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版) - 图文 下载本文

6、负责油田公司井控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把关及井喷事故的调查。 三、安全环保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对现场井控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检查。

3、发生井喷事故后,负责应急处理过程的安全指导,负责与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联络和协调。

4、参与井喷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四、油(气)田开发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负责在油田开发技术政策、技术方案、重大油田开发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应将井控管理要求纳入其中。

3、负责油(气)田开发地质方案的制定,提供相关的油田区域地层压力情况、产层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及相邻井资料,应急状态下的相关技术支持。

4、督促落实油田公司停注、泄压技术政策。 五、生产运行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作为油田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应急接警、预警工作。 3、应急状态下承担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工作,具有调动公司内部一切应急资源的权力。

4、参与油田公司井控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六、消防与保卫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负责重点区域钻井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制定与落实,定期对钻井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专项检查。

3、应急处臵中负责消防队伍、器材和设施等消防应急资源的调动,应急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和道路管制,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络和协调。

七、安全环保监督部门(督查组)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定期对钻井现场井控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专项检查。 3、对油田公司项目组、现场各监督部的井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类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监督。 八、采油(气)厂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钻井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与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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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落实油田公司注水井停注、泄压技术政策。 3、发生井喷事故后,组织本厂进行事故初期的应急救援。 4、督促建设项目组对钻井承包商井控工作进行检查。 5、参与本单位范围内井喷事故的调查、分析。 九、油田公司项目组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钻井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与本细则。 2、对现场井控管理工作全权负责,落实属地管理。 3、负责所管辖井的现场井控措施的落实。

4、组织开展现场井控检查,落实各级现场井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消项关闭。

5、建立施工队伍井控设备、人员持证台帐,及时跟踪井控设备检测、人员培训情况。 6、负责组织召开井控例会。

7、制定井控应急预案,督促和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井控演练。

8、发生井控险情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汇报,及时上现场进行处臵、督导。 9、负责对所管辖的钻井队伍井控工作进行考核。 十、培训中心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钻井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与本细则。

2、按照井控培训计划、目标及要求,组织实施井控培训工作,对培训质量负责。 3、对井控培训质量定期进行现场回访,研究和改进培训方法,及时完善培训教材。 4、负责井控中心实训基地及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设施完整、安全。 5、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检查。 十一、监督单位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钻井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与本细则。 2、负责现场井控管理及井控措施的监督落实。

3、负责督促整改现场井控问题,按消项制度进行监督复查、备案。落实各级现场井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消项关闭。

4、参与所管辖的施工队伍井控工作考核。 5、参与井喷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第六十六条 钻井承包商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并负责落实。

一、钻井承包商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钻井承包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井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井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井控职责为:

1、依据合同和钻井工程设计,严格落实各项井控规定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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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钻井队伍按照本细则规定配齐井控装臵及配件,对井控装臵进行回厂检修、试压和现场试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持证人员进行井控培训及取换证工作。

4、每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例会和井控检查,检查、总结、布臵钻井井控工作。

5、负责组织对所属钻井队的各次开钻(工)前和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安全验收、自查自改及申报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6、按要求组织井控应急演练,发生井控险情后负责组织压井作业,并按规定及时向油田公司相关项目组、监督单位上报井控险情。

7、负责收集、上报有关井控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各种数据、报表和资料。 8、完成油田公司相关项目组、监督单位交办的其它井控管理工作。 二、钻井队要建立井控小组,履行井控职责:

组长由钻井队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职、钻井工程师(技术员)担任,成员由大班、司钻、安全(监督)员等组成。其井控职责为:

1、严格执行本细则,认真落实各项井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每天的井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负责组织好各次开钻(工)前和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自查自改、验收准备工作,达到井控及各项安全要求。

3、负责计划、安排本单位应持证人员参加取换证培训和组织日常井控培训。 4、负责本单位井控设备的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井控设备运转完好。 5、组织每周召开一次井控安全例会。

6、建立健全各项井控规章制度,制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井控预案和井控防范措施。 7、定期组织井控培训和防井喷、防硫化氢等应急演习,做好演习的总结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控制井口,并按照程序立即上报。

8、认真统计和上报井控台帐、事故报表等资料。 三、录井队井控职责:

1、严格执行本细则,落实好井控职责。

2、认真落实井控坐岗制度,及时发现溢流、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并做好预告。钻井施工过程中实行钻井、录井双岗坐岗,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溢流,及时有效的为钻井施工提供安全预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坐岗观察记录。

3、进入油气层前100m录井工开始坐岗。钻进中每15分钟监测一次钻井液(罐)池液面和气测值,发现异常情况要加密监测。起钻或下钻过程中核对钻井液灌入或返出量。在测井、空井以及钻井作业中还应坐岗观察钻井液出口管,及时发现溢流显示。

4、加强随钻地层对比,及时提出可靠的地质预报:地质录井队要掌握地质设计和邻井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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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油、气、水分布情况,落实地层岩性及油、气、水层预报工作;确保录井设备、循环罐液面监测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等仪器灵敏可靠,采集数据准确,重点监控全烃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循环后效气测值,以及钻时变化等情况。

5、参加钻井队组织的钻开油气层前的工程技术、井控措施和井控应急预案交底会,并将地层岩性及油、气、水层情况及下步录井工作要求向钻井队通报。录井队负责人应参加钻井队每天组织的生产例会。

6、建立异常报告制度。坐岗发现油气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并下发异常情况通知单,告知钻井队值班干部和油田公司现场监督,组织及时关井。

7、钻井队在起下钻、检修设备、电测等非钻进过程中,录井人员应坚持坐岗观察,发现溢流后通知当班司钻,并提供井控坐岗相关资料。已发生溢流险情时,应持续坐岗观察。

8、录井队应服从录井监督的监管,对井控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井控安全隐患。 9、参与钻井队组织的井控应急演练,若发生溢流、井喷或发现H2S、CO等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时,应服从钻井队安排,按照井控应急预案统一行动。

四、测井队井控职责:

1、严格执行本细则,落实好井控职责。

2、负责在测井作业前检查井眼与现场准备情况,确保井下稳定符合测井要求时方可施工。 3、测井前负责召集钻井队、地质录井队、测井队进行施工交底,相互通报情况。测井队与钻井队应签订现场安全作业协议,明确配合事宜。

4、测井施工时,测井队应督促钻井队设专人观察井口,及时灌满钻井液,保持井壁和油气层的稳定,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钻井队值班干部,测井队负责监督执行。

5、测井过程中,钻井队应确保钻井设备、井控设备等性能完好,人员、设备处于待命状态。 6、若电测时间过长,测井队应督促钻井队及时进行短起下钻或通井作业,循环除去后效。 7、测井队在测井前应准备好消防设备、急救药箱,班前会要与钻井队明确报警信号、紧急集合点、逃生路线,并准备好应急工具。

8、钻井队与测井队应共同落实测井作业时发生溢流的应急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9、测井过程中若发现井口溢流,停止电测作业,必要时剪断电缆,实施关井,视关井套压上升速度和大小,确定下一步处理措施。

10、测井队要建立异常汇报制度,积极配合钻井队,及时将异常情况通报钻井队值班干部和油田公司现场监督,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11、测井队应服从测井监督的监管,对井控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否则不允许进行测井作业。

12、测井过程中,若发生溢流、井喷或发现H2S、CO等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时,应服从钻井队安排,按照井控应急预案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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