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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影响分析

一、十年来湖南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特点

对2000年11月1日湖南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从1990年7月1日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湖南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主要特点有:

(一)少年儿童比重下降

这次人口普查表明,全省0-14岁人口为1399.96万人,占本省常住人口6327.42万人的22.13%,比全国同年龄段人口比重低0.76个百分点;比本省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减少296.45万人,比重下降5.84个百分点。

从表1中可以看出,本省少年儿童人口各年龄组人数及其占总人口的比重呈递减趋势。其中0-9岁人口第五次人口普查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减少488.8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8.53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表明,十年来,本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进入低生育水平的发展阶段。

表1 湖南0-14岁人口分年龄组变化情况 单位:万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 年龄别 人口数 0-4岁 5-9岁 10-14岁 合计 319.92 390.80 689.23 1399.96 占总人口比重 5.06 6.18 10.89 22.13 第四次人口普查 人口数 656.45 543.15 496.81 1696.41 占总人口比重 10.82 8.95 8.19 27.97 五普比四普增减 人口数 -336.53 -152.35 192.42 -296.45 占总人口比重 -5.76 -2.77 2.70 -5.84 (二)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

这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15-64岁人口为4454.80万人,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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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人口的70.40%,比全国平均高0.25个百分点;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424.89万人,比重上升3.96个百分点。其中15-59岁人口为4218.5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6.67%;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371.65万人,比重上升3.25个百分点。这一年龄段的人口是劳动适龄人口,表明本省劳动力资源增加,但就业压力也相应加大。分年龄组看,这次人口普查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15-24岁人口减少387.3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7.05个百分点;而30-39岁人口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402.8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5.79个百分点;40-54岁人口增加316.9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4.44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表明,本省劳动适龄人口中,青年人减少,而中年、壮年人增多。

(三)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这次人口普查表明,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8.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0%;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186.42万人,比重上升2.59个百分点。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2.66万人,占总人口的7.47%,比全国平均高0.51个百分点;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133.20万人,比重上升1.87个百分点。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7%以上,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因此,本省人口年龄结构已由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成年型转变为这次人口普查时的老年型(见表2)。 表2 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及其数值

国际通用的人口年龄 项 目 年轻型 0-14岁人口比重(%) 65岁以上人口比重(%) 老少比(%)

〉40 〈5 〈15 类型标准 成年型 30-40 5-7 15-30 老年型 〈30 〉7 〉30 湖南省四普人口年龄 成年型 27.97 5.60 20.02 湖南省五普人口年龄 老年型 22.13 7.47 33.76 2

年龄中位数(岁) 〈20 20-30 〉30 24.80 31.50

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主要影响与对策

(一)人口年龄结构对人口再生产的影响

从人口再生产的角度看,15-49岁是女性的生育期,她们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是影响本省人口生育态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假定妇女生育率基本一致的条件下,生育期妇女人数与近期人口出生率高低成正比例关系。0-14岁和50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大小,则是制约未来人口再生产规模的重要因素,直接决定今后总人口变动的方向和发展态势。根据国内人口学界最常用的瑞典人桑德巴氏的人口再生产年龄结构划分类型(见表3),湖南人口再生产年龄结构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为弱稳定型(由增加型向稳定型转变,已接近稳定型);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变为弱减少型(由稳定型开始向减少型转变)。从本省2000年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图形可以看出,1970年前后和80年代后期是本省人口增长的两次高峰期,到1991年以后,人口再生产趋势由扩张型开始向收缩型转变,进入低增长阶段。

这次人口普查同第四次人口普查比,全省处于生育旺盛期(20-29岁)的妇女减少123.01万人,但处于育龄期的妇女增加143.29万人。此外,10-14岁女孩增加89.71万人,预计2010年前后,将出现本省第三次生育高峰。因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低生育水平。

表3 人口再生产年龄结构类型 单位:%

项目 桑德巴氏的人口年龄类型 增加型 0-14岁人口比重

湖南四普人口年龄 弱稳定型 27.97 湖南五普人口年龄 弱减少型 22.13 3

稳定型 26.5 减少型 20 40 50岁以上人口比重 10 23 30 16.59 20.36 (二)人口年龄结构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

人作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按照我国规定的劳动年龄标准(男16-59岁,女16-54岁),全省劳动年龄人口为3997.54万人,占总人口的63.18%;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增加379.28万人,增长10.48%。按这个口径计算,劳动年龄人口总负担系数由1990年的0.68下降为2000年的0.58。与此同时,劳动者文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全省每万名劳动年龄人口中,具有大学及以上程度的由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206人增加到这次人口普查时的436人,具有高中(中专)程度的由1439人增加到1649人。这些因素有利于扩大社会再生产和增加社会积累,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

但劳动力必须与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成为创造物质财富的现实劳动者,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现阶段,扩大再生产受到资金、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制约,经济发展所能创造的就业机会有限,新增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难度加大。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老企业关停并转或破产重组,又使大量富余劳动力从农村或老企业中分离出来,再就业的压力加大。2000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27.57万人,农村还有几百万富余劳动力。这种状况不但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安定。

“十五”期间,要充分利用我省的劳动力资源,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相结合,扩大劳动就业,使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协调和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人口年龄结构对消费和流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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