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技工学校设立评审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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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办学方向(考察项)

自评分 专家评分 标准: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03考察内容(考察项) ①办学指导思想正确,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②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近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3-5年)发展规划。 ②学校拟设地技能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③与其它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有合作办学经验的,举办者应提供有关资料。 自评: 专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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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办学定位(考察项)

自评分 专家评分 标准: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04考察内容(考察项) 学校定位明确,办学模式符合要求。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筹建工作报告。 ②学校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③学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部门职能。 ④学校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等方案。 自评: 专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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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双证书制(考察项)

自评分 专家评分 标准: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05考察内容 (考察项) 明确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对学生取得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 ②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自评: 专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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