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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绿地建设。

(二)农田“绿线”,结合农田划出“绿线”严禁乱占乱建。

第九节 给水排水规划

第98条 用水量标准

最高日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含公共设施用水)指标220L/cap·d,工业用地用水量按综合生活用水量的90%计,道路浇洒用水量指标0.2万m3

/(km2

·d),绿地浇洒用水量指标0.1万m3

/(km2

·d),按以上用水量总和的15%计。

第99条 供水规模(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2015年规划区用水规模为28.9万m3

/d。 2030年规划区用水规模为84.4万m3/d。

第100条 给水处理厂建设及水源(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规划在近期(2015年)建成市政供水设施的供水总能力达26万m3

/d,部分工业企业仍采用自备水源,逐步关停;规划远期(2030年)建成市政供水设施的供水总能力达85.5万m3

/d,工业企业基本由市政供水设施统一供水,不再保留自备水源。

城区供水水厂建设规划表(近期2015年)

水厂名称 水源 水厂位置 水厂规模 (万m3/d) 供水范围 备注 金泉湖水厂 里禾水库、黄金水库 金泉湖 9.0 城区 扩建 普舍寨水厂 清水江 普舍寨 4.0 城区 已建 龙井水厂 龙井泉水 龙井 1.5 城区 已建 巴拉河水厂 巴拉河 三棵树 5.0 城区 规划 碧波水厂 清水江 碧波 2.0 碧波片区 规划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龙山水厂 龙山河 龙山 0.5 龙山片区 规划 宣威水厂 清水江 宣威 2.0 宣威片区 规划 土桥水厂 翁威马龙洞 麻江县城 1.0 麻江县城 已建 炉山镇水厂 清水江支流 炉山镇 1.0 炉山片区 扩建 总 计 26.0 城区供水水厂建设规划表(远期2030年)

水厂名称 水源 水厂位置 水厂规模 (万m3/d) 供水范围 备注 金泉湖水厂 里禾水库、黄金水库 金泉湖 9.0 城区 扩建 普舍寨水厂 清水江 普舍寨 4.0 城区 已建 龙井水厂 龙井泉水 龙井 1.5 城区 已建 巴拉河水厂 巴拉河 三棵树 10.0 城区 规划 碧波水厂 清水江 碧波 10.0 碧波片区、麻江县城 规划 龙山水厂 龙山河 龙山 2.0 龙山片区 规划 宣威水厂 清水江 宣威 18.0 宣威片区 规划 土桥水厂 翁威马龙洞 麻江县城 1.0 麻江县城 已建 下司水厂 清水江、南皋水库 下司 22.0 城区、下司片区 城区再生水厂 第一污水厂出水 城区 3.0 城区 规划 宣威再生水厂 宣威污水一厂出水 宣威 5.0 宣威片区 规划 总 计 85.5 第101条 水源保护(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清水江是规划区的重要水源,取水量占总用水量的53%左右。规划区用地布局在清水江和清水江支流沿线,同时上游都匀市城市也在快速发展,城市污水的治理对于清水江水质的好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除了着力对规划区的污水进行整治外,尚需从流域的角度进行跨区域的污水整治,方可保证清水江水质,确保规划区的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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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下游清水江水质,保证规划区下游的清水江沿线区域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102条 排水体制(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近期合流、截流式合流制、分流制并存,新建区域严格按雨、污分流制建设。远期逐渐过渡到分流制。

第103条 污水量

2015年污水量为23.1万m3

/d; 2030年污水量为67.5万m3/d。 第104条 污水处理

规划区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污水集中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部分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需自行预处理达到有关标准后直接排就近排入河流或者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第105条 污水处理厂(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规划近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处理能力14.9万m3

/d,污水处理率达64.5%,远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处理能力61万m3

/d,污水处理率达90.4%。

凯里城市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2015年)

污水厂名称 污水厂规模 占地面积 (万m3/d) 服务范围 (ha) 备注 凯里第一污水处理厂 5.0 凯里老城区 4.0 已建 凯里第二污水处理厂 5.0 凯里老城区 4.0 筹建中 下司污水处理厂 0.3 下司 1.8 已建 三棵树污水处理厂 1.0 开怀片区 1.0 规划 开发区污水处理一厂 3.0 开发区 3.0 规划 麻江县城污水处理厂 0.6 县城 0.8 扩建 合计 14.9 凯里城市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2030年)

污水厂名称 污水厂规模 (万m3/d) 服务范围 占地面积 (ha) 备注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凯里第一污水处理厂 5.0 凯里老城区 4.0 已建 凯里第二污水处理厂 5.0 凯里老城区 4.0 已建 下司污水处理厂 5.0 下司 4.0 扩建 三棵树污水处理厂 6.0 开怀片区 7.0 规划 开发区污水处理一厂 5.0 开发区 5.0 规划 开发区污水处理二厂 7.0 开发区 7.0 规划 炉山污水处理厂 4.0 炉山片区 4.5 规划 碧波污水处理一厂 2.5 碧波片区 2.0 规划 碧波污水处理二厂 2.5 碧波片区 2.0 规划 宣威污水处理一厂 8.0 宣威片区 8.0 规划 宣威污水处理二厂 4.0 宣威片区 4.0 规划 龙山污水处理厂 1.5 龙山片区 1.5 规划 麻江县城污水处理厂 2.5 县城 2.0 扩建 合计 61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须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速度分期建设。

第106条 雨水量

雨水量采用极限强度法计算。降雨重现期一般地区1~3年、重要地区5~10年,径流系数建设用地0.90、绿化0.25,地面径流时间t1采用10分钟。

第107条 排水管网建设

随城市的建设,同步完善城市的雨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雨水收集就近排入河流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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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电力电信规划

