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讲义 下载本文

《山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山西省政府)

补充性立法是为了补充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甘肃省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补充办法》:国务院1981年5月30日发布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达后,对我省调处边界争议起了重要指导作用。由于我省与邻省以及省内地、市、州、县之间历史上遗留的边界争议较多,情况较复杂,各地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处理好边界争议,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办法》,结合我省情况,特再提出以下补充办法:……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为了有利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现对国务院1983年9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试验性立法是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熟或社会关系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先由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规定,经过一段试验期以后,再总结经验,由法律正式加以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 (1984年9月18日通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行的以上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及其权限 1、主体:国务院 2、立法权限:

(1)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 (2)实施宪法规定职权的事项; (3)全国人大授权的事项 (二)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和权限 1、主体

(1)国务院组成部门:即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3)根据单行法授权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立法权限

(1)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2)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以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

(三)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和权限 1、主体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2、立法权限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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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03/2/77) 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家体育总局 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D.审计署 四、行政立法的原则

(一)依法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

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法律保留的事项包括:(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绝对保留事项(《立法法》第9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孙志刚案件回放

2003年3月17日傍晚,就职于广州某服装公司的武汉籍青年孙志刚(27岁,大学毕业)在去网吧的路上,被广州市黄村街派出所以没有暂住证为由强制收容。3月18日晚,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大声叫喊求助,引起救治站护工的不满,遂指使救治站病友对孙群殴。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执法依据为1982年5月国务院颁布生效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 法学界对“孙志刚案”的回应

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性和违法性: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行政处罚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立法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结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权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

法学界对“孙志刚案”的回应

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性和违法性。

五位知名学者再次以中国公民的身份联名上书,要求就收容遣送制度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孙志刚案”的结局 当事人的命运

?12名加害人,1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3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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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有期徒刑。

?6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2至3年。 ?孙志刚家属:获国家赔偿

? 法治的命运

? 2003年8月1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 公民权利得到了进一步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 (二)民主立法原则

《立法法》第5条:立法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立法法》第58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三)实事求是原则 五、行政立法程序

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一)行政法规 1、行政法规的名称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2、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立项 起草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国务院法制办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或由法制办负责→听取意见、部门协商→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送审稿 法制办负责审查→征求意见(重要的经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直审查 接涉及切身利益的可以听证→ 法制办主任将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简单的由法制办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办或起草部门说明);或由国务院审批 → 法制办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国务院公报和全国性报纸刊登→30日后施行(紧急的可以立即施行) → 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国务院解释,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解释 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可以提出解释要求、法制办对具体问题可以答复(重要的报国务院同意) 3、对行政法规的监督

违宪审查权、违法审查权→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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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公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省级人大常委会 其他组织和个人 述何者为正确?2004/1/84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要求审查 建议审查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提出司法建议,而不能直接宣判行政法规违法。 (二)规章 1、规章的名称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6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2、制定程序 制定机关 国务院组成部门规章 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省级政府 地方规章 府 3、对规章的监督

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同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 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而不能直接宣判规章违法。 行政立法的撤销和改变 《立法法》第88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思考:为什么有些是“撤销”,有些是“改变或者撤销”?] 立法不作为——桂亚宁诉民航总局立法不作为案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不到1分钟,就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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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请立项 决定 公布 刊登 部门公报或国务院公报和全国性报纸 报 和本地报纸 解释 施行备案 部门内设机部务会议 构或其他机或委员会会部门首长 构 议 30日后施行制定机关解(紧急的除政府工作部政府常务会府 议 外),30日内释,同等效力 由法制办报本级政府公请备案 较大的市政门或下级政议或全体会政府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