观点

孙治本将是否拥有企业的经营权看作家族企业的本质特征。他认为,家族企业以经营权为核心,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系的家族直接或间接掌握一个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叶铝华提出以临界控制持没比率来划分家族企业。他认为,具备三个条件的企业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这三个条件是:(1)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2)家族成员或县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3)公司家族成员或具三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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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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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小平(2000)教授赞成叶银华的上述定义。他进一步认为,应该从股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了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锐变为公众公司。

潘必胜认为,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他还根据家庭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及其关系类型,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所有权与经营权全部为一个家族所掌握;(2)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却能掌握主要经营权;(3)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潘必胜的定义,比较全面地概括了家族企业的各种表现形态。

刘小玄等(2000)对家族企业的定义是,家族制企业的特征是,单个企业主占有企业的绝大部分剩余收益权和控制权,承担着企业的主要风险。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基本上可以认为,它们都是从所有权的归属及其家庭与企业的关系角度进行定义的。这些定义抓住了家族企业的两大特征,但却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即家族企业可以是所有者的家产,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可以向家庭的后代传承。向家庭后代传承所有权与经营权,恰恰是家族企业区别于别的企业类型的最独特之处。

基于此,结合别的学者的定义,提出了家族企业的定义:家族企业是企业的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具有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

(二)管理模式的定义

什么是管理?什么是管理模式?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紧密相关的。管理是管理模式的本质内核,管理模式是管理的具体延伸。但是目前理论界对这两个概念尚无统一的定论。笔者比较赞同的是复旦大学芮明杰教授对管理所下的定义:“管理是对组织的有限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实现组织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管理模式这个概念是建立在管理这个概念上的,笔者则比较倾向于北京大学夏业良教授在《家族企业管理模式与发展方向》一文所下的定义:“所谓管理模式就是对管理思想、经营策略与发展战略在某一环境中的现实运用的规范性总结。其侧重点是外部环境与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和调整。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条件下的适应性调整和变革。”所谓企业管理模式,实际上就是在企业中影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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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最基本的因素,每个企业的这些关键因素是不同的,正是这些关键因素的各不相同才产生了不同企业在管理制度上的不同特征。

三、我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我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发展的历程

家族企业制度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拥有全部所有权的,也有家族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从家族企业的演进历程看,家族企业是一种十分古老而又极具生命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其发展变化一般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原始家族企业阶段。管理方式大都表现为个人创业、“夫妻店”、兄弟合伙等形式。

2.纯家族企业阶段。管理者构成表现为家属加亲属,以企业创始人为核心,创业者掌管大权,次要职位由家族成员担当。

3.泛家族企业阶段。管理者构成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加职业经理人员。 4.现代家族企业阶段。经营者的选择,形成经营权的外化;股份制和股权激励制度的施行,形成所有权的外化。但作为家族企业,家族仍保持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绝对或相对控制。这时家族企业已完成了从狭义向广义的演化历程。

(二)我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现状

目前在我国国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已占到了90%以上,而在江浙等沿海地区所占比例更高,绝大部分实行家族式管理。家族企业在我国正已蓬勃之势迅速发展,但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家族制企业逃不出“富不过三代”的命运。中外家族企业发展命运的悬殊差异。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还有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我国家族企业目前的整体发展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进行概括。

1.企业规模

由于我国家族企业复苏和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大多数家族企业的规模扩张不快,总体上企业规模不大,即使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企业规模也还是偏小,浙江私营企业其数量已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再加上家族企业在三十年来的发展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家族企业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鼎鼎有名的大型上市家族企业,如用友软件、太太药业、广东榕泰、天通股份等,我国的家族企业发展规模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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