第108条 电力负荷与用电量预测

预测近期负荷760MW,用电量20.7亿kWh,远期负荷为2200MW,用电量为70亿kWh。 第109条 电网规划

近期:扩建、新建220kV变电站有三棵树变电站、凯里西变电站和麻江变电站,新增220kV容量1200MVA。10kV电网:新、扩建的110kV变电站有白午变电站,城西变电站等11座,新增主变容量为1050MVA。

远期:随着凯里中心城区的扩大和负荷的增长,供电部门应及时作好电网电力平衡,调整网架结构,新建必要的500kV变电站作为全地区及中心城区的主要电源点,满足负荷增长的需求。

第110条 配电网规划

城区配电网采用中压10kV,沿道路敷设。1kV主干线供电半径宜<5km。在有条件地区及市内主要道路逐步发展电缆网络。

第111条 路灯照明规划

新建和改造道路时应考虑路灯照明,灯具应选用新型高效节能型灯具。城市主干道道路照明照度为15~20lx,次干道10~15lx,支路5~10lx。

第112条 配电系统自动化规划

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施配电系统自动化,实现调度自动化、馈线自动化、变电所自动化、用电管理自动化。并逐步集中抄表或远程自动抄表。

第113条 电力规划管理

原则上规定10kV线路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北侧,各10kV配电变压器宜设在负荷中心,低压半径≤250m。

按照相关规定预留35kV以上的线路高压走廊及线路安全距离。 第114条 固定电话预测

预测近期中心城区电话普及率达50部/百人。预期电话实装数达27.5万户,程控交换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机需扩容至35万门。远期城区电话普及率达51部/百人,预期电话实装数达80万户,程控交换机需扩容至100万门。

第115条 局所规划

在炉山片区、开怀片区、龙山-宣威片区和下司片区分别新建电信模块局和相应的电信营业厅,用地面积2000m2-5000 m2,模块局装设程控交换机。

第116条 线路规划

通信线路采用电信电缆,沿主要道路下敷设,形成通信管道网。

电信电缆管道原则布置在道路西侧、南侧的人行道下。城区内实施户线工程,电缆进楼栋、线路进户。

第117条 移动通信规划

加大网络优化工作,增加载频和信道,发展移动通信网。在新城片区增设基站。逐步实现GSM/CDMA和3G等不同层次的网络。

第118条 邮政规划

调整邮政网络结构,邮政局(所)建成电子化局所。建设用户信息服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实现邮政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第十一节 环保环卫规划

第119条 环境质量目标

(一)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确保清水江城区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目标:中心城区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近期2015年为80%,远期2030年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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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条 环境保护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①综合治理城市生活污水,所有污水均需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②划分水源保护区,严格按有关规定保护饮用水水源;③推行节约用水的奖励措施,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④为了保持清水江的水质,在引入大量产生废水的工业项目时,这些项目设在河流的下游,并且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环境:①减少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②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对使用大量燃煤的企业,建议选用含硫率较低的原煤,或加强对原煤脱硫后再进行使用;③有选择的种植抗污染的植物和防护林带,以达到辅助净化环境的目的。

(三)声环境:①分流城区内部、对外和过境交通,综合防治交通噪声;②实现商业街区噪声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③设置防护林带,形成隔声带;④划分环境噪声控制区,并通过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措施与管理措施综合保护城市声环境。

(四)工业固体废物:①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最终处置的管理,有害、有毒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分类集中收集,并运至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②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定具体的技术经济政策,鼓励并推广废渣综合利用技术。

第121条 环境卫生规划目标

结合规划区内老城区改造与新区的开发,建设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整洁卫生、配套齐全的环卫设施,将规划区建设成为舒适、整洁的卫生城市。

第122条 环境卫生整治措施

(一)规划居住区、社团、工业企业产生的污水及粪便均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厕全部建成水冲式。

(二)规划提倡垃圾分类收集,住宅楼不设垃圾通道。规划城区近、远期垃圾日清运率为100%;近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0%,远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三)医院垃圾由专门的容器收集,专运车辆运输,运往处理场焚烧。 第123条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

(一)规划区内需修建公厕160座(用地规模为100m2/座,均为水冲式)。

(二)规划区内需增加设置13垃圾转运站(规模为100吨/座??日,用地800m2

/座)。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三)规划全市需设置6座车辆清洗站。

(四)规划区内主要街道按标准配置废物箱,相邻果壳箱间距50m/只,交通干道间距80m/只,一般道路间距100m-120m/只。

(五)近期凯里城区生活垃圾分别运往大坡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小干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工艺:卫生填埋;处理规模:450吨/日。麻江县城及碧波的生活垃圾运往麻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规模:80吨/日;远期需要在炉山、下司增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使规划区的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600吨/日以上。

(六)规划区内的医疗垃圾运往大坡冲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3吨/日。

第十二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24条 气源

凯里燃气气源近期为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远期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气为辅。

第125条 供气规模

2030年凯里燃气气化率为90%,气化人口144万人,月平均日耗气量为106.72万Nm3/d。 第126条 输配系统

凯里市的供气方式为规划管网压力级制为三级系统供气:管道天然气进入城市门站后,经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降压至0.4MPa输入中压环网,再调压后进入低压管道供居民生活、小型公建用气。部分大型工业、大型公建用户由中压管网直接供气。

为保证输配管网的安全可靠性,中压干管尽量成环状布置,主干管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第127条 储配站及调压设施

规划在凯里城市新建、扩建1500m3液化气储配站6座,每座占地按2ha控制,设置区域调压站32座;设置汽车加气站1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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