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史研究 下载本文

们这里不涉及理论问题,只就学者公认的研究成果做一概述。

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的专题部分应该是属于社会史最早的综合性研究著作。近年来出版的社会史综合性研究著作是曹文柱主编《中国社会通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曹书从社会存在前提、社会构成、社会运行与社会变迁等方面考察了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发展状况。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系统梳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有鲜明特点的学术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关于社会结构,在吕书、曹书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论述。20世纪80年代,朱大渭发表《魏晋南北朝阶级结构试析》一文,认为这一时期社会结构具有阶级层次增多,阶级关系繁杂化的特点(《六朝史论》)。熊德基《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则从户籍、等级、阶级、民族、门阀观念等方面阐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结构的理解(《六朝史考实》,中华书局,2000年)。以后的很多研究文章,都承认社会人口等级化是当时社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征。

有关论述社会上层生活状况的文论在前几节中已有介绍,下一节还将谈到大族的个案研究,这里不再重复。在研究社会下层时,学者对编户齐民的情况关注不够,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有关章节和熊德基《六朝农民的负担、阶级地位与历史作用》等文外,论者甚少。相对而言,研究当时“贱民”的学术成果是相当繁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国家还是私家大族都控御着大批不隶普通民籍身份低贱的人口。他们或由国家另立户籍,或注入主人的“家籍”,名目相当繁杂,有兵户、吏户、杂户、匠户、乐户和佃客、部曲、门生、故吏等。自30年代以来,研究这些人口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的论述一直不断。代表性的文章有鞠清远《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食货》1935年第12期)和《三国时代的客》、武仙卿《南北朝色役考》、李源澄《两晋南朝之军户及补兵》、何兹全《三国时期的三种领民》以及关于兵制系列论文中“世兵制”的论断(详见《读史集》)。20世纪后半叶,这类研究文章非常之多,代表性的有唐长孺《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与《魏晋南北朝的客和部曲》(《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程应 《释干》(《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3期)、彭神保《僮干释疑》(《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李春润《论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干》(《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曹文柱《略论东晋南朝时期的吏民》(《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高敏《东魏北齐食干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2、3期)和《杂户考》(《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人民出版社,1987年)以及前述有关兵户问题的文论等。此外还有一些论文讨论了这一时期的奴婢问题,如蒋福亚《略论魏晋南北朝的奴婢》(《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刘汉东《十六国北朝奴婢身份特点探论》(《北朝研究》1996年第1期)等。

关于城市与乡村社会研究。曹文柱《社会通史》第3章对魏晋南北朝城市社会的一些特征进行了归纳,认为当时的城市有政治型、军事型、工商业型等类别;与乡村社会比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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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筑群规范、人口集中和数量大、人口异质性强、经济生活活跃、政治生活频繁、文化生活发达等特点。相关的论述还有于云瀚《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风俗探论》(《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5期)、赵裕如《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浅识》(《洛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等。对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系统研究的著作是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作者分论了北方乡村组织由坞壁到村落、南方乡村组织由聚邑到村落的变迁,同时探讨了乡村的自然环境、农民的生产条件和家庭经济生活等。相关的论述还有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等。

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和婚姻的成果较多。冻国栋《北朝时期的家庭规模结构及相关问题论述》一文指出,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方的家族观念和生活方式和南方有很大的区别,这表现在聚族而居、兄弟共财、几代共爨等几个方面(《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属于同类性质的文章有张承宗《六朝时期的婚姻与家庭》(《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周盛行《颜氏家训中的家庭习俗》(《民俗研究》1991年第2期)、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 1993年第2期)等。葛建中《东晋南朝社会中的家庭伦常》认为,东晋南朝时期名教的重心已经由君臣伦常转移到家庭风教上去了(《中山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相关论文有刘振华《试论六朝家庭伦理观念的演变》(《学术界》1994年第1期)等。此外,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的早婚》(《历史教学问题》1990年第2期)、薛瑞泽的《北朝婚姻简论》(《北朝研究》1990年第2期)、《试论魏晋南北朝再婚问题》(《思想战线》2000年第2期)以及王晓卫《北朝鲜卑婚俗考述》(《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3期)、施光明《从〈魏书〉所记鲜卑拓跋部婚姻关系研究》(《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和杨铭《氐族的姓氏和婚姻》(《西北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等,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各族婚姻、婚俗的文章。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妇女问题备受关注,相应的论文很多,篇幅所限,不再一一列举。

关于民间信仰和结社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吴泽发表《汉唐间土地、城隍神崇拜与神权研究》一文,研究了始于魏晋的民间土地神和城隍神崇拜现象。研究这类民间信仰问题的文论还有刘九生《巴NFDBB建国的宗教背景》(《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吴维中《志怪与魏晋南北朝宗教》(《兰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梁满仓《论蒋神在六朝地位的巩固和提高》(《世界宗教研究》1991年第3期)、《论六朝时期的民间祭祀》(《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和郝春文《东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结社》(《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以及侯旭东《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刘长东《晋唐弥陀净土信仰研究》等。

社会风气是一个内涵广泛的课题。前述的魏晋风度也应该属于这一范畴,但社会史更关注带有大众性的,尤其是下层社会的风俗习尚。曹文柱《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的变迁》认为,六朝时期江南社会风气有一个由轻悍好斗向柔靡怯懦的转化过程。其中的原因和社会上层的构成与心理素质的变化、社会下层宗教信仰的转移以及江南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很大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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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历史研究》1988年第2期)。同类的文章还有吴功正《六朝社会风气与美学状貌》(《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4期)、张承宗《魏晋南北朝社会风气及南北民俗的交流》(《江海学刊》1995年第6期)等。由曹魏时起,薄葬之风大倡。对于这一社会现象最系统的考察是魏鸣《魏晋薄葬考论》(《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相关论文还有龚国祥《浅谈汉魏薄葬思想》(《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6期)、张爱冰《南朝薄葬考》(《东南文化》1989年第2期)等。

社会问题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曹文柱《两晋之际流民问题的综合考察》指出,两晋之际因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而激发的流民潮具有空前的规模。作者还对流民组织、统治者的流民政策以及流民归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次流民潮对全国人口布局的调整和经济重心的转移有一定影响(《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相关论文有许辉《西晋末期长江中游流民暴动的原因及性质》(《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等。北魏末年的边镇起义也是当时的严重社会问题。讨论这一课题的论文有朱大渭《北魏末年人民大起义若干史实辨析》(《六朝史论》)、刘精诚《北魏末年人民起义与六镇豪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等。

有的学者还注意到了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存关系的问题。曹文柱《魏末晋初的陂碣之害》(《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黎虎《东晋南朝时期旱田作物的南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郑炳林《十六国时期姑臧建城的自然与人口条件》(《西北史地》1987年第3期)、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郭黎安《关于六朝气候、自然灾害和生态》(《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8期)等,都是研究这方面问题的文章。李友松认为,血吸虫病是导致曹军在赤壁失败的原因(《曹操病败赤壁与血吸虫病关系之探讨》,《中华医史杂志》1981年第2期)。类似的论文有李亿众《晋代规定传染病感染三人者不得入宫》(《中华医史杂志》1984年第4期)等。

六 大族个案研究和人物评价

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方兴未艾。个案研究是社会学一种研究方法,海外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时经常运用。8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引入并应用于魏晋南北朝大族史的研究之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也具有大族个案研究的特征。周征松《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是目前所见的典型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专著。

魏晋以来,大族地位确立的标志起码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是家族成员官职的高下及其变化;二是家族成员的婚媾状况;三是家族成员的学术文化成就,简称为“宦”、“婚”、“学”。魏晋南北朝大族个案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从这三个方面展开的。

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高门之仕宦: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东晋南朝谢氏家族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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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上升—全盛—衰落的发展过程,与之同步的是文—武—文的变化。谢氏家族发展的轨迹是条抛物线,衰落期是上升期的回归,但前期仅是士族,后期则是“士”与“世”的复合。其仕宦特征又有阶段性的不同,全盛期生气勃勃,握兵执政,是国家栋梁;转折期职高无权,因循守旧,坐享声誉;衰落期徒有虚名,腐败无能。作者认为,史学界对大族仕宦特征的一般看法,实际上是指转折期或衰落期才出现的现象(《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类似的论文有卜宪群《琅邪王氏政治地位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孟繁冶《汉魏晋南北朝颍川鄢陵庾氏家族源流考》(《许昌师专学报》 1992年第3期)、朱绍侯《济阳蔡氏郡望的历史追溯》(《许昌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等。刘静夫《颍川荀氏研究》和《京兆杜氏研究》对两个家族的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认为族大人众,累世为官,是它们的共同点。荀氏主要仕于魏晋南朝,而杜氏遍及南北胡汉王朝。荀氏在中央担任文职高官,上层交往广泛,是士大夫官僚世家。杜氏以地方军政长官为主,上层交往少,是带有豪强色彩的官僚世家。荀氏门第高,杜氏生命力强(《南充师院学报》1987年第3期、《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高诗敏《有关北朝博陵崔氏的几个问题》对北朝时期博陵崔氏和清河崔氏仕宦情况进行了比较。作者指出,北朝之前两族政治地位不相上下。北朝时期清河崔氏远高于博陵崔氏,是仕宦差别决定的(《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韩树峰《河东裴氏南迁述论》、《河东柳氏在南朝的独特发展历程》则分别探讨了江南晚渡大族为仕宦而弃文从武的情况(《中国史研究》 1996年第2期、2000年第1期)。高诗敏《范阳卢氏的兴衰与历史地位》(《北朝研究》1997年第1期)、陶新华《魏晋南北朝弘农杨氏的发展道路》(《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等文,重点研究了留居北方大族的政治兴衰史。本文来自中学历史网www.zxlsw.net 关于大族的婚媾情况。经过个案研究,许多学者提出这样的认识: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庶不婚是时代的主流,大族婚媾的基本特征是实行身份内婚制。所谓身份内婚制,就是大族联姻的对象基本上属于门第相等的几家士族,或皇室。身份内婚制经历了从萌芽、形成、发展到崩溃的过程。叶妙娜《东晋南朝侨姓世族之婚媾——陈郡谢氏个案研究》认为,侨姓士族从西晋开始实行身份内婚制,但初期不太严格,东晋则严格流品,绝不含糊。南朝初期身份内婚制仍能维持,但已不太严格。中期开始联姻寒庶及土著大族,终于导致这一制度的最后瓦解(《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卜宪群对琅邪王氏的研究,结论与叶文类似。高诗敏、韩树峰、刘驰等人认为,北朝的情况与南方大体一致,只不过因国婚带来的政治利益使大族更乐于联姻帝室。身份内婚制造成血缘婚、异辈婚的现象十分突出。宋晓梅《鞠氏高昌张氏之婚姻》研究了西北地区大族实行身份内婚制的情况(《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王连儒《东晋陈郡谢氏婚姻考略》认为,大族婚姻是一种复杂的伦常政治现象,影响所及,使得国家政治属性也带有浓厚的伦常色彩(《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

关于文化面貌。文化素养在当时是衡量人才优劣的标准,对于选举和迁官都具有一定的意义。魏晋大族多以家学名世,文化上的优势是其傲世骄人的资本。叶妙娜认为,东晋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